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赵荞荞,毕竟其他人都在等她这个客人先开动。
沈青再一次为荞荞想吃肉的举动震惊了,这娃馋肉已经到这个地步了吗,只见荞荞“啊呜”一大口满足地吃着红烧肉,偏偏赵二哥还角度清奇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看起来好香,看着就下饭”。
沈青听着妹控加颜控二哥的发言,心里一阵默然,她好像有点明白荞荞为何在这个时代也是如此清奇的画风了。
荞荞并没有被他们的三言两语暂停吃肉的节奏,她依然埋头吃肉,一点也没想起她还没感谢沈知青的救命之恩。
原因很简单,红烧肉一入口,肉味醇香,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令人回味无穷。
荞荞已经忘记了刚建起的姐妹情了,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了,眼里只有肉肉。
荞荞因吃肉忽略了沈知青,她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觉得要是换成上辈子自己的小姐妹儿来体验她的处境,她们估计比她还更馋肉。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荞荞大小姐没想到,自己已经在沈知青眼里就是个傻白甜,直白的让人一眼就看穿啦。
做人做事好难呐,所以荞荞美滋滋享受着吃肉的时候,沈知青的心情颇有些复杂了。
请问这么傻憨的妹子是怎么长大的,是被她爸妈扶着长的吗?瞧着傻憨的如此不羁的样子,她都觉得以后自己的责任重大呀!!
荞荞吃了几口后就没那么馋肉了,她上辈子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现在后悔忘记照顾沈知青了,这样的后悔也就维持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多亏沈青不知道,不然肯定内心更无语了,我可真是太谢谢你的姐妹情了呢……
前面介绍过,上辈子荞荞就是个娇娇富二代,吃的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名贵牛排,羊排也钟爱,猪肉甚至不在这位大小姐的菜单里,反正十天半月不吃是不会想起来的。
奈何穿越回到解放前,变成七十年代的赵荞荞,海鲜牛排这些大餐是不用想了,回不去了,运气好她奋斗个几十年,或者天上掉馅饼,有可能还能过上挥金如土的生活呢。
然而现在没法吃大餐怎么办?她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吃猪肉了,甚至肖想了好久她娘养的老母鸡,都不敢说炖了让她打牙祭,毕竟还指望它下蛋吃!
她其实已经很识时务啦!!
强忍着馋意大半个月啦,直到今天才吃上肉肉,还是质地软烂,唇齿留香的红烧肉,荞荞毫无悬念地开戒了,,吃了几块回过味来,才渐渐觉得吃太油腻了,可能不太好消化?
话说回来,荞荞暂时不需要吃肉肉了,又想起了自己的小姐妹儿沈知青了,大方的招呼沈青吃肉,就是不知道她的大方劲儿在沈知青眼里还剩几分真心?
沈知青吃完饭看天色很晚了,就走了,走的时候还跟荞荞说过几天来找她玩,就回知青点了。
送完沈知青后,荞荞回到房间后想起了赵三哥的信,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了未来美好生活抱紧三哥大腿,联络好感情,想到美好的未来,就开始眉飞色舞的写信,开头就是:“亲爱的三哥,展信佳,我是荞荞,三哥,我好久没见你了,想你了,我现在身体好了很多,你不用担心啊,谢谢哥哥给我寄过来的礼物,我很喜欢……”一波贴心的话输出,荞荞都没怎么动脑子,一气呵成,落款的时候她才注意到自己不知道几号?
没有手机的日子,荞荞自己也不会算阳历,农历阳历她分不清,不过机智如她,荞荞起身就去找了队长爹。
见到自家爹,开门见山的问:“爹,今天几号啊,我想给三哥回信,不知道几号?”
赵大队长回答的很迅速:“八月十九号”。
荞荞知道了答案后,毫不犹豫的说:“好哦,爹,我去写上”。
荞荞正在愉快的给赵三哥写信交流感情,这边赵队长和赵母正在讨论来家里的沈知青:“孩他爹,今天来家里的沈知青看着挺好相处的,荞荞跟她聊的挺好的,我还没见过荞丫头对谁那么热情呢?”
在这之前,王翠花觉得到了待嫁的年纪,大姑娘家的文文静静的更讨喜些,所以小妹整天窝在家里也没什么。
自从胡知青把荞荞约出去出事了,她觉得小闺女养的太没防人之心了,以后和人相处少不得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