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孙氏亲手酿造的桃花酿、那些拥有别致名字的小菜全都失去了滋味,优雅的古琴音和华丽词藻堆砌而成的歌曲也让他不住地想打哈欠。
朱元璋遗憾地想,我果然是大老粗,想吃重口味的烤肉,想和标儿一起玩烟火,想和几个兄弟们大碗拼酒了。
但男人嘛,要面子。朱元璋在孙氏面前一直都是个(自以为)儒雅的文化人,咬破舌尖他也要继续装下去。
直到孙氏乏了,朱元璋才扶孙氏去休息,心道总算结束了,不知道那群混蛋把标儿特制的烟火棒玩光没有。
孙氏褪去绣花鞋,穿着罗袜上了软塌。
朱元璋以前很喜欢把玩孙氏的三寸金莲。但他今日看到孙氏的小脚,脑海里却突兀想起了陈标书房里那畸形的人脚骨头,忍不住眼皮子跳了跳。
他突然想起来,孙氏在他面前从未脱过袜子。
他又想起自己和兄弟们一同偷看的小脚女春宫图。画中的女人身上不着寸缕,但都穿着绣花鞋或者罗袜。
于是朱元璋在好奇心之下,要帮孙氏脱袜子。
孙氏那一张处事不惊的仕女脸大惊失色,连连拒绝。
但朱元璋的文人皮就是装出来的。他女人的脚,他有什么看不得?
在朱元璋的强迫下,孙氏面色煞白地脱下了罗袜。
罗袜中不是肉色的小脚,而是一层又一层的裹脚布。
孙氏很爱干净,朱元璋在物质上对其也很慷慨。所以她每日都会换洗裹脚布,裹脚布上并无异味。
玲珑的小脚裹上淡色的布条,看上去似乎比穿着罗袜还诱惑几分。
但朱元璋可不是想看这个。
他拆掉了孙氏的裹脚布,在孙氏惊恐的视线中,皱着眉打量孙氏三寸金莲的真面目。
朱元璋将孙氏的小脚抬起来,回忆着他在陈标书房中看到的脚骨头。
脚指头折断扣在脚底,脚背折断高高拱起,比起脚骨头模型中那些碎裂的骨头,骨头和皮肉黏合在一起的三寸金莲,更加令人不适。
这就是文人们最爱的小脚。
朱元璋知道孙氏非常爱干净,比他夫人讲究许多。但孙氏的小脚却看得见些许污渍,还有一股子淡淡的臭味。
没办法,脚指头和脚板心黏在了一起,那些夹缝里的污垢肯定特别难清理。再加上一整天都裹着脚,脚没有异味才奇怪。
朱元璋道:“你哭什么?”
孙氏绝望地流着泪,身体微微颤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朱元璋放下孙氏的脚:“你觉得丑,我会嫌弃你?”
孙氏轻轻点头。
朱元璋像是在问孙氏,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既然脱了袜子这么丑,为什么那些文人还要推崇呢?”
他们从未见过女人罗袜和裹脚布下的小脚?
不,他们可能知道吧。所以他们所画的小脚女人图中,女人们唯独鞋袜穿得整整齐齐。
“我这个胳膊,在打仗的时候骨裂过。”朱元璋叫来热水,先洗干净手,然后让孙氏在热水里泡脚,“每逢下雨的时候,我胳膊还是隐隐作疼。你……疼吗?”
孙氏带着泪珠的眼眸猛地瞪圆。
朱元璋挠挠头:“唉,我说什么废话,肯定疼。你先睡吧,我在外面走走。那个,你裹着脚不舒服的话以后别裹了,我已经看过了,你藏着也没意义。”
说完,朱元璋转身离开,背影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