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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杀光他们(第1页)

我自知力气不小,可是这阿火的力道更猛。他两手紧紧钳住我的手,加上我第一次跟人打架,此时十分紧张,导致我无法挣脱他的控制。就在此时。一个红毛小弟已经举起砍刀。那刀起码50公分长,灯光照射下的利刃泛起了寒光。我心中一凛。知道今晚自己凶多吉少了。突然身前人影闪过。阿珍跑了过来,直发甩在我的脸上,背对着我站在了红毛面前。我再次闻到了阿珍身上的味道,我意识到了她在做什么。焦急的想制止她,可是话到嘴边却喊不出来了。砍刀落下。阿珍应该十分害怕,微微侧了侧头。我猜她此时是闭着眼睛的,但是她的身子没有丝毫的躲闪,异常坚定的保护着我。我欲用另一只手推开阿珍,可是来不及了。砍刀砍中了阿珍的脖子,我看见了红毛惊恐的神情,看见阿珍身子一晃向后倒在我身上。我一抽手,阿火也吓得松开了我的手。我抱住了阿珍,血不停的从阿珍脖子涌出,落在我的手臂上。血是热的。很腥。很红。我很害怕。“阿,阿珍”“阿山我是你的女人,对不对”“对!对!”阿珍抬手摸我的脸,她的眼神是复杂,她在哭。红毛丢下了刀,开门往楼下跑。阿火和另一个长毛小弟也跟着跑了出去。我大胆的按住了阿珍脖子上的伤口,血从我的手指缝流出。阿珍在我的怀里抽搐,张口呼吸,好像要说什么又说不出来,看上去十分的痛苦。没一会儿,阿珍就断了气。“啊——”我用力嘶吼着。短短时间内,我失去了两个重要的人,感觉眼前一片灰暗。我捡起了地上的砍刀。此时只有一个念头:杀光他们!飞跑到楼下一看。那几个猪狗,正坐在旅店门口的一辆嘉陵75摩托车上。长毛小弟正在踩火,由于太过紧张的缘故,几次踩火都失败了。“快跑!”坐最后面的红包喊了一句,跳下了摩托。阿火和长毛丢车开始逃窜。我撒开腿举着刀拼命的追。阿火身子重,又被我砸了一酒瓶,跑的慢些,很快我就追上了他。我挥刀就砍,差点距离砍空了几次。我狠吸一口气,闭气用力跑了起来,再次砍下一刀。这一刀正中阿火的后背,黑短袖被我劈开一个大口子,背上的肉像嘴唇一样翻开,皮下的脂肪竟是暗黄色的。被我砍中的阿火没叫唤,求生欲让他加快了速度,转头扔出小灵通砸我的脑袋。我一路狂追。这一刻我已经不想活了,感觉这操蛋的生活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一心只想弄死这几个人。跑在最前面的红毛摔了一跤,他的两个同伴并不管他。抓住机会我上去就是一顿砍,红毛呜哇乱叫,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我看到血随着刀的拔出而飞溅出来。刀刃上,还挂着筷子粗细的肉,红红的和猪肉一样。砍了十几刀后,我双手握刀,照着红毛脖子砍下,要一刀结果了他。这时候红毛动了动身子,刀砍在了他的肩胛骨上。这刀太薄,一下卡在了骨头里,费好大劲才拔出来。砰!一声火器的脆响。“抱头蹲下!”执法队来了。七八个穿着制服的人拥了上来。他们反剪着我的手臂,用膝盖压着我的头,还有人用手揪着我的头发。我知道我逃不了了,所以没反抗。他们还是不放心,我感觉有人踩住了我的脚,整个人站在我脚踝上。“我女人死在旅馆了”没人搭理我,我被押上了车。是旅店老板报的警问案的人,不关心美发店里的皮肉生意。更不关心阿珍是不是被骗或者被胁迫干这个的。他们只追究我砍人的事情。我在看守所待了20天左右,案子就判了。我3年。红毛扛下了所有事,判了15年。长毛6个月,阿火拘留5天就出来了。我被送到了朋城监狱。进来的新人都是在入监队,住在入监监区,要在这学习两个月。主要是学习内务,叠被子啥的。还有就是背诵一些规则,五章38条什么的。我学习本来好,学习能力强,背这些东西很容易,学习内务也很顺畅。入监队训练极为严格,看管等级也很高,被一些人称为最像监狱的监区,所以在这几乎不会有人闹事。我就这么过了一个月,算是慢慢习惯下来了,也没挨打。这时候到了允许探视的阶段。姑姑来看我了。见面后,我们良久没说话,看上去姑姑是操碎了心。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她告诉了我一件具有戏剧性的事情。“你姑父减刑了,现在在出监队,过段时间就出来了。”快出去的人,会被安排到出监队,住在出监监区。那里可以看电视啥的,便于提早熟悉外面的环境,出去后好适应社会,是看管等级比较松的地方。我进来,他出去。这还真是巧。我问姑姑,阿火有没有为难她。姑姑说没有,姑父马上出来了,他不敢。还责怪我当时为什么不提提姑父,或许人家就不敢为难我了。我当时没想到那些,情况也不允许我多说话。我也一直觉得姑父都进去十年了,且短期内不会出来,认为没什么威慑力了。我姑父是朋城凤爪帮的红棍打手,当年在朋城宝乡区一带也是很红的人。十年前,凤爪帮因为一场大规模械斗,造成了极大影响。有关部门下决心把帮会取缔了,姑父也被判了15年。那时候我还小,都是听姑姑说的。“阿珍家里怎么样了?”我低头小声的问了句。我可以感觉到姑姑生气的眼神,但是姑姑还是没舍得骂我。“她父母收了人家钱了,写了谅解书。阿珍葬在村里了,这孩子怎么想起做那个了你别想她了,好好表现,跟你姑父一样,争取减刑。里头有个人也是在帮的,是你姑父的朋友,叫龙叔。你姑父打好招呼了,在里头有什么事你就找他。”在帮就是指这人有帮会身份,我们那过去称呼江湖人都是这么称呼。在帮放在过去,倒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甚至被不少人尊重。龙叔这人姑姑以前讲过,也是我们东门县的。以前是朋城大学的教授,后面去了凤爪帮,做了白纸扇。也就是管理账目和负责对外讲数的人。属于帮会的文职。我不知道这样的人在监狱里头有什么用。里头是讲拳头和实力的地方,一个文人能成什么事。而且现在的江湖,早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现在的黑涩会都是流氓为主,不讲规矩。也不设什么白纸扇、红棍之类的了,那都是老一套的过去式了。龙叔今年年纪按说也不小了,实在想不明白他能帮我什么。不过姑姑这么说了,我就应了下来,有熟人总比没熟人强。:()黑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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