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桑把羲叫了上来:“以后我们就住这里了。”
“嗷呜——”羲兴奋地欢呼,抱着妹妹,蹦蹦跳跳。
其实叶桑并不想让羲跟她住同一个山洞,不是不喜欢羲,而是因为羲是男孩子,而且已经十岁了,跟她一起住很不方便。
但是部落条件就这样,不让羲住这里的话,他就得去跟别的人挤,她舍不得自家娃吃这种苦。
一会儿把毯子拿出来,羲单独睡一个被窝,她和妹妹睡一个被窝,先将就一下吧,以后有条件了再改善。
叶桑:“羲,你看着妹妹,阿姐下去做晚饭,一会儿我端上来吃。”
羲因为拥有了新住处而高兴,闻言直点头:“嗯。”
叶桑走出山洞往下面平地而去。
部落里的人以家庭为一个小团体生活,有些是几个家庭一起,这跟叶桑从历史书上了解到的、远古时期的人类生活方式一样,这种生活方式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且这样,部落似乎会少许多矛盾。
每当太阳落到半山坡的时候,部落里的人就开始回山洞了,然后第二天又重新今天的生活。
所以叶桑出来,看到的就只有在栅栏前站岗的部落战士,其他还有几个零零星星取水的族人,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场面,现在都安静了下去。
等她走到最下面的平地时,这里已经只剩部落战士了。
部落战士在架柴堆,天空还剩半个太阳,等天彻底黑下去,他们就会把篝火点起来,驱赶野兽。
有了下午的经历,叶桑对部落战士十分信任,看到他们在这里,很有安全感,至少她不害怕。
叶桑走过来,把锅里的药渣清理出去,洗锅,掺水,把火烧起来。
没有人管她干什么,部落战士各司其职,他们的任务是守护部落,不让野兽在夜晚入侵。
如果他们不守护,有野兽冲进部落,那下面一排山洞的族人全部都要遭殃。
部落战士使命感特别强烈,一个个眼神坚定,守护族人的心一刻都不会变化。
叶桑拿出了许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很怕有人来问她,此时见没人过问她干什么,不由轻松起来。
她往灶里添了些柴火,火烧旺之后,锅里的水开始变热。
等烧开之后,叶桑把竹筒里的血倒入锅里煮起来,煮好之后才能做菜。
除了毛血旺,她还有五十多斤野兽肉,那肉一直放在旁边的石头上,没人动。
叶桑把她用来打掩护的兽皮包打开,从里面拿出菜板和菜刀,还有几个石盘子等厨具。
用石器是她作为文明人最后的倔强了。
叶桑的这块肉是非常好的五花肉,就野兽肚子以及脊梁骨之间的肉:“没想到这个野兽的肉跟猪肉差不多。”
锋利的菜刀在肉上划了几下,大块肉就变成了小块肉,她把肉分成了十五块,三斤左右一块,这就够他们姐弟俩吃一顿了。
她饭量不大,但是羲饭量大,别看他个子不高,他一顿能吃掉叶桑的三倍食量,像个大胃王。
血旺煮好之后捞起来,然后把肉放到水里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