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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奚迟觉得他多少有点看不起人:“我妈是c城人,我从小在辣椒堆里泡大的。”

怪不得,他印象里那边的人皮肤都又细又白,当然这话霍野没说,说出口像耍流氓。

他们上了奚迟的车,径直开向一家熟悉的川菜馆,六点多天还没黑下来,橙红的夕阳透进车窗,将狭窄空间里的空气染得更加温热松软。

车里狭小的空间,奚迟总觉得坐在副驾驶的霍野离他特别近,存在感过于强。

属于另一个人的清冽味道,若隐若现地往他鼻子里钻。

“你们几个人,是从四年前开始组乐队的?”他找了个话题,缓解这种不自在的感觉。

没想到他会主动问自己的事,霍野意外地一挑眉,答道:“嗯,最开始就我跟施焱,他那时候还在音乐学院上学,就跟他同学在学校的录音室试着录歌,慢慢有小酒吧联系我们去驻唱。”

“跟周雷第一回见,他是别的乐队来砸场子的,你看他现在满嘴不着调,当年更混,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孟一文这小孩儿,你一看就知道缺心眼,从老家被骗过来打黑工,认识我之后,又异想天开要学乐器,没想到他还真有点天赋……”

霍野靠在副驾驶的的椅背上,不紧不慢地跟他讲着组建乐队的经历,神情松弛,说到有趣的地方眼里漾起淡淡的笑意。

奚迟默默听着,霍野说的东西离他的生活很遥远,却意外地很有意思。他更无可回避地意识到,分人格并不是一张脸谱,而是有独特人生轨迹的人。

在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奚迟侧过脸看了他一眼,问道:“那你开始是怎么想到做吉他手的?”

霍野捉到他的眼神,声音里含着笑:“你对我的经历很感兴趣?”

“……有一点。”奚迟承认。

“我在马里兰待过几年,那时候住的地方对面是个小酒吧,有个流浪歌手每天晚上准时出现在门口,吉他盒子摆在面前,但没几个人给钱,酒吧老板也不待见他,还隔三岔五被抢劫殴打,那个街区治安烂得要命。”霍野向他讲起来。

奚迟盯着前路的眼神微动。

“有一回我看见他快被打死了,就出手帮了一把,完了他找我说话,口音很重,我只能听懂个三四分吧,说这个酒吧是他和他爱人相遇的地方,那把吉他是她送的礼物,后来他爱人被奸杀了,一直找不到凶手。之后我每天回去的时候,都给他买瓶酒,站在旁边听几首歌。”

“结果有一天,他突然消失了,留给我那把吉他跟一本乐谱,还有一张字条,说什么‘感谢你的指引’。这礼物简直莫名其妙又沉重,我只能开始自学,偶尔去旁边音乐学院蹭蹭课,慢慢就好像成了我的一部分。”

奚迟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捏紧。

“他没有消失,”他忽然开口,“他在某天早上,闯进一间公寓,开枪打死了四个人。”

“什么?”霍野一愣,扭过头看着他。

奚迟用清冷的声线平静叙述道:“这四个人本就是嫌疑犯,买通证人加贿赂法官逃脱了制裁,而他始终没有放弃怀疑,杀死他们后,终于在公寓一块地板下发现了他未婚妻沾血的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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