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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页)

第三章

我第一站去的是岳麓区。

由于时隔多年,当年的罪案现场早已面目全非。轰动一时的“岳麓张氏灭门案”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街坊四邻早就恢复到周而复始的日常生活中去了,为了各自的柴米油盐忙得焦头烂额,谁还有闲工夫扯这与自己无关的陈年往事呀。所以,我的微服走访一无所获是意料中的事。

只是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在调查过程中,我遇到张某的一个哥们儿李三儿。这个人的名字其实在当年的调查口供里出现过,我隐约有点印象。可是,他的供词不多,也没有太多建设性的证词,所以我当时并没有太在意。我是按照卷宗上提到的证人,逐一询问的时候,找到他的。按惯例,我事先声明了一下,我并不是办案警官,我的调查是非官方性质的,希望他合作。虽然没有警官证,但为了表示我并没有不良动机,我出示了一下我在警察局后勤部门同样印有警徽的工作证。李三儿看也不看就眨着眼睛,神秘地跟我说,他明白,这种“暗访”不能打公家的名义。然后一股脑地将他知道的关于张某的事迹从小学一直说到杀人被捕。想不到李三儿竟然是张某的小学同桌,两人已经相识了近四十年。李三儿算得上是张某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李三儿的工作流动性大,没有固定时间。但他每次替人送完煤气罐后,总会在王大妈小吃店等张某下班。然后,趁张某回家之前,两人就着一盘水煮花生小喝两杯小酒。张某杀人前的一个晚上,就是跟他一直喝到深夜。其实,李三儿啰里啰唆说的一大通,无非就是当年口供的扩容版。去掉无关紧要的内容和一些杂七杂八、颠倒重复的话,总结起来确实就几行字。我心里开始有点同情当年替他录口供的那位警官来。他那时一定跟我一样,一边捺着性子忍受着李三儿,一边暗自在心里骂个不停。

正当我实在无法忍受要制止他的时候,李三儿倒是识趣地自己收住了话题。他突然叹了口气说,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好唠叨,以前每天能跟张某互相发泄一番,自从张某被毙了之后,这些年,他实在压抑得太久了,看来自己真的应该到张某介绍给他的那个心理医生那儿去看看。我随口问,是哪家心理诊所。他说,是一家叫日丽的心理诊所,张某曾经偷偷去过好多回,据说很有效。张某告诉他,以前他常随地“撸手枪”,印染池、配料库、单车棚,撸到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变态了。后来去了心理诊所之后,他就只在更衣室里撸了。我随手记了下来,尽管我并没有打算去找那家心理诊所了解情况。我知道,他们有他们的职业操守和规范,哪怕是吴队亲自前往,他们也不会透露半点有关病人的任何信息,除非出示法院开出的特别申请令,即便如此,也只允许相关个别人员知晓,还不能作为证据公之于众。

第二站我去了望城区,那里有两起案件需要了解,“望城王家杀人事件”和“六一儿童节凶杀案”。

关于王某的杀家人案,能够了解的信息不多。因为以前的调查已经相当详尽了。由于王某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必须确保凶手不是假借有病而杀人,当时的调查人员并不敢疏忽任何一个细节,他们的调查结果对定罪相当重要。毕竟,这是死刑与无罪的区别。王某确实到望城精神病院就诊过多次,无果。他的家人也想尽一切办法给他治疗,甚至还不惜重金去私人心理诊所,找了私人精神病医生。但王某的病始终时好时坏,好起来比正常人还正常,可一旦犯病,就跟发了疯的野兽没有两样。家庭惨剧,似乎是迟早要发生的事。当时控方咬住王某作案后还会留言这一点,坚持认为他是故意杀人。法官问王某在墙上写血书是出于什么心态时,王某说,他从小很喜欢看《水浒传》,尤其崇拜武松。武松杀人后就在墙上留字了,他觉得他杀了人也应该写点什么。至于为什么写“为了人民”,他的解释是,他脑海里蹦出的是“为人民服务”,可是他“服务”两个字写不好,于是改成“为了人民”。在刑拘期间,他已经把“服务”两字练好了,下次“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字一定会写得很好。

法官由此断定,王某平时表现出所谓的“正常”都是假象,他需要进行进一步治疗。于是,王某最后是被免了死刑,去了精神病院的高危隔离病房。

最后一起“六一儿童节凶杀案”,崔某杀女友和好友沈某一家四口的案子,与前两起不同。崔某没有任何精神病史,不论是翻阅卷宗的记录,还是去实地取证,都没这方面的发现。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再正常不过,对于他会杀人都是匪夷所思。然而,仔细阅读过验尸报告和到案发现场观察各个受害人当时所处的位置后,我发现沈某一家人在被杀前几乎是像站队一样,被并排控制在了墙角。甚至沈某岳母的胸口,还被崔某用马克笔在心脏的位置画了一个圈。难道是怕自己戳不准?再有就是崔某的女友。虽说事前有邻居听到了两人的争吵,但杀人过程却不像是冲动型过失杀人。崔某是将女友抵到了厨房的墙上,然后用窄身厨刀对准了咽喉的位置,直刺过去,穿透后颈,刀被深深钉在了墙里。崔某的女友被发现的时候,就是这样被挂在了墙上。有什么样的冲动型凶手会在杀人的时候,还准备好一把锤子,杀人之后将刀敲进墙里去呢?

崔某绝不是一个正常人!至少,他的杀人手法绝对不正常!

崔某照例被警方精神专家做了评估,结果当然是一切都很正常。可是,在崔某的卧室里,我发现了一个没有任何人注意到的细节。1998年5月4日,也就是案发前大约五周,在崔某床头的挂历上,这一天被圈了起来,上面标注了很不起眼的两个字“日丽”,紧底下是几个数字:9。30。日丽?这两个字像把锤子在我脑袋上猛敲了一下。好像在哪儿见过?!不错,在我的工作笔记本里,我找到了这两个我亲手写下的字。难道这跟岳麓区张某去的日丽心理诊所是同一个地方?我腾地跳起来,赶紧去重新调查精神病人王某的杀人案——望城王家杀人事件。

霎时间,我豁然开朗!

从精神病院出来的时候,我接到刘哥的电话,说是“金星别墅灭门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国宝的父亲被逮捕归案了!吴队正在对李父进行审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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