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丈母娘挑女婿的标准,胡天将肉眼所见最干净的一辆购物车推了出来,又转身拿了个篮子。篮子挂在购物车的把手上用来装菜。胡天三两步追上何惜,也不在乎周围还有人在,两手穿过他腋下往上一提,不怎么费劲直接将人放进了购物车里。何惜偏瘦,购物车也不小,坐进去刚刚好,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理由。何惜老脸一红。正要骂他,胡天却已经抢先一步把车推到没人的地方。抬手在货架上拿下一只布偶猪垫在何惜背后,免得他硌得慌,嘴里安抚道:“你就这样睡吧,我推着你。”“睡什么睡?”何惜说着就要爬出去“还嫌不够丢人吗?”胡天一把按住他,将何惜外套上的帽子扣在他头上“怕什么?把脸遮住谁还认识你?你睡你的,谁敢笑你我就揍他!”那外套走的是休闲风,帽子很大。这么一扣,何惜就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除非是像胡天这样的熟人,一般人还真认不出他是何方神圣。何惜想了想,觉得胡天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令人心动了。学艺术的人细胞里全是浪漫因子,再说了谁谈恋爱的时候没有做过傻事。以前许之羽也隔三差五这样推着何惜逛超市,那时候仗着自己年纪小为所欲所,现在年纪大了……似乎还是可以为所欲为。默默坐回去,何惜不动声色地调整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他把猪抱在怀里,像个蒙面大侠似的抬起头,红润的嘴唇一开一合“胡天,你看这个猪跟你长得像不像?”胡天正在挑青瓜,闻言直想掐他。但想归想,胡天想了八年,到底没真上过手。结了账,胡天直接交了押金将车推到停车场。他故计重施把何惜抱出来,见停车场没几个人,便没松开手,叫何惜坐在他手腕上,像抱着个孩子。跟着一块下来工作人员的是个小姑娘。她大概是个腐女,一路上都捂着嘴在心里尖叫。何惜被抱胡天起来的那一刻,只见她双手握拳在胸前挥了一下,好像中了五百万的□□。或者更贴切一点形容,那就是我爱的cp终于结婚了。小姑娘跟下来就是为了把购物车推回去。她一步三回头,眼睛直往何惜身上瞅,好奇心重得很。何惜扬扬下巴,对小姑娘善意一笑。当初和许之羽在一起时,各式各样的视线不知道遭遇了多少,这早已经习惯了。小姑娘脸一红,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咚咚咚,跳踢踏舞似的跑远了。但何惜习惯了胡天可没习惯。自他那个笑后,胡天吃醋吃到飞起。又碍于不想在何惜面前表现得小肚鸡肠,把脸都憋紫了。人就是这样,越是拥有,就越是喜欢患得患失。胡天魂不守舍炒了几个菜,又食不知味地扒了几口饭。他嘴里一股酸味儿,吃了小半碗就吃不怎么下了。主要是心里存了太多事,又自己给自己瞎灌醋,气都气饱了。一边看着何惜下饭,胡天一边在心里唾弃自己:胡天啊胡天,你可真出息!四舍五入两米的大男人,什么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小事都让你惦记了这么久!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心眼就比针尖大了那么一点点。要是被何惜知道了肯定要笑话他了。何惜吃饱喝足之后浑身是劲,瞬间从一个腐朽的资本主义化身为劳动人民。念着昨天晚上冒头的那点灵感,恨不得立马投身于事业的怀抱。跟本就分不出心思来关注胡天那点“少男”情怀。接着,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正吃着飞醋的胡天被一心扑在事业上的何惜赶出了家门。并勒令月底之前,不准打扰。刚谈了恋爱就被打入冷宫的胡天在门板上碰了一鼻子的灰。他真想赖在这里哭天抢地不肯走,但还是那句话,碍于两米大男人的面子。他只哭着挠了半天门板,并没有以头抢地,算是保住了最后的尊严。打发走胡天,何惜洗了把脸,钻进画室把门一锁。接下来的日子,就为了事业奋斗吧!而早已打好主意不上班的胡天。在确定恋爱关系且被初恋对象赶出家门的次日,眼含热泪倔强地跨上了公文包。忍不住了,汪的一下哭出声。别看何惜平时懒得跟冬眠一样,但他一旦认真工作起来,就是彻底的反差。用废寝忘食四个字来形容那是再恰当不过了。家门紧锁,手机关机,何惜可以一连好几天不睡觉。饿了就啃那天在超市买回来的熟食,实在累得不行了就坐在凳子上眯一会儿。俨然一个创作狂人。连吃喝都顾不上,更别谈其它方面了。陷入工作状态的何惜通常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衣服也紧着最舒适的来,忙起来还不喜欢穿鞋,觉得它会影响自己的发挥。这样的形象,放在别人身上那就是一个死宅。但何惜不同,哪里不同呢?大概是因为他爸妈,给了他一张好脸。别人是邋遢、颓废,他就是不羁、潇洒。特别是当他捧着调色盘,手握画笔一点点细致描绘的时候,似乎整个人都在发光。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气,何惜也不例外。全副身心都放在创作上,何惜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当他描完最后一笔再抬头时,有点不知道今夕是何夕。胡天是知道他脾气的,这么多年虽然也习惯了,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哪有人会连续把自己关在家里好几天,自己不联系外界,还不准别人联系他。每天下班了,胡天都要在何惜门口待一会儿。什么都不做,也不敢敲门,站站就走。要不是那天在超市采购了大量食物,真担心何惜会不会饿死。煎熬了几天,这天胡天上班时,手机突然响起了一个很鬼畜的铃声。这是他专门为何惜设置的,生怕自己错过他的电话。这个铃声,提神醒脑。具体是什么这里不方便透露,只需要知道,此铃声一旦响起,方圆百米无人能敌。让何惜听到了估计得打死他。何惜在电话里约他晚上吃饭。胡天一叠声地应好,肩膀夹着手机两只手飞快地收拾着桌面。看到一半的文件“啪”地一下合上,任何事情都阻止不了老子谈恋爱。心情飞扬,胡天几乎是一路飙着车赶到何惜家。按门铃,一直按,按了半天,人不在。胡天以头抢地。何惜出门剪头发去了。脱离出了玄之又玄的无我状态,何惜第一件事就是照镜子。每次照,每次都被自己吓一跳。头发已经长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他匆匆洗了个澡,换上一身体面的衣服,拿钱出门打车。走进理发店,托尼老师顶着飞机头不顾何惜的意愿向他推荐了一系列发型。据说是时尚界的标杆。何惜把头摇成了拨浪鼓,看向托尼老师的双眼里充满了恐惧。见何惜并不好骗,托尼老师终于不再浪费口舌。他把书往桌上一丢,道:“那我给你就给您染个色吧?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染色。”“不用了,谢谢。”何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帮我剪短一点就好。”想了想,他用手比了一下“就剪到这儿。”不得不承认一件事。许之羽虽然不是何惜肚子里的蛔虫,但他对于何惜的了解,却比蛔虫还要透彻。何惜紧张地看着托尼老师的一举一动,生怕他一剪刀下去就毁了,不论是长了还是短了都不好。因为,这个长度,最适合我。作者有话要说:提醒一下,胡天并不是正牌攻。☆、你应该爱我约好了一起吃晚安,何惜就不会食言。他出了理发店之后拐个弯进了一家饭馆,和服务员沟通点餐。 胡天这人纯粹的很。爱吃的菜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样,从学校食堂吃到公司食堂,他的口味就没变过。无非就是大鱼大肉,口味比何惜还要重,吃得又多。高中那会儿他们仨一起吃食堂,何惜永远都保不住自己碗里最后一只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