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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大街上不能盯着陌生人乱看(第1页)

那之后的第二天,江湖客背着被老中医吊住一命的宁缺儿出了城。他要去哪里,又要去做什么,这些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问。王戊只是如约去了李家,甚至没能与男孩再见一面。出城的时候,宁缺儿的手紧抓着江湖客的衣裳,抓得指节苍白,却又无力松开。值得一提的是,王戊很快也从李家那规矩严苛的大院中逃了出来。用她与外貌不符的见识,和重活一世的思维。逃出了李家的王戊并没在鄱阳城久留。而是日夜兼程地去了东边。她准备去看看这个世间,用她余生的岁月,还有往后,应当可以不再怀有目的的时间。也就是在这样的后事中,她遇见了她的师父,丐帮一袋长老庞万山。在那年入秋之后的第二个月。不过真要说起来,这就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我们完全可以等到以后再慢慢去讲。而现在,还是让给我们把目光聚焦到王戊如今的日子上吧。在她来鄱阳城,寻宁缺儿的一年之后。王戊,是一个恋旧的人。虽然她自己总不愿承认这点,但她的所作所为,却通常都摆脱不了这两个字。酒,她常喜欢喝香江的酌花酿,菜,她最乐得吃洛城的桂子鱼,至于面食,尝来尝去,她也始终忘不了那牙儿街的馒头的味道。这些东西的背后几乎都有一段故事,虽然,她从来不会去主动提起那些过往。自她来鄱阳城已有一年多了。这地方的天气湿的很,总是小雨连着大雨,细雨连着阵雨。难得有一天像今天这般的好天气。王戊倚在一个石墩边,半躺在地上,腰间挂着一个破酒葫芦,背上绑着一根枯黄的竹杖。或许是感觉到了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缓缓地睁开了本因为在小憩而半眯着的眼睛。阳光有些晃眼,对于一个已经睡了小半天的人来说,这显然是理所应当的事。于是王戊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接着懒洋洋地抬起了手,用那本该葱白,却被主人沾满了灰尘的手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只从外观上来讲的话,王戊应该也能算是丐帮里的模范弟子了。一身灰绿相间的布袍上打着错落的补丁,杂乱的粗线头纠缠在一起,颇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脖颈处的领口耷拉在两旁,可能是因为这件破衣服本就不合身的原因,使得其下的一只肩膀直接光溜溜地露了出来,也令穿着衣服的人看上去着实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不过由于王戊的扮相实在是太过随性了一点,又或者说,她大概根本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形象,以至于她这一副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模样,叫人只想躲着她走,便更别说什么驻足观望了。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花子”瞎看。要看衣着暴露的姑娘河东街多的是,还白白嫩嫩的赏心悦目,岂不是更美。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嗯,从某种角度讲,这倒也省了她不少麻烦。“又饿了啊。”声音稍显沙哑地喃喃自语了一句,王戊似是无奈地放下了自己抓着头发的手,摇摇晃晃地俯身站了起来。晨间她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乃至到现在都还有些头痛,脑袋亦是昏沉沉的。伸手摇了摇腰间的酒葫芦,确定了里面还有些“存货”,她满意地抬了抬眉头,揉着眼角,当是有些自得其乐地打了个哈欠,迈开脚步向着街边走去。王戊准备去弄些吃的。准确的说就是馒头配咸菜。她来鄱阳城的这一年多里,早间几乎都是这么吃的。便宜实在,有趣的是,她倒也吃不腻。王戊可以说便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因为她总是做着奇怪的事,过着叫人难以理解的日子。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吧,因此,她对于生活的态度通常会比普通人更加随意一点。可无论怎么讲,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刚重生那会儿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起码,现在的她还算是有副人的样子。而不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木头模样。毕竟人啊,还是要有点人情味,才能算是活出了些自在的。王戊身上的人情味不多,但终归不至于没有。,!就像是眼下,她会和馒头铺的老板招呼两句一样。“王老汉,来两个馒头,一叠咸菜,最近你出摊儿真是越来越晚了。”馒头铺旁,王戊熟门熟路地点了些吃食,就地坐在了一处离店面不远不近的墙脚下。她没坐进铺子里,也没挡着人家的店门口,算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太招待见,也不准备碍着别人做生意。“得嘞。”管铺子的王老汉与她应该是熟识的,头也没抬地应了一声,便用油纸包了两个馒头与一小碟咸菜,出门放在了王戊的脚边。“哎,我说王丫头,看在我们俩往前推几百年也算是本家的份上,老头子我劝你一句,你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年纪轻轻的,且找件正经事做,或者去寻户人家。怎么说,也总比你如今整天待在街上帮工打杂,过一天算一天地晃荡着来得要强吧。”“嗯,你当我想吗,不过我这人破落惯了,就不是个安生的命。”语气懒散地对着王老汉回了一句,王戊如是自嘲一般地勾着嘴角,低下头拆开了纸包,就着里面的馒头和咸菜啃了起来。一边啃着,她还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两枚铜钱,递给了身前的老爷子。递钱的过程中,馒头被她的衣袖不小心蹭到,当即脏了些许。她却一点都不上心,接着吃得利索。心想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唉,罢了罢了,随你去吧。”看着王戊那一副,也不像是会听劝的模样,王老汉摇了摇头,接过钱便摆着手转身走回了店里。他可认不出面前的这个“乞丐”就是多年前那个爱偷他馒头的乞儿,上了年纪的他也已经不会对乞人驱赶叫骂了。他只是随口一劝而已,毕竟他也同对方打了一年多的交道,知道对方的性子,亦没什么不能说的。“老汉,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然而就在王老汉背对着王戊,抬腿迈进了自己的铺子里的时候,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却又恰到好处地于店门口响了起来。具体是怎么一个恰到好处法呢。恰好在,他说话的一瞬间,老汉的一只脚才刚踏过门槛。王戊的一分视线正好抬起。蒸笼旁的蒸汽,方被人带出的风吹散了少许。露出了这个青年腰间的一柄短刀。一柄刀鞘老旧,样式普通的,应当是再寻常不过的短刀。于是,王戊的目光顿住了。老汉古怪着最近的人怎么都只点馒头和咸菜,不过手上的动作倒是一点都不慢。熟练麻利地打开了蒸笼包起了馒头,嘴里还说着:“成,客官您稍等。”透过从蒸笼中逸散开来的水汽,王戊看清了男子的侧脸。那是一张很难用寻常的言辞来形容的面容。说他英俊吧,但他的样貌中又混杂着一分胜似女子一般的清丽。说他温和吧,却又没法道出他眉宇间的那点疏离与凌厉。说他阴柔吧,可他的五官倒又莫名的显得棱角分明,英武非常。总的来讲,虽然做不出什么准确的描述,但他应当是一个相当好看的男子。身上的衣衫和挂饰看上去也价值不菲。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在一间街边的馒头铺里点两个馒头和一叠咸菜。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富家公子,却在山间田埂里穿着锦衣华服劈柴挑水一样。且不说这合不合适,至少让人看着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滋味。而王戊的眼睛却在瞥了一眼他的相貌之后,便定定地停在了其腰间的那柄短刀上。仿佛那柄造型普通的小刀,看起来比那个人还特别一般。以至于王戊之后就再没有掩饰过自己的视线。只是旁若无人地审视起了那柄刀的每一处细节。:()久仰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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