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夏搞事业求上进的拳头握紧一秒,但力量还没完全积蓄,就又很快被他松开。
呜。
他一个数学考四十分的学渣还想搞事业呢?
不把自己买了还帮人数钱都谢天谢地了。
所以卜夏还是选择另辟蹊径——紧抱顾昀城的金大腿。
他不厉害,但他可以找个厉害的靠山啊。
想到在顾家拥有的那个漂亮房间,卜夏无比坚定,只要顾昀城从手指缝里随便漏一点东西给他,他就可以活得很滋润了。
只是,他要以什么身份抱顾昀城的大腿呢?这个问题,卜夏其实一直都没彻底想通透过,他只是凭着类似小动物的知觉去接触顾昀城。
小跟班吗?
他见过林书望的小跟班,每天跟在林书望后面,又是讨好又是卖笑的,还经常得不到林书望的好脸色。
虽然他知道顾昀城和林书望不一样。
顾昀城这么绅士的男生,对待小跟班肯定也很好。
但他就是又懒又贪心。
他想要顾昀城对他好,又想要不费力气,不用低声下气,不用看人脸色。
他面皮薄,干不了那种小跟班的活。
汽车碾过石头,颠簸两下,正一心一意思考事情的卜夏没有防备,因为惯性连人带狗往前倾去,然后被顾昀城一把揽住肩膀固定在怀里。
“夏夏,没事吧?”
一颗心扑通跳个不停,不知是被吓的,还是被顾昀城专注又担忧的眼神看的。
这一刻,卜夏想到了很多。
他想到了为爱盲目到病态的父母,想到了因爱受挫而情绪失落的林书望,思绪彻底通透。
他在班级里见过不少早恋的男生。
只要涉及喜欢的人,再霸道再抠门的男生,都会变得体贴又大方。
所以他要当顾昀城喜欢的人,他想被天之骄子捧在心尖尖上。
其实在认识了顾昀城之后,卜夏心里就时不时会出现类似的想法,有时候是为了报复林书望,有时候是因为他看到顾昀城拥有的一切格外眼红。
但直到这一刻,他的想法才彻底坚定下来。
为了自己,也为了小狗,他不再去想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也不再纠结这样的做法会不会过于恩将仇报。
他的自我定位就是一个为了一己私欲而利用别人的阴暗小坏蛋。
“哥哥,你能摸摸我的心脏吗?它好像被吓坏了,跳得好凶,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正常的。”目标明确的小男生顺势靠近顾昀城怀里,漂亮小脸泫然若泣,正式放出第一个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