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丁乐新挂了电话,怒气冲冲地骂道:“苏青,你他妈有病吧,脑子不好早点去治,别在这瞎逼逼。”
苏青耸了一下肩膀,用无所谓的语气说道:“生气什么,好心给你普法。”
苏青的神情,让丁乐新有点不好的预感,丁乐新眼神不善地盯了苏青半天,苏青淡然回视。
没多久,一辆警车乌拉乌拉地呼啸而至,在晚饭点,这个校园里人最多的时候,从十号宿舍楼里带走了几名新生。
603宿舍四个人全部都在警车上,被拉着回警局录口供。
不一样的是,苏青是报案人,丁乐新是嫌疑人,而何存幻是证人,陈述作为同一个宿舍的室友,也被带回去录口供。
苏青想到刚才的情景就想发笑,丁乐新听完苏青的科普,还以为苏青在故弄玄虚,没想到下一秒警察就破门而入,问了一句谁是丁乐新就将人拷了起来。
那一瞬间,丁乐新的脸色简直好看极了,红白交加,惊怒变换,嘴里不断叫嚣着“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抓我”“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警察竟然敢无缘无故地抓人我要举报你们”等等一系列垂死挣扎的言论。
在警察问谁是苏青时,苏青利落站了出来,说道:“我就是报案人苏青。”
那一刹那,丁乐新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当时陈述被吓了一跳,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不敢言语,何存幻倒是镇定自若,甚至还主动说自己也是受害人。
警车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留下面面相觑不知内情的吃瓜群众。
很快,丁乐新戴着手铐被押上警车的照片就在表白墙上流传开来。
军训(六)
有警察介入,加上这段时间以来苏青留下来的各种录音和何存幻与陈述的证词,表白墙的一系列血雨腥风很快都被查了个清楚。
丁乐新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雇人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对受害人苏青造成严重伤害。
由于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且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加上丁乐新不止一次诽谤,构成“情节严重”。
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丁乐新被暂时拘留了起来。
苏青几人一一录完口供之后便回了学校,一路上何存幻还是一如既往地没什么情绪,而苏青也淡定如常,丝毫看不出来刚刚报警的人是他,唯一不安且神色惊慌的反倒是没他什么事的陈述,他坐在那里,简直比刚刚的丁乐新更像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