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野猪大多没有阉割过,浑身有一股腥骚味,但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能吃上肉无疑是一大喜事。
前去领猪肉的村民们一片喜气洋洋,对江念赞不绝口。
江念家是秦野去领猪肉的。
大队门口排起长长的队伍。
李玉英眼巴巴地来领猪肉,偏偏嘴上不饶人。
“这野猪肉那么味,要我说哪有红薯好吃,要不是给村支书面子,我才不会来这里领这猪肉。”
周围村民们许多人没吃过野猪肉,围过来询问。
“秦家大媳妇,野猪肉到底是啥味啊。”
“听说野味味道很大。”
李玉英神秘兮兮摇头,很享受这种被人包围的感觉。
“野猪肉又骚又臭,可难吃了,之前我那小叔子打回来只小的,味道就不好,别说这只大的了。”
这句话引得周围的人议论纷纷。
“但也总好过没有我家小栓子已经大半年没吃过荤腥了。”
“就是,多放点葱姜蒜去去味就好了。”
“或者烤着吃,熏着吃。”
这时恰好秦野走来,周围人全都识趣地闭嘴,偏偏背对着秦野的李玉英没发现人来。
还在大放厥词。
“宁愿吃一斤红薯也不想吃,那又骚又臭的野猪肉。”
秦野冲着不远处的村支书开口。
“村支书,能不能用猪肉换红薯。”
村支书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但这么换肯定是值的,下意识点头。
“想要换的,村民们可以自行交换。”
赵桂兰听见立刻上前,有便宜不占是傻子。
“我用红薯和你换!”
李玉英僵在原地,她只是说着玩的,没想到赵桂兰来真的,只能尬笑着。
“这猪肉吃多了不好……”
“这不用你操心,我家六口老爷们。”赵桂兰最小的孩子也十三四了,半大孩子吃垮老子。
所有人将目光投到李玉英身上,有不少幸灾乐祸的,能吃上猪肉不错了,还在这里挑三拣四的。
现在好了,不用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