羲眉开眼笑:“阿姐,你回来了。”
“回来了,你继续跟妹妹玩儿,阿姐下去做饭,做好了一会儿端上来吃。”带动部落走向文明的第一步,就是改变大家茹毛饮血的习惯。
大家想想,身边住着一群吃生肉喝鲜血的人,心里会不会感觉不太好?
羲点点头,小少年一双眼睛里充满了信任:“好的,阿姐。”
叶桑把背篓拿过来,往里放上菜板和菜刀,一块三四斤的五花肉,两个跟鹅蛋差不多大的鸟蛋,一把野沙葱,几个蘑菇,还有一些配料和香料,都是她今天从森林里捡回来的。
昨天分给她的上百斤野兽肉,卖掉还剩最少的一块,她给拿了出来,一会儿炒来吃。
把东西一股脑都放到背篓里,叶桑背着去了山下。
石锅仍旧在那里,没人动,甚至大家看石锅是带着敬畏的心态,毕竟能做出他们从未见过的东西,神秘则敬畏。
来到山下,叶桑生火煮烧水给野兽肉去毛。
灶里的火稳定后,她用大竹筒取了半竹筒水来洗菜。
此时太阳落山,部落里的人陆陆续续回了山洞,山下的部落战士开始站岗防御,在外活动的人越来越少……
今天站岗的部落战士是“烈队”,跟叶桑不太熟,大家一手拿着野兽肉啃,一手拿柴火搭火堆,时不时看一眼叶桑,没有凑过来。
发生昨晚那样的事是比较少的,许多野兽看到火都会离开,所以火御还是要用起来。
叶桑没有管部落里的人,她专注于做晚饭,家里还等着两个孩子,天黑了,赶紧回去陪伴才是最重要的。
忽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叶桑转头看去,笑容不由浮出脸庞,“你们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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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仓队的七位战士,各个威猛高大,排成一排走过来,那强大霸道的气场,叶桑都有些招架不住。
风双手背在后背,抢先一步说道:“我们来看你今晚吃什么?”
叶桑一边洗野沙葱,一边说道:“今天吃炒肉和炒蛋。”
风舔了舔嘴巴:“听起来就很好吃。”
“我今天的肉比较少,没办法请你们吃,你们吃肉了吗?没吃的话,我可以教你们烤肉。”得让他们自己掌握,才能把文明传播开去。
风虎目一亮,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其实我们本来就是来找你帮我们煮肉的。”
昨天叶桑给他们的肉实在是太好吃了,今天一直念念不忘。
“那正好。”叶桑道,“稍等一下,我把这些菜洗了就教你们。”
风连忙道:“不慌不慌,我们还不是很饿,你把自己的事做完再教我们就是。”
叶桑把沙葱洗好,放到石盘子里,然后去抱来一些柴,堆成柴堆,在柴堆的两边架上两个木架……
“用我教的办法吃肉,不仅会更好吃,还能减少疾病。”
叶桑拿上篾刀削了十根手指粗细的竹签,一头削尖,然后把螣仓的肉拿过来洗洗干净,把毛剔除,切成大块,用竹签串起来,一根竹签串三块肉。
别看只有三块肉,但一块足有半斤多,肉可不少,且这些肉肥瘦相间,烤出来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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