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小说网

芊芊小说网>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没看懂 > 第六章 救人一命换来一个老婆(第1页)

第六章 救人一命换来一个老婆(第1页)

王小仙是章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女,不但人长得俊俏,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像是会说话,更难得的是王小仙的身材挺拔匀称,其前凸后翘的黄金比例,几乎达到了非常恐怖的完美地步。尤其是王小仙在河里洗澡的时候,那雪白的大长腿和白萝卜一般的胳膊有着美玉般的质感。王小仙的美有着特殊的杀伤力,她的美让章家村的不少光棍汉心潮澎湃,当然最夸张的还是王二宝家那个刚上高中的儿子王小军,有一次见到自己的堂姐王小仙在河里洗澡,竟激动得鼻血直流,气得王二宝的媳妇对着她家猪圈里的那头老母猪一个劲地大骂:“害人精,臭不要脸的骚货!”

在王小仙和那个放电影的二流子青年施美军谈恋爱之前,王小仙确实是远近闻名的一朵金花,十里八乡但凡自认为家庭条件不错的年轻小后生都曾拖媒人来王老笨家里提过亲,一些从章家村走出去的城里人,包括那个味精厂的车间主任也慕名而来,这些年轻小后生见到王小仙的第一眼,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百里也挑不出一个的农村黄花大姑娘。用村里人的话来说,那阵子,王老笨家的门槛都快要被媒婆给踏烂了!

可是,一个人的姻缘是上辈子注定的,这句话一点不假。王小仙偏偏就爱上了那个走村串巷放电影的二流子青年施美军,这个施美军不但夺走了她的初吻,更是欺骗了她的感情。让王小仙觉得天昏地暗、万念俱灰的是,这个挨千刀的施美军竟无耻地在众人面前吹嘘他俩在一起时候的那些风流韵事,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王小仙在章家村甚至在十里八乡一带的名声就败掉了。

章家村的人都在私底下笑话王小仙,说王小仙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农村里有句古话叫‘宁遇财狼,不碰白虎’,而王小仙就是见不得人的‘白虎’,哪个男人要是碰了她,那绝对短命!更有些老人煞有介事地说道:“这种女人阴气重,专克男人,在古代,这种女人是不允许出来见男人的。”

这种事情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自那以后,章家村包括十里八乡一带的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再也没有一户人家敢来王老笨家上门提亲了,这些人见到王小仙都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被她身上的阴气给克住了,影响了自己的好运气。

而也就是在那段时间,差不多在五年时间里,王小仙几乎足不出户,整个人都变得神经质和抑郁了。

章小水和王小仙的那一次相遇,也许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那段时间,章小水赌博的手气那是真的背到家了。赌什么都输,输得在茶馆店的老板娘那里已经赊了差不多有一万块钱赌债了!那个胖乎乎的老板娘的一句话直接戳中了章小水的要害部位:“别人嘴上不说,但他们都知道你口袋里没钱,都不愿意跟你打麻将,你年纪这么轻,整天沉迷赌博也不是办法,实在没事情做,去十里长湖钓钓鱼,打发一下时间,不好吗!”

想想以前章小水还阔绰的时候,这老板娘巴结他还来不及,如今他落败了,口袋里没钱了,这老板娘就是另外一副嘴脸了。真是世态炎凉啊!那一刻,章小水的灵魂被深深地震撼了一下,他本想骂娘的,但仔细一想,这老板娘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他确实没钱了,而且已经在这茶馆店里赊了不少账,如今他闲赋在家,天天靠打牌度日,已经连买包烟的钱都没有了,继续地丢人现眼下去,确实也没什么意思!于是,他真的从堂弟家里借了一支钓鱼竿,拿了一本路遥的小说【人生】,去十里长湖边钓鱼去了。

那是夏天的一个响午,正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候,太阳很大,十里长湖边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章小水特意选了一棵阴凉的大树底下钓鱼。说是说钓鱼,其实他主要是为了打发一下这无聊而又寂寞的时光而已。

章小水将一条蚯蚓穿在鱼钩上,然后一甩鱼竿,就开始钓鱼了。

他一边钓鱼,一边看路遥的【人生】。【人生】这部小说,章小水已经看了不下二十遍了,毫不夸张地说,他已经可以将整部小说一字不差地背下来了。不过,尽管已经看了这么多遍了,每次看到【人生】的高潮处,章小水还是会被女主角刘巧珍的真情所感动,眼泪啪啪往下掉。章小水尤其喜欢书中描写的高加林在河里洗澡,而刘巧珍在玉米地里唱信天游的场景——美丽的刘巧珍嘴里唱着信天游‘上河里鸭子,下河里鹅。一对对毛眼眼,望哥哥。’唱完信天游之后,美丽的刘巧珍从自家的玉米地里摘了一个又大又甜的甜瓜,并用她那条自己都舍不得用的花手帕将那甜瓜擦得干干净净,然后递到高加林的手里,一双迷人的大眼睛羞涩而又崇拜地盯着高加林看:“我家自留地的,我种的。你吃吧,甜的要命!”每每看到这一段,章小水都会感动得眼泪哗哗流。在现实生活中,要是有一个像刘巧珍这样的农村姑娘,那该多好啊!他一定会用一辈子的真情来爱她!

就在这时,只听得扑通一声响,章小水猛地从【人生】的世界中回过神来,他当时以为有大鱼上钩了,快速地拉起鱼竿,结果却发现鱼钩上空空如也,啥玩意没有。倒是不远处的十里长湖的湖面上,有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在水里浮浮沉沉。

——“靠,有人跳湖!”章小水也没多想,猛地一头扎进水里,以一套飞快的自由泳动作快速地向那个浮浮沉沉的物体游了过去。

当时,那个物体离章小水大概有五十米的距离,章小水花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游到了,可当章小水游到那处位置的时候,那个浮浮沉沉的东西已经不见了踪影。章小水当时救人心切,赶紧一个‘水闷子’潜到水里,并睁开眼睛在水里找寻那个东西的身影。

终于,在水底,章小水的手抓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直觉告诉他,这一定是刚才那个跳湖的人。章小水也没多想,奋力将那团软绵绵的东西从湖底拉了上来。要是没有足够的水性和体力,单独一个人将那么一个几乎已经昏死过去的人从水底救上来,那是相当危险的。好在章小水当时够拼,也够豁得出去,当然水性和体力各方面都够好,这才完成了这件救人的善举。

章小水发现被他救上岸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有那么一刻,他的脑海里甚至将眼前的这个姑娘和【人生】里的女主角刘巧珍联系在了一起,因为眼前的这个姑娘无论是身材还是脸蛋,都和书中的刘巧珍很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这个姑娘的脸略显的苍白,而且似乎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

——“莫非这姑娘已经死了,可从这个姑娘落水的时间到把她救上岸,前后加起来还没有五分钟啊!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没气的。”不过,章小水也没时间继续他的胡思乱想了,而是以一套熟练的人工呼吸,再加上双手交叉在这个女子的胸口部位进行了两个30次循环的心肺复苏按压,不得不承认当初章小水在深广市夏令营活动中的急救培训的课程确实在此时派上了用场。大概五分钟之后,只听‘啊’地一声,王小仙从溺水的昏迷中苏醒了过来!

醒过来之后的王小仙并没表现的有多高兴,一张脸看起来更是苍白没有血色,她似乎对这个人世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留恋,对于眼前的这个救命恩人也没表现出应该有的感激。

——“姑娘,老话说得好,蝼蚁尚且偷生,何况像你这样的大美女啊!再大的事,等过了几年回头一看,那都不是事啊!你有什么委屈和想不开的事情,都说出来吧,说不定,我能帮上忙呢!”章小水喜欢叫人美女,不管对方长得有多丑,他都能将‘美女’两字叫的出口,当然眼前的王小仙确实是个大美女,这一次,他倒是叫的那叫一个问心无愧。

起初的时候,王小仙就跟个木头人似的,对于章小水的主动唠嗑,她是一言不发,只是大把大把地流眼泪。

这场景也深深地触动了章小水,以至于章小水觉得眼前这个苦命的女人就是刘巧珍,这样一块闪闪发光的金子竟被那个不知好歹的高加林当作土疙瘩一样丢弃了!

那一刻,章小水眼里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往下掉,到了后来,他竟嚎啕大哭了起来。

——“你别哭了,在这个世上,除了我父母之外,你是第一个为我哭的人。要是还有来世的话,下辈子我愿意做牛做马,报答你今日的这份恩情。”原本一言不发的王小仙此刻终于开口说话了。

——“姑娘,你别这样,世上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你有什么难处,就对我说,只要我能做到的,哪怕就是砸锅卖铁,我也愿意帮你。”章小水是真被眼前的这个姑娘感动了。

——“没用的,你帮不了我,村里人都说我是不吉利的女人,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只会给家人带来屈辱,还不如死了干净。”

——“你难道就是王小仙?人们传言的白。。。。。”章小水说到这里,顿觉失礼,就不再往下说了。王小仙足不出户整整五年,章小水确实没见过王小仙,不过关于王小仙的大名,章小水却早已如雷贯耳。

——“是啊,这下你知道了吧!我看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免得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霉运。”章小水自从考上燕京无线电学校之后一直就很少待在老家,再加上他毕业之后一直在深广市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过个几天,所以,他和王小仙两人之前并不认识。

——“其实,我也是土生土长章家村人,我叫章小水,我爸叫章青山。”章小水自我介绍道。

——“哦,我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小的时候听我爸讲起过,说你在深广市打工赚了很多钱,挺有出息的。”王小仙的心结在眼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救命恩人面前慢慢打开了。

——“嘿,钱不钱的别提了。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现在就是个穷光蛋,家里除了两张硬板床之外,就剩一口大黑锅了。不过还有一样家用电器,手电筒!”

章小水说到这里,王小仙的脸上掠过了一丝笑容,章小水一看话聊有效果。于是,他继续加大了狂轰滥炸的力度:“其实,现在的社会已经很开放了,村里人讲些什么,其实你不必太当真的。意大利诗人但丁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其实,此刻我还有一句真心话藏在心里,很想对你说,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吓着你。”说来也怪,当时的章小水吧,进入到了一种没心没肺的喝醉了酒般的二愣子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往往会失去自我,进入到了一种飘飘然与周围的大自然融为一体的神秘感觉。

——“你说吧,我听着呢。”王小仙开始变得活跃起来。

——“你愿意嫁给我吗?”此时的章小水已经豁出去了,有句话说得好,既然是暴风雨,那就让它来得更加猛烈些吧!

——“你没必要为了救我,牺牲你自己的幸福。我不值得你这样做。”此时的王小仙尽管不太相信章小水的话,但明显地,她说话的语气已经略显激动了。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你,总之,我是真的喜欢你,我喜欢你这个人,喜欢你的一切,喜欢你大大的眼睛,喜欢你长长的睫毛,喜欢你洁白的肌肤,喜欢你肌肤上的每个毛孔,毛孔上的每一根神经,神经里每一颗细胞,细胞里的每一粒微量原子。你如果肯屈尊嫁给我,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莫大的荣幸,是我章小水做狗犬叫了八辈子才换来的福报。我对你的真心以及以上的这番话,那完全发自肺腑,我对你的爱就像老鼠爱大米,永远爱不够!”

不得不说进入飘飘然二愣子状态的章小水确实很会泡妞,将原本心如死灰的王小仙一下子就拉进了那种甜蜜而又美好的爱情状态。

王小仙的眼里流下了两行滚烫而又幸福的眼泪:“我愿意,我愿意做你章小水的妻子,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人。”

就这样,王小仙成了章小水的妻子。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