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旬叹了口气,环视四周,第一次觉得家里有些太过空旷了。
应该要有一些装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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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照例要上班。陈方旬早起晨跑完回来,在家楼下就看见齐元霜顶着凌乱的头毛,穿着t恤裤衩,踩着一双人字拖,手上提溜一袋包子和豆浆。
茗溪公馆在市中心,房价高,但也不是什么格外高档的小区,往小区外走就能找到早餐店。
整个人看着游魂似的齐元霜压根没看见晨跑回来的陈方旬,还在迈着虚浮的脚步往家走。
还是陈方旬走到他面前和他打了声招呼他才反应过来,半睁着眼,有些呆愣地看着陈方旬。
“……早。”他迟疑了很久,才缓缓开口。
“早。”陈方旬言简意赅,“你今天很早。”
平时这个点,别说看见齐元霜了,齐元霜的信息都不会收到。
他出门开车上班时,都不一定看得见齐元霜,那辆车就停在他的车位旁边,仿佛从来没被它的主人驾驶过。
陈方旬的刘海松松垮垮放下来,没戴眼镜,一身黑色的运动服,脖子上挂着运动耳机,额上有些许的汗。
“睡一半饿了。”齐元霜的神智慢慢回笼,“所以爬起来吃早餐了。”
他今天起得早纯属意外,一大早被饥饿叫醒,本来想再睡一会儿,饿的胃难受,才起来买早餐。
齐元霜知道陈方旬早上有晨跑的习惯,也不是没想过早起来个精巧偶遇,然后两个人一起去晨跑拉近一下距离。
尝试一次后他就发现这个不可行,因为十个闹铃都没法叫醒他。
陈方旬对他的起床理由只剩惊奇,闻言微妙地看了他一眼。
“……我不是饭桶。”大概是看出他眼神里的意思,齐元霜为自己辩解。
“能吃是福。”陈方旬说,是长辈惯常用的说法。
齐元霜:“……”
他提着早餐跟在陈方旬身后:“方旬,你每天都那么早吗?”
陈方旬点点头,他上大学就有晨跑的习惯了,到现在也快坚持了十二年。
除非天气恶劣,不然他早上都会运动。
齐元霜登时用看勇者的眼神看向他:“厉害。”
他一个医生知晓熬夜的坏处,但仍旧没有克服熬夜的陋习。
相比起来,陈方旬实在是太自律严苛了。
“习惯就好。”陈方旬和他进了电梯,抬手按了楼层。
他的运动服偏紧身,平时西装遮掩的一部分身材优势很容易被运动服反衬。
齐元霜的视线隐晦地扫向他的手臂和胸前,在心里赞叹了一番陈方旬的健身成果。
“早上的会议地点我来确认,如果雾海那里有意见……”陈方旬接通电话,有条不紊叮嘱秘书办,声音低沉和缓,齐元霜站在他身边,能闻到他身上须后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