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中开始便是这样。
想起了曾经不那么美好的经历,齐谐的脸色比刚开始冷了几分,回复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不是“嗯”就是“啊”的。好在元煜现在不知道齐谐是个什么表情,只当是齐谐在忙,还在另外一头屁颠屁颠地发着消息,恨不得把今天自己掉了几根头发都给齐谐说一遍。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到了深夜,睡觉前,元煜缩在被窝里,做了许久心里艰涩后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知道有家餐厅不错,这几年新开的,你下周有空没有?”
齐谐挑了挑眉,喝了口咖啡,故意拖了三分钟才勉为其难回答道:“周五晚上有。”
元煜在微信那头高兴地几乎要起飞。
距离约定的日子还有六天,可元煜似乎从今天晚上就已经开始激动地睡不着了。他局促不安地发了句“晚安”,本人却毫无睡意。在对着白色的天花板看了几分钟之后,元煜迅速地打开手机,翻到了下周的天气预报。
清一色的大晴天,很好的预兆。
之后的一周,出于对老元家将要断后的愧疚,他老老实实去了自家公司上班。
元煜是个混的,当初元父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千说万劝才把这尊大佛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可作为商人,元父并不放心将公司任何一个重要岗位调给元煜,只好随便给元煜编了个虚职,每天只要打卡就可以赚钱。好在元煜他也不求什么,像这样挂着名头白拿钱的事他也不是不乐意。每天就算迟到也没人说,到了公司就往办公室这么一坐,吹吹空调打几把扫雷,混够时长钱很自然地就会到他的手里。
活脱脱地把“啃老”两字写在脸上。
可公司里没一个人敢对他有意见,或者说没人敢对他有意见。非但因为元煜是太子爷,更加因为对方那一看就不好欺负一张脸。
也不是有多凶,只是这么多年从来要什么有什么,元煜看上去并不具有平民的亲和力。
能让他窝囊的也就这些年的同学聚会。
公司太子爷连续五天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出反常必定有妖。
连着一周的茶水间讨论的都是元煜到底为什么愿意来上班。太子爷在公司常年独来独往,每天不到点就走人,平时也不和他们对接工作,行踪颇为诡秘。众人就算耗尽脑汁也没办法凭空捏造出线索,揣测元煜的心思。
不过有一点他们可以肯定,那就是元煜一定有喜欢的人了。
毕竟世界上没有一种魔法能像爱一样让一个男人突然开始骚包地重视自己的外表。
这是动物求偶时的本能反应。
周五下午五点,当邻座的员工还在心里盘算今天得装模作样加班几小时才算合格时,元煜将那早上就用发胶定过的头发撩到耳后,理了理西装后从工位上起身,颇为潇洒地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早早退场。
他开车到齐谐公司底下的时候齐谐还没下班,元煜就这么在车里坐了两个小时,才终于等到了从电梯里头出来的齐谐。
“抱歉,今天顾客那边出了点事,花了不少时间处理。”
齐谐出来的时候还微微喘着气,看模样有些疲惫。
虽然元煜那点耐心早就在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耗尽,可在见到齐谐之后先前的抱怨一下子便烟消云散散开,嘴边的质问也掉了个头了头,变成了干巴巴的“什么事这么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