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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就是钱吗要多少我都赔得起(第2页)

青林村再度出了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儿。

顾戎刚娶进门的媳妇儿被公婆打上门找麻烦的时候,拎起菜刀把人给砍了。

有人说这新媳妇儿是真的歹毒,老公公的胳膊都被整个剁了下来,盛夏还说要剁碎了拿来喂狗。

还有人说顾社都快被盛夏砍死了,抬走的时候血葫芦似的只剩下了一口气,只怕是活不长了。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三大队卫生所里,临时赶到的村支书和接到村民报警的警察都在,胖婶急得跳脚:“顾社那老东西真的要死了?那不能啊!”

“我亲眼看着的,胳膊都好好的,这咋会……”

“你咋呼什么?”

村支书头疼地撇开胖婶:“医生都看过了,就是刀锋划破了皮儿,针都不用缝,要不了多久就能长好。”

盛夏在盛怒之下还保留着理智,只想自保不想要谁的胳膊谁的命。

之所以阵仗看起来那么吓人,全是因为顾社和兰桂香嚎得太厉害了。

实际上哪个要死的人能喊得那么大声?

顾社现在还在嚎呢。

只是到底是见了血伤了人,没人报警就是民不与官不究,报警以后就必须要走流程。

盛夏和处理好伤的顾社两口子一起被带到了派出所。

恰好出警处理的人还是上次见过的熟人。

警察已经从胖婶的嘴里知道了大概的经过,语气还算温和:“你是说害怕被伤害,所以选择了先一步自卫?”

盛夏对于自己被迫二进宫的经历感到十分苍凉,忍着后怕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浑身酒气人也不清醒,喝多了在家经常也打人,我婆婆头上和身上的伤都是他打的,我怕他打我。”

兰桂香有一次把伤都赖在盛夏身上的想法,并且也这么做了,无奈围观到现场的证人众多,当场被推翻。

而且也有很多人证明,盛夏动手其实是不得已的。

如果不是顾社被酒气冲昏了头脑,非要拿着棍子去拼死拼活,盛夏其实压根就没打算怎么地。

警察笔尖动了动,问:“他们去你家是去干什么的?”

“要钱。”

盛夏揪住衣摆小声说:“要我卖嫁妆的钱,要他们之前被迫赔偿给我的钱,我不想给,也不能给。”

给了五毛就有一块的时候,让一步身后就只剩下悬崖。

尽管因为伤人闹到人尽皆知不是盛夏想要的,但盛夏并不后悔。

什么都是虚的假的,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保护好自己。

隔间里的证词仍在继续,盛夏的平静和顾社兰桂香的歇斯底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胖婶等在门外急得团团转,看到门口出现个熟悉的身影急得嗷就哭了出来:“小王八蛋你可算是来了!”

“你老婆都要被人欺负死了,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顾戎是到了村口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一路赶到这里,看到胖婶的第一句就是:“人死了吗?”

胖婶擦着眼泪呸呸呸了几声:“胡说八道什么呢?”

“那老畜生就是划破点儿皮,卫生所开了药就撵出来了,他……”

“死不了就行。”

顾戎双手握住胖婶不断发抖的肩膀,弯腰盯着胖婶发红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只要他没死,盛夏就不会有事儿。”

“不就是钱的事儿吗?”

“要多少我都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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