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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夜色下的多头怪(第1页)

易锦实没想到眼前这只大公鸡竟有如此修为,且虽身体无毛儿,却不影响它展开肉翅,一次次扑向自己,气势汹汹。他凝神以对,根据《妖兽图鉴》里所描写的墨鸡弱点,等待机会。可墨鸡也不傻,凶狠却不蛮干,一次啄不到,就立马后退,然后再冲。一人一鸡斗了半天,竟是谁也奈何不了谁。原本只是观战的母鸡们,见孩子它爹一丝便宜都没讨到,竟有些急躁起来,打嗝般互相叫唤交流一番后,齐齐朝易锦扑去。这下可不得了。母墨鸡的体型比公墨鸡小不了多少,甚至有的比公墨鸡还要肥壮,二十多只一起上,若不小心被那尖锐利嘴啄上一口,也不是闹着玩的,非给啄出个血肉大洞不可。易锦从未进过妖兽森林,更没独自面对过有修为的妖兽,突然被一群体型硕大的凶恶墨鸡围攻,瞬间乱了方寸。眼看就要被鸡群啄个满身窟窿、鲜血流尽而亡,忽有几十片树叶嗖嗖飞来,利刃般将母墨鸡的脖子齐齐削断。同时,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清冷而淡然:“杀了它。”她指的,自然是被故意留下性命的公墨鸡。易锦顿时心定,低级灵力注入剑中,身体半旋之下,狠狠一个斜斩。整个后宫全部死光、眼珠子都被愤怒点燃烧红的公墨鸡正要同归于尽,却陡然发现自己的头离开脖子,晕乎乎的转了几圈后,嘭的落地,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就死不瞑目,断了呼吸。这是易锦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斩杀妖兽,他看着墨鸡尸体,愣了愣,待反应过来,一颗赤色丹珠已被塞到他手中,女子的声音依旧清冷:“马上吸收。”易锦这才明白女子的苦心,却也愕然又惊喜:“主子,你是、是……”你竟是为了我,才来妖兽森林的吗?金暮黎微微皱眉:“是什么是?快吸收!”“是是!”易锦连声答应,脸上的笑抑都抑不住,更似被注射了甘甜糖水。金暮黎见他握住妖丹,盘膝而坐,开始闭目吸收,便立在原地守护。易锦修为太低,若一直在她身边,倒也无妨,她自可护他一生。可他毕竟不是那个人,不是那个为她挡枪而死的故人,她唯一的义弟。他有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天地,终究是要离开的。想起那个一口一个“姐姐”的叫她、死时才十七岁的阳光男孩,她的心里顿时一阵钝痛,目光不由自主移到眼前这张与他有七分相似的脸上。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救他、为什么带他回来,还答应他让他留下,甚至在夜月阁挑了把剑送给他练习剑法。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皆因他有张酷似故人的脸。看到他的那一刻,她多么希望他也是魂穿而来。可经种种试探,她发现,不是。他不是他。确定这一点时,她的鼻子好酸好酸,酸得眼泪都掉下来。温暖如阳光般的男孩不仅爱笑,还喜欢在她面前撒娇,想要什么,会抱着她的胳膊摇啊摇,边摇边求,哪怕其实只是个他自己出去就能买到的东西。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她,每次都会宠溺地点点他的脑袋,然后陪他一起出去。她陪他,亦是他陪她。两个人互相温暖。“如果你愿意,就叫我一声姐姐吧,”眼眶湿润的她,轻轻道,“不要再叫主子。”将妖兽丹珠中的赤色灵力全部吸收的易锦身体一颤,睁开眼,看着那正在注视自己、却依然透过他看另一个人的女子双眸,即便心里难受,也还是站起身,一副想拉她的手却又不敢的模样,低低叫出他早就想喊的称呼:“姐姐!”然后他发现,破天荒的,金暮黎竟主动牵起他的手,手背被一片温热覆盖,清冷的声音中,多了一丝几不可闻的温和:“我虽不知你身上发生过什么,但若想在这以武为尊、弱肉强食的世界立足,就必须有实力。只要有实力,即便出身不如人,也依然会有地位。”易锦点头。他就是因为生于妾腹,才总被嫡子兄长压制,被他的狗腿们欺辱,使他连进妖兽森林的机会都没有。若非母亲费尽心思,他到现在恐怕连丹珠都没结。金暮黎把住他的脉门,输入一丝灵力探查片刻,道:“你不但要在此行中积累实战经验,还要多多吸收妖兽丹珠,尽快提升修为。”如此,她不在身边时,他才不会再被人欺负。“是,”易锦用力点头,“谢谢姐姐!”原本他以为她终于肯带他一起出来,还很兴奋,却没想到,她出这次门,竟是为了他。他的心,跳得咚咚作响,又如被阳光烈火包裹,一片炙热。金暮黎却已松开手,继续往里走。易锦看着她形单影只的背影,忽然心生冲动,好想上前一把抱住她。可他终究还是克制住,没敢那么做,怕她将自己一掌拍飞。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那多不好。多不好看……这之后,两人便专挑低级妖兽对打斩杀,挖出它们体内的丹珠进行吸收。入夜,找个空地点燃篝火,将妖兽尸体架在火上烤,撒上细盐、辣椒粉等各种调料,片一口,吃一口,味道香浓。称呼改了,又经过一天的猎兽相处,易锦便在金暮黎面前减少了许多小心翼翼,想到她时的笑容也不总像以前那样藏着掖着,尤其是女子的面容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不再那么冰冷,让他更想靠近。不料,还没挪到她身边,就听远处传来一声凄厉惨叫。他立即看向金暮黎。金暮黎却像没听见一样无动于衷。整个夜月阁的人都知道,副阁主从不轻易向人伸出援手。她本就背负恶人名声,即便做好事,也会被怀疑有什么不良动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她若做好事,只会被扣个居心叵测的帽子,何苦来哉?好人做一辈子好事,最后做了件坏事,就变成了坏人,之前所有的好,统统都被抹杀。坏人做一辈子坏事,临了做件好事,就被交口称赞浪子回头,成了好人。嗬,世人就是如此眼瞎心盲,不可理喻,莫名其妙到可怕。所以既然原主已经是恶人了,她又何必费心费力去纠正?没准儿不但讨不到一点好,反惹一身骚。爱谁谁,都滚吧,滚远点儿。可很多人和事,不是你想让它滚,它就滴溜溜滚远远的。不但不滚,还送货上门,递到你跟前。一阵簌簌响声后,金暮黎看着扭动身躯、爬到火堆旁的多头怪,还没出手,易锦倒先吓得扑到她怀里来。:()反派大佬在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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