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终有一天,亚历克丝-埃弗利会对西里斯-布莱克的一切都漠不关心。这个议题绕了一大圈,再一次从她的脑海里冒了出来,她才知道自己当年那个拙劣而幼稚的结论是对的,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
作者有话要说:别恨西里斯,他确实没有理由再信任她了……恨虫尾巴吧,挑拨的人是他。狗子信了虫尾巴,亚历克丝之前信了斯拉格霍恩教授,大家一人错一次,扯平(bhi
动手是亚历克丝先动的手,西里斯最多只是……防卫过度了x
终于把文案里的话用上了,爽。siri就是onlyknowyouloveherwhenyoulethergo
下一章非常刺激……并且很难写x
期待评论咳咳
、epide34
epide34
知道“a”存在的人里,除了雷古勒斯本人,纳西莎或许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唯一的一个。
她第一次见到亚历克丝是在斯拉格霍恩教授的鼻涕虫俱乐部上,非常不起眼的女孩,瘦小得像营养不良,她甚至都没记住亚历克丝-埃弗利的名字,只是隐约知道她有个被除名的父亲来自奥地利的纯血家族,母亲是个麻瓜。这种故事在餐桌上总是被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昙花一现便结束了,她记得的并不多。
真正令她对这个混血女孩有兴趣的原因来自她的堂弟,雷古勒斯。
因为她的这位堂弟从小见过太多最好的人和东西了,他从来不会对什么产生过于强烈的好奇和喜欢。所以只要有那么一点小的波动在心里激起水花,天生敏锐的纳西莎就会马上捕捉到。当年雷古勒斯还只是个小孩,要看穿他的想法并不难。更何况,好奇和喜欢这种情绪即便有心也很难隐蔽,总是有迹可循。
但当时纳西莎并没有把亚历克丝当成一个问题。她表面上总是会显得自己不那么厌恶麻瓜和混血,她的恋人卢修斯对混血的西弗勒斯也一直保持着虚伪的客套,哪怕当时西弗勒斯-斯内普只是一个在魔药方面还没有展现出自己惊人天赋的一年级小孩,头发还整天油腻腻的。
亚历克丝在她眼里确实没什么好的地方,出身卑微,又看不出有多惊天动地的美貌,如果说脑袋灵光,那也算不上什么不世出的天才,只能算得上有些天赋罢了,不值一提。
当时,纳西莎坚定不移地认为,雷古勒斯只是没有见过混血而已,他只是好奇,顺带着有一丝丝朦胧的好感,但很快这种感觉就会消失的。他们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雷古勒斯看亚历克丝,最多就是在看一个耀眼夺目的残次品,令人目眩神迷的光芒过后,他总会看见她身上清晰的裂痕。
后来,大约在雷古勒斯三四年级的时候,他开始展露出对知识和书本的痴迷,这是好事,纳西莎的叔叔和婶婶对此非常满意——他们都对自己的小儿子寄以厚望,雷古勒斯也从来不让他们失望。
那时候纳西莎早就从霍格沃茨毕业了,她和卢修斯订了婚,但还是经常回到格里莫广场12号,叔叔和婶婶喜欢她,总让她经常去那里做客。在某个暑假的下午,叔叔和婶婶不在,纳西莎午睡醒来想到处走走,发现雷古勒斯的书摊在书房的桌上,里面夹着一张东西。纳西莎原本并不想要动它——那是她堂弟的东西,她又没有窥探隐私的爱好,但风一吹,那张薄薄的纸就飘到了地上,背面朝上,她粗略地一看,发现是一张从疑似荣誉榜上剪下来的报纸,雷古勒斯在背面用蘸好的羽毛笔写了一个完美服帖的字母,“a”。她以为是什么评级,毕竟a在学校的功课评级里是及格里的最后一档,但当她把这张东西捡起来想帮他夹回书里的时候,才意识到不是的。
这是一张照片。
青涩的亚历克丝-埃弗利穿着霍格沃茨的巫师袍,象征着成绩优异的奖章别在斯莱特林的院徽旁边,她对着镜头不苟言笑,她比纳西莎记忆里稍微长大了一些,个子高了,骨架变细长了,规整的眉毛下是一双湛蓝透亮的大眼睛,细细的高鼻梁,单薄的嘴唇有着花瓣一样的弧度,她的眼角和嘴角都微微向下倾斜,这些细节让她显得比同年龄的孩子更加忧郁。
在纳西莎眼里,她确实比小时候长得标致了些,但不足以称得上美貌动人。这不能怪纳西莎对相貌的要求过于严苛,除了格林格拉斯家代代出美人,布莱克家族的孩子一个个也都是天生的好相貌,纳西莎见得多了也就不觉得稀奇了。
那时候距离她第一次注意到亚历克丝-埃弗利已经过去两三年了,她这才第一次记住了这个名字。但她也没有多在意,青春期时的悸动和暧昧,大部分都会随着成长而消失。只需要等待就可以了,总有一天她的堂弟会醒悟过来,转向那些纯血家族的女孩。虽然可能没有那么能触动他的,但总有个让他称心满意的。他们是有权势的家族后代,结局总是皆大欢喜。亚历克丝-埃弗利是谁,总有一天会变得无足轻重。
然而真正让纳西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是那天在马尔福庄园,雷古勒斯和贝拉之间起了冲突,两个人闹得你死我活。她在内心大呼不好,但其实也知道,来不及了。
她后来去问过雷古勒斯,其实不过是一些老生常谈的话题,由她说和由布莱克夫人说,差别并不大。无外乎就是“你真的想好了吗?”“为了她,难道你真的可以放弃叔叔婶婶对你的期待吗?”“布莱克家族的“永远纯粹”,在你眼里难道是笑话吗?”
雷古勒斯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问道。
“如果卢修斯有麻瓜血统,你会离开他吗?”
纳西莎愣住了。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卢修斯不会是混血,他是马尔福。但如果他是……纳西莎知道自己不会离开他的,她会帮他隐瞒,帮他撒谎,帮他去和那些质疑他血统的人争辩,甚至杀人封口。原因很简单,她爱他。他们都知道彼此是纯血,但这不是他们选择对方的唯一原因,他们的爱情固然因为血统而被大家接受和祝福,显得“合理合法”,但早已发展得凌驾于血统之上。他们排除一切对他们不利的,接纳一切对他们有利的,互相信任也互相保护,以夫妻的关系共同生活。
在布莱克家族这一代的五个孩子里,雷古勒斯和纳西莎是最像的,野心勃勃,审时度势,骨子里都是非常典型的斯莱特林。虽然纳西莎看上去和自己的亲姐姐贝拉特里克斯总是一条心,但不得不承认,纳西莎和雷古勒斯最能理解对方。
所以纳西莎了解雷古勒斯,她在那一瞬间明白了,雷古勒斯认真地爱着亚历克丝。但千不该万不该,亚历克丝-埃弗利是个众人皆知的混血——如果埃弗利是个纯血,哪怕家里一贫如洗,只要雷古勒斯坚持一下,布莱克夫人哪怕不那么满意,也会松口的。严酷的事实让纳西莎为难,也让她对自己堂弟有了一丝丝隐晦的怜悯之情。她在心里做了最后的让步——雷古勒斯必然不能娶她进门,但他们可以是情人。这种关系在纯血家族的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尽管如此,纳西莎并没有在雷古勒斯面前表现出自己的顾虑和让步,她内心依旧崇尚纯血,又为人高傲,不会让自己在堂弟面前示弱。所以她对雷古勒斯冷淡地丢下一句“无论如何,卢修斯就是纯血,你可别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便很快找了借口离开。
然而纳西莎并没有和雷古勒斯疏远,或者说,纳西莎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一直在观察着雷古勒斯的行为,她有些忧虑,但更多的是戏谑的好奇,想知道自己的堂弟到底能坚持到哪一步,这个凄惨而曲折的爱情故事才能画上句号。所以,当她很细微地观察到雷古勒斯的痛苦,便及时地出现在格里莫广场12号的会客室里,不主动提起任何问题,只是安静地喝茶,等待他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