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飞出那条深渊之后,我又回到那下面去了,去把我妈妈的尸体带上来。凭借着双翅膀,我做到了这一点。我把她带回村子里,把家人葬在了一起。这个村子,乃至这个镇子,似乎只有我一个活人了。我觉得我该走了,这个伤心的地方不适合继续看下去,我要好好享受这条命。不过我是真的不太明白,这些人为什么就要来我这里抢劫呢?他们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就连他们自己的命都丢了。这值得吗?这不是很好笑吗?我临走前看了这个地方最后一眼,看着那个庇护了我十五年的青鸾山。她是沙漠里面的灯塔,一直指引我。不过这次我不知道怎么走了,但我知道我想怎么做了。我要看看这个世界,往北走,那边,有很多人。奶奶,我走了。妈妈,我走了。爸爸,我走了。告别了这个生活了十五年的故乡。我不禁疑问,难道,这就是我的命吗?如此可笑,毫不讲理,当我还在想着如何复仇,杀死这些土匪的时候,上天让我得偿所愿,但又没有完全让我如愿。没有让我和妈妈一同摔死,那样的话我们一家就可以团聚了。因为没死,所以我还是很高兴自己还活着,还可以感受这个世界,还可以去看看以前从没有看过的风景。当我费尽力气终于要爬出深渊的时候,又让我掉下去,我害怕自己会死,又让我长出翅膀了。我的命就是如此啊,感觉比人家演戏,拍电影的剧本还要离谱,至少那个东西还要讲逻辑,我这条命想一出是一出。趁着太阳还不算大,我起飞了,我飞得很高,想要看清楚这片地带。我背上的这一对青色翅膀,并不是肉做的,她们是一对青色的薄气,使用她们的时候我并不感觉有什么疲累的感觉,只感觉我的心脏有些东西在流动。借着这一双方便的翅膀,我看清了。身后的青鸾山都矮小了许多,而我看清了全貌,这边不只有一座青鸾山,还有许多别的山,山与山之间是一个个山口,沿着山有了河流,湖泊,草地,村庄。这样的山站成一排,离开了它们就是沙漠了。或许这座沙漠很宽,但是在他自己的长度面前就不值一提了,这样想来,他确实是一条沙河啊。我向北飞了好久,终于是遭不住太阳的暴晒,看到下面有帐篷,应该是商队,我打算去看个究竟。我渐渐靠近,小心翼翼,我害怕他们也是土匪,也会对我图谋不轨。你若是问我为什么这样害怕还要去看看,不招惹他们不就是了吗?我会说,我有翅膀啊!这不仅是希望的翅膀,这更是自由的翅膀,只要我想走,他们拦不住我的。我被看到了。那是一个男人,他说。你是,是谁来着,我像是见过你几次,哦,对了!你是那个卖水瓜的汉子的女儿,你们家的瓜可真甜啊,你看我们现在就在吃呢。话说你为啥到这里来了?你的头发怎么绿了?像是玉石雕的。我的食指绕着头发,实话说,他说的对,我的头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虽然我发现的时候吓了一跳,不过很漂亮就是了。我跟他们说了我那里的故事,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我。纷纷掏出钱包要给我钱,我拒绝再三,最终还是收下了。我跟他们说,我到了下一个城市就会离开,不会麻烦他们的。大概十天之后,先是经过了一旁草原,而后是一片森林,我们到达了这座城市。他有自己的魅力诱惑着我,他很大,比我之前遇到的城市都要大,而我会在这里遇到很多人,遇到很多事。我告别了这个商队,有些不舍,毕竟在旅途里我曾经向他们炫耀过我的飞行之术,他们夸赞我,他们甚至有人跪拜我,说我是仙人。虽说我接受不了别人跪拜我,但是他们的赞颂是真心的,我其实很喜欢别人夸我。可是我到了这里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找到一个地方住下了,可是那里的价钱实在是有些贵。住一个晚上的钱就要卖三十个水瓜才赚得到。虽说我有那些人给的钱,可以住上一段时间,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妥。因为我不想用他们的钱,这些钱算是一个留念,也是我的幸运钱钱。毕竟是那么多好人送给我的,要是用完了,我怕是还会遇到坏事。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白天真是有趣。这里有好多珠宝,而且这些道具不光是可以用来看的,它们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就比如说,那个戒指居然可以用来存储东西,就像变魔术一样好的,那么小一个,直接可以放得下几百个水瓜还有余,而且里面的东西不会坏。可是就是太贵了,实在是太贵了,我掰了掰手指头算都没有算清要卖出多少个水瓜才够。,!虽说还有便宜一点的,叫做储物袋,功能类似于纳戒,也是用来放东西的,可以装比它大好多的东西,但是它的里面放东西会坏,而且它缩小东西的本领对纳戒用不了,纳戒却可以用来装它,我想着要是把两个搭配起来,那岂不是可以装好多好多东西了?可是我就连储物袋也买不起。那些真正入我眼的,我一个都买不起,仿佛天生我就与它们无缘一样。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挣钱!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挣钱呢?我坐在城市广场的喷泉那里,看着水中自己的道影被波浪翻覆,我感到一种东西了,叫做随波逐流,身不由己。我我情不自禁唱起歌来。当我唱完歌之后,我忽然发现,我的周围围满了人,他们都是为我驻足的,我的歌声突然停止,他们发出抱怨与哀嚎,要求我继续唱下去。有人眼睛都哭红了,要求我,不,命令我一定要继续刚才的腔调,他还没有哭完。有人则是求我唱的要高兴一些。这两拨人开始吵架,甚至开始动手,场面一度混乱起来。我想去劝说他们,可是他们实在太凶了。这时候,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来了,他拉住我的手,同时他往天上扔了一个东西,轰隆一声巨响,争吵着的人们目光就都被吸引了。他举起我的手,介绍我道:“这位是史上最好的歌手,难道不应该让她自己决定唱什么嘛?”众人都点点头,期待着我的表现。而我对那个男人表示感谢。我唱了一首先是哀暮、而后光明的歌。大家都很高兴。那个男人将他的高礼帽献出到众人面前,人们心满意足地把钱放入里面。我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是他收钱呢?当他把钱收完之后,他抱着沉甸甸的礼帽走到我面前,鞠了一躬说:“亲爱的小姐。你愿意和我合作吗?我认识一些人,他们很有权势,只要你同意,我就可以带着你挣很多钱。”他的眼神很真诚,而且他还挺帅的。所以我答应了。之后我和他签了一张合同,确认了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他负责去与人交涉、谈判、筹谋下一个歌唱的地点,我负责在关键的时候展露歌声。在两场演出之后,由于我只会那么一两首,他又带我去见了一位老师,这位老师负责教我一些写曲填词的知识,她是我音乐路上第一位老师,通过她我才知道我的歌声原来可以唱的更好。我终于可以将我灵感里面的那些曲调写出来了,我终于可以拥有我自己的歌曲了,终于不是翻唱口口相传的歌曲了。从那里出来真好,真的。我无比自由。我要向幸福进发了。:()战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