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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页)

亭子间位于灶披间(沪语:厨房)楼上,其实比贺敏敏家大不了多少,不过被好婆收拾得井井有条,加上平时只有一个人住,看起来宽敞明亮了不少。

苏州好婆倒了两杯茶,打开点心盒子,让贺敏敏坐倒窗户边。

“真的要讲起来,这茶叶还是你姆妈送给我的呢。”

贺家的亲戚每年都会送些苏州的特产来,像是碧螺春的茶叶,采芝斋的蜜饯,她姆妈都要送些给邻居和同乡。

苏州好婆的衣襟上别着两朵栀子花,她眯起眼睛,仔细端详着贺敏敏,越看越满意。

“人家过去说,喝了谁家的茶,就要和谁家结亲。我喝了你家这么多年的茶叶,难怪孙子和你有缘分。”

贺敏敏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低头笑笑。她总不能告诉老太太,她和他孙子是假结婚吧。

“你知道的吧,我不是阿天的亲好婆,是他家本来的佣人。”

贺敏敏茫然地摇摇头。

她妈妈只跟她说江天佑是被一个老太收养的,至于佣人不佣人的,倒还是第一次听说。

她又想起江天佑那个“少爷”的绰号,暗想难道他还真的是个“少爷”不成?

等江天佑端着热腾腾的饭菜走上楼,就看到贺敏敏和好婆两个人执手相看泪眼。贺敏敏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单薄的身子不住发抖。好婆拉着贺敏敏的手背不住摩挲,娘两儿好得像是她们才是一对亲生的祖孙。

“别哭了,吃饭吧。”

江天佑有些尴尬,他就猜到好婆会告诉贺敏敏自己的身世,所以宁愿在楼下做饭。

在江天佑心里,这段历史并不值得说道。

因为出身不好,江天佑的童年是黑色的。

弄堂里的那些小崽子们欺负他,往他身上扔瓦片、煤灰。他们说他是没爹没妈的小杂种,他外公去香港做资本家,他妈去台湾当女特务,他爸爸是野男人,还说他也是小特务,是资本家的少爷。

江天佑想不明白,明明自己是被好婆这个劳动人民养大的,吃百家饭,穿百家衣,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怎么就成了“资本家的余孽”呢?

少年江天佑受了委屈只好搂着好婆哭,好婆拍着他瘦小的肩膀安慰说等他姆妈回来就好了。

他跟欺负的人说,等他姆妈回来,带他去德大西餐厅吃大餐,去大兴百货买衣服,去少年宫玩“勇敢者道路”。

那些人笑了,说你姆妈早就不要你了,不然她早就回来了。

江天佑哭得更厉害了。因为他们说的都是事实,别说人了,姆妈连封信都没来过。

后来他逐渐意识到哭是没有用的,没有人可以帮他,靠好婆不行,靠姆妈更加没有可能。

江天佑开始反抗。

那些侮辱他,欺负他的人,谁买了梨膏糖,就抢过来。谁穿了新衣服,就扒掉扔在地上踩。如果是群殴,就打那个带头的人,把他按在地上抡拳头,打到服为止。

如果对方带着家长来找好婆理论,江天佑面上装出唯唯诺诺的模样,给人家赔礼道歉。等到晚上,就去对方楼下砸他家的玻璃窗户,拔掉自行车轮胎的气门芯,往他们晾在外面的衣服上飚墨水。

他就像一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野兽,在石库门里野蛮生长。即便上了学也依然故我,不同的是他收了一帮“小弟”。一群坏学生在学校里调皮捣蛋,放了学在弄堂里继续四处搞破坏。

没人敢再嘲笑他,小孩子见到他都服服帖帖,乖乖把父母给的零花钱掏出来。他拿着“拗分”得来的钞票给小弟们买梅子粉,买酸辣菜,买话梅糖吃。小弟们吃的开心,纷纷叫他“阿哥”,“大少爷”。

“少爷”这两个字本来是他们侮辱他的绰号,后来变成对他的尊称。

被人尊敬的感觉让江天佑感到无比满足。

再大了一点,就不是小打小闹那么简单了。那些真正的混混,街头流氓拉他入伙,江天佑也跟着他们出去见过几次世面,倒卖香烟,倒卖磁带,他学香港电影里那些小流氓的样子,戴墨镜,穿花衬衫,搂着女阿飞招摇过市。

好婆觉得他再这样下去,迟早要吃“花生米”(子弹),央求街道里一定要给江天佑安排一个正经工作。

老太婆坐在人家办公室门口,一坐就是一整天,人家要上厕所她跟着人家到厕所,人家要吃饭,她就跟着去食堂。人家下班,她才拿着小凳子回家。

不知道是被她缠烦了还是感动了,最终在杨同志的安排下,闯荡多年江湖后,江天佑被小吃店“收编”了。

江天佑一开始还不服气,谁晓得一个月不到,本来带着他一起混的那群人因为偷盗电线被抓了。那时候偷盗国家财物是重罪,又因为数量巨大,加上刚好碰到“严打”,一伙人里面除了一个未满十四岁的,通通被枪毙。

一想到好婆差一点就要给自己买枪子(80年代枪毙犯人,需要家属出钱购买子弹),江天佑那点残存的“雄心壮志”全部都消散了。乖乖地捏面团,蒸包子,剁青菜,成为了阿根师父最乖巧的大徒弟。

这些往事实在不堪回首,现在被贺敏敏全部知道了,江天佑很不好意思。

“吃,吃,我们阿天的手艺交关好。”

江天佑做了响油鳝丝,樱桃肉和松鼠桂鱼,统统都是苏帮菜。不管是色面还是味道都不输知名酒楼的大菜师傅。

贺敏敏平时在家是小鸡胃口,为了保持身材,吃不了几筷子就放下。今天的菜式着实对胃口,忍不住多吃了些。看她那么捧场,江天佑也忍不住自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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