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书里写那个人是个男生,但是这被季柏直接无视了,因为他长大在一个还挺开放的家庭里,姑姑是个独身主义者,五十多岁都没结婚,堂姐是个双性恋,年年年夜饭都把女朋友带回家一起过年,他爸还给人包俩红包。
这样跨越世俗、跨越时间的爱情是很浪漫的,他这么觉得。
並且他和书里那个混蛋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他不渣,连女孩手都没牵过。
——因为爱情经歷总是很失败:)
他不傲慢,路上遇到行动不便的老奶奶都会扶人过马路;
——还差点上了本市的报纸,因为那个老奶奶大声赞颂他的品行,使路人围观,他差点要钻进地缝:)
他也没把人当替身。
——那次嚇得李琼楼输了游戏,对方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赔他积分,最后还和他单方面绝交两小时,说他要是下次再这样就宰了他:)
他才不是那个渣男,他分明比那个渣男好一百倍。
所以他可以省略很多很多的虐文桥段,早早谈上恋爱,並且他会对那么痴情爱他的郑乐於很好。
而且郑乐於长得很好看。
他头一歪,就想起了对方微笑着的唇,长长的睫毛,还有很好看很好看的眼睛。
郑乐於会是他的。
他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等到他掛了和妈妈的电话,就又发了条信息给郑乐於。
「你国庆回不回家?」
难道他不回家对方就要收留他?郑乐於有些摸不着头脑。
但是掂量掂量对方的性格,他觉得对方真有可能这么做,於是他给人家打字,硬着头皮扯了个小谎:「应该回家。」
话也没说死。
他现在是真的觉得对方黏得太紧了,虽然在对方多日的努力下,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由可能对自己有威胁的渣男变作似乎也没那么討厌的打球搭子,但他一想想书里的剧情,还是头皮发麻。
总之,绝对不要给他能从朋友越界的机会。
这还是他宽容的结果,一般人看完了书,没有把对方当仇人看就是好的。
因为他其实有点发现,从剧情到人设,现实和书里有些不一样,他郑乐於一个冷幽默在身的人都能被写成高岭之花,没准季柏如他现在的外表一样是个三好青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