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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话一出口,她自己便觉得讽刺。这句话以前陶远总跟她说,是因为他嫌她什么事都不跟他说,认识这么久了,男女朋友却还像陌生人一样。

算了。她想。我有什么资格让他跟我说?

两个人都好久没动筷子。菜凉了,李千书突然笑了,问陶远,“你总说我健忘,永远记不住每一个纪念日,但是你知道吗,你比我还健忘。”

“啊?”陶远愕然地抬起头。

李千书用筷子轻轻夹起碗里的虾仁,盯着看了几秒钟,又放下。

“你知道我对广州的第一个印象是什么吗?”她悠悠地说。

那年她十四岁,第一次离开寒冷的东北老家,跟着陌生的妈妈,去往温暖如春的广州。但她心里没有期盼,没有好奇,没有兴奋,只剩下一无所有的绝望和恐惧。

她对广州的第一印象,不是眼花缭乱的早茶,不是听不懂的方言,不是潮湿闷热的天气,而是医院。虽然东西南北的城市各有各的样子,但不同地方的医院却是相似度高到让人恍惚。

跟着妈妈回到广州的家,她第一次坐在饭桌边,和妈妈爸爸弟弟一起吃饭。妈妈为了维持表面的和善,给她夹了不少菜。

结果当天晚上,她手脚发痒,满脸肿胀,浑身上下都起满了发红的疹子。妈妈吓了一跳,连夜带她去了医院。

过去的十四年里,姥姥从未给她做过新鲜的海鲜,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海鲜过敏,她妈更不可能知道。

到广州的第一个夜晚,她独自一个人打着吊瓶在医院里度过,妈妈因为要陪弟弟写作业,赶着回家去了。她趴在医院大厅的窗口沉默地看着广州的夜,一轮硕大的月亮挂在当空,左看右看,都没有觉得比家乡的月亮更圆。

“其实,很多事我只是不想记得。”李千书说,“我想记得的,怎么都不会忘。倒是你,给你做了这么久好吃的,你永远都不会记得我海鲜过敏。”她笑了笑,“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健忘的人。如果有一天我老了,得了阿尔兹海默症,那或许是我幸福生活的开始。”

她没有再试图邀请陶远同行,第二天就一个人飞到国外去休假了。公司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陶远,他虽然固执,但至少靠谱,让她放心。

她在机场读完了韩俊骁发来的最后一篇稿子。陆续有不同的人来问过她韩俊骁写的这个专栏,有人邀她出书,有人邀她去做活动。她想了想,把手头的邀约汇了总,发给了韩俊骁。

直到她登了机,又落了地,也没有等来韩俊骁的回复。那天她在停车场说韩俊骁的话,她事后想起当时韩俊骁被激怒的表情,有过一瞬间的懊悔。韩俊骁是没断奶的巨婴,她是没饭吃的野孩子,两个人谁也不比谁高贵,年少时的那些嫉妒与同情,不过是横亘在她们之间的一道墙,彼此都想拼命翻过去,却又同时嘲笑着对方是翻不过去的懦夫。

离开老家的那些日子里,她仿佛是一个顺行性失忆症患者,对昨天发生的事茫然无所知,却对越久远的记忆越了如指掌。

人生中所有重要的细节,只要她想记住,她就都可以牢牢记住。这个独有的能力,陶远从来不知道,周围也没有人知道。那些永远用“我忘了”来搪塞的日常琐碎,是她应对这个健忘世界的保护伞。

只有当年的韩俊骁知道。

重要细节(下)

韩俊骁每天早上都是最早到班级早自习的人,比住校的人还早。自从她开始因为考试而紧张之后,就更强迫自己每天必须比别人都早到,仿佛这样就可以显示自己的优越,回到从前永远只考第一名的状态。

那天上午课间的时候,班主任走进门,叫了韩俊骁出来。韩俊骁以为只是叫她说句话,但老师领着她就往外走。刚走到走廊上,上课铃就响了,走廊上四散的同学纷纷回到班级。韩俊骁奇怪,“老师,”她说,“下节是数学课。”

“我知道,”老师应了一句,“你先不用上。”

韩俊骁更加奇怪,直到老师一路带她上了楼。

李芊舒是在那天清晨混进育才的,她没有穿校服,被门卫大爷拦下来了之后,就索性跑到没有人的地方,翻墙进了学校。趁着学生们陆陆续续地在教室进出,她就走进教学楼,四处踅摸,找到了位于五楼走廊尽头的校长室。校长室的门关着,她想试着敲一下,抬起手又犹豫了。

等到早自习的铃声敲响之后,学生们都回班级了,走廊没了人,鬼鬼祟祟的李芊舒便被从教导处出来的主任抓了个正着。

“你哪个班的?怎么不穿校服?都上早自习了还在这瞎溜达,赶紧给我回去!”主任离老远就在走廊里喊。

李芊舒也不跑,就站在校长室门口。

主任走过来,疑惑地打量着她,“怎么回事?”

李芊舒掷地有声地说,“我要见校长。”

把主任差点气笑了,主任说,“你哪个班的啊?闯了什么祸就要见校长?”

“我不是哪个班的,我也没闯祸。”李芊舒虽然有点怯,但说话清楚,毫不惧场,“我不是育才的,我来这里是想见校长。之前的四校联考自主招生考试,是我替你们学校高二一班的韩俊骁考的,入围的是我,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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