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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第1页)

二人同时扭头往洞口看去。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恶狠狠地瞪着路易斯,右手还保持着掷出匕首时的姿势。他看起来又急又气,冲路易斯吼了一句:“放开他。”路易斯满脸疑惑地看着那位陌生人,一时没搞清楚眼下的状况,但总觉得对方有几分眼熟。艾德里安无奈地将路易斯的手从自己衣带上摘开:“我给你们介绍一下。”他倚着岩壁,整理好自己凌乱的衣裳。“科马克大师,这是你儿子;奥希姆,这位是你的亲生父亲。”作者有话要说:bg:lechantder-nolwennleroy编的那段民谣灵感来源于fearabhàta,听的是aniakeltia的版本,脑补的也是这个调调……巫师三的thefieldsofardskellig似乎也参考了这一首☆、生不逢时奥希姆第一次见到艾德里安,已经是将近九年前的事。那时他的生活还一塌糊涂:终日酗酒的继父对他不闻不问,甚至放任母亲因过度操劳早亡;衰败的港口一日不如一日,迫使人们榨干它的最后一滴血,或背上行囊离开故土;把混账继父打个半死、跑出家门后,奥希姆投靠了一伙同样贫困的盗贼,准备靠打劫行人度日。为挑准有油水的路人下手,他们在郊外岔路口的旅舍里买通了眼线。某天,那位卖酒的伙计神秘兮兮地告诉盗贼们,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曾在店中停留,打听些什么赏金猎人的事,又问是否见过一个十几年前从玛伦利加跑到这附近的女仆。其人举手投足间很是端庄,看着和和气气,虽然并无专横跋扈的作风,但光是那身衣服就值不少钱。伙计还说,这位有身份的客人不知为何单独行动,连个牵马的侍从也没带。腰间挂着一对好看的佩剑,大概是别处贵族的风俗吧。盗贼们在惯常的伏击地做好了准备。刚入伙的奥希姆还没参加过“实战”,盗贼头领便怂恿他“练练胆”,不然以后充其量只能给同伴打杂,就是分赃也轮不到他,远无出头之日。“怕什么,本来就是那些贵族老爷把我们逼到这步田地,我们只征他点钱财,又不伤他性命。”头领没忘记打上对得起本行的补丁。“当然,他要是反抗,那我们也没办法。”变声期还没过完的奥希姆本就好斗,性格中又带着偏执冲动的一面。用不着同伙煽风点火,他抄起一把刀就伏到了路边的树丛后,只等猎物上门。旅舍伙计描述的那位神秘人物是骑着马来的。马身不高,步伐不紧不慢,竟像是在观光。挡风的长斗篷遮盖了身形,帽檐下露出的小半张脸看着很精致,而奥希姆只能凭马的花色确定对方就是自己的目标。路对面的灌木丛里发出两声布谷鸟的啼鸣,那是同伙在给他发出信号。奥希姆擦了把汗,想着“反正也有开杀戒的一天”,握紧手中锋利的尖刀,待那一人一马经过自己面前,算准对方的视野死角,便铆足了劲突然杀出,从侧后方刺向神秘人的躯干。得益于自己不知名的生父,奥希姆好像自幼就比同龄人力气大、劲头猛,反应也快,他对自己这方面的“资质”一向抱有自信,没有人比他更懂打架。可那算好了方向、蓄足了力的一刀竟没能命中目标。奥希姆瞄的是对方藏在斗篷下的的躯干,扎进斗篷的刀锋却扑了个空,轻飘飘的什么都没捅到——那人好像预知了有人会对他动手,就在尖刀刺来的瞬间,便头也不回地半转过身,手臂微抬避开攻击,随即隔着斗篷稳稳捉住了奥希姆的手腕。对方接下来的动作快得奥希姆根本反应不过来,只知道扣住自己右腕的手略一发力,他就痛得被迫松开手里的刀;紧接着,那袭黑色的斗篷就像振翅的苍鹰,在奥希姆眼前翻动起来。他被斗篷的下摆打中了眼睛,不得不紧闭双眼,缓解眼皮上下火辣辣的刺痛。就在这陷入黑暗的短暂间隙,奥希姆遭人猛地掀倒在地,手臂则被反拧着提起。要不是用旧围巾蒙面,他恐怕得吃进满嘴的土。奥希姆再睁开眼时,他想打劫的人正单手卡着他的肘弯,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眼神自上而下审视着他,却好像连拔剑的意思都没有。而当他看清斗篷下露出的那张脸,奥希姆不禁陷入片刻的失神:原来成年男人也能长出这样的绿眼睛。近乎一见钟情的悸动很快让位于手腕的剧痛。奥希姆被这别扭且屈辱的姿势气得不行,过剩的自尊心又不允许他向同伴求救,只得一直拧着脖子和肩膀,试图夺回上半身的自由。按理说,他的同伴也该出来帮忙了,可大概是慑于这陌生人身手了得,不成规模的小群盗贼又没有弓箭之类的远程武器,不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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