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息未可以说是真的被迫无所事事,唯一的收获就是认识了更多的人,吃到了更多美食。
最近旅行者和温迪好像都很忙,连酒馆都没有温迪的踪影。
感觉他们正在干一件大事。
他实在嫌弃那几件从梦里带出来的宝物有些笨重,干脆就拿去卖了,买家是个有钱且识货的收藏家。
“你真的要卖?”收藏家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捧着那个玉镶金的茶杯,简直爱不释手。
“都拿给你看了,还能有假?”息未微眯着眼,一脸无语。
“能冒昧的问一下,您为什么会想把它们卖掉吗?”收藏家咽了口唾沫,鼓足勇气问道。
“因为我是个外国人,带着不方便啦。”息未极为无奈地叹了口气。
原来是因为害怕旅途中这些经世之宝流落失所,蒙上尘埃。
多么高尚的,多么伟大的情怀啊!
息未不知道收藏家如何想通的,反正对方的表情看起来又多了几分敬佩之意,不再多言,出手很阔绰,直接全部买下。
息未可以说得上是赚的盆满钵满。
他正在考虑要不要去铁匠铺老板瓦格纳那里锻造一把兵器,香菱就带着他的爱刀匆匆赶来了。
“小息未,你还活着!”香菱一整个眼泪汪汪,抹了抹眼泪道,“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没事啦香菱姐。”息未给她递一张纸巾,“我这不好好地站在这里嘛。”
香菱要是再不来他都快无聊死了,但与香菱相处总是十分有趣。
而现在他们正在旅店叙旧。
说是叙旧,其实也才几天没见罢了。
息未揉了揉锅巴的耳朵,一脸荡漾,“锅巴还是这么可爱啊!”
他先是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是如何被温迪救了,怎样来的蒙德城,随后就一边与锅巴贴贴,一边听香菱滔滔不绝地讲她遇到的人和事。
除了温迪说过的与清泉镇布洛克比赛细节之外,最令息未注意的还是他们到达清泉镇之前。
“一个穿衣服的火鸟从众多史莱姆口中救下了我跟锅巴!”
嗯,穿衣服的火鸟……穿衣服的火鸟?
息未听过穿靴子的猫,实在没想到还有穿衣服的火鸟。
“当时,我们在晨曦酒庄附近,遇到了超级多的史莱姆!他们绝对是奔着我的新菜来的!”香菱双手挥了挥,比比划划,“大概比这——么多还要多!”
“奔着你的新菜吗?香菱姐做了什么菜?”息未摸着下巴思考道,实在想不明白什么菜会吸引史莱姆。
“因为我采到了一种蘑菇,红红的,白白的,漂亮的!然后就拿来和冰雾花一起炖汤,结果没注意火候,汤烧干了……”说到这里,香菱的语气中颇有些遗憾。
“所以干脆做成了凉拌蘑菇,勾勾果汁和史莱姆粘液混合作拌料。”
无法想象这道菜的卖相会有多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