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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林乔(第1页)

我的名字叫林乔。没错,我的原名并不是什么杨自守,那不过是我为了达成目的在路途上取的化名而已。十七年前,我还只是一位平平无奇的作家,写出的小说平淡无味没有新意,以至于八年的作龄作品依旧无人问津。“你也老大不小了,是不是该找一份正经工作了?”父亲生气的脸扭曲成了麻花,他对我破口大骂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家常便饭了。“你整天抱着这书这笔有什么用?这么久以来赚过一分钱吗?隔壁家老王的孩子,早就已经月入八千了!可你呢?分文没有还要倒贴……”是啊,别人家的孩子,总是比我优秀,父亲总是拿他们与我作对比,我早已见怪不怪。别人家的孩子,多么绚丽的烟花?我这种下水道的蛆虫,哪里比得上他们?既然你那么喜欢别人的孩子,怎么不去当别人家的父亲?真是见鬼。十八岁那年,我离家出走了。甚至连封信也没留。父亲没有试图找过我,十年了,杳无音讯。不过这样也好,我根本不想面对他,我根本不想与他有任何关联,他的一举一动让我恶心。我在丹京城租了间十二平米的小屋,为了能够付清房租,我在楼下餐厅里找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白天干活,晚上继续我的写作。为了让我的作品看上去更加生龙活虎,我开始借鉴大作家的文笔,不断地阅读他们的作品,不止地提升自己,白天闲暇下来的功夫,我都会用来读书。餐厅来来往往的客人我数不清楚,更不认识,就算是经常光顾的回头客我甚至也认不出来,我没必要记住他们的脸,他们就算住在这里也八杆子打不着我。我只要干好我分内的事,拿钱走人。我一直这么想,直到她的出现。她的长发很漂亮,就那样慵懒地搭在她的肩上,顺着一件黑色的礼服躺到她的后背。她一直在跟自己的伙伴抱怨着什么,不过我不想听,她太过于吵闹,影响到了我的阅读兴致,让我十分厌烦,但我必须招待她,这是我的工作。“你这本,不是那个凛海作家神猫的作品吗?”她突然说的话着实惊讶到我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不多了。“你读过这本书?”我略有好奇地问,将胳膊夹着的小说递给了她。“没错,就是这本!”她高兴得像个孩子,“我很喜欢这一本!”“这确实是本好书。”女孩的眼光与我一致,这让我很开心,我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跟别人聊过书了。我被店长狠狠吐槽了一番,他让我赶快工作,聘任我可不是光让我来跟顾客闲聊的。我不得不终止这一段聊天,去给别的客人上菜。后来我尝试再与那个女孩搭话,可她一直在与同行的伙伴交流,我找不到机会与她交谈。她们吃完饭就走了,除了与我道别,我再也没说上一句话。本以为这不过是我这穷苦人生的一段插曲罢了,结果第二天我又看见了她,但是这回她是自己来的,头发也少了半截,是剪掉了么?见到我她便滔滔不绝地跟我抱怨起来,为什么工作要剪头发啊,明明留了好久才留这么长的!原来如此,她昨天就是在跟伙伴抱怨这个吧?通过与她的交谈,我得知了她的名字,兰梦雨,在丹京总署工作。平时没什么爱干的事情,人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小说了。“你知道吗?假如我也能修仙,我要一掌拍死所有的坏人!”“修仙?那是虚幻的吧。”兰梦雨似乎很喜欢玄幻的小说,尤其是修仙异能这一方面。在她知道我也是一位作家之后,不论如何也要欣赏一番我的作品,我拗不过她,只好把随身携带的部分草稿给她看。她看得很认真,表情很严肃,这不禁让我有些害怕,她会喜欢吗?我写的小说讲述的是两个敌对的阵营用异能互相对抗的故事,一方为正义,一方为邪恶,二者不可相容各自为战,守护各自心中的信念。这样偏向男生的小说,文笔还如此一般,我担心她会和先前的读者一样唾弃它。令我惊讶的是,她没有嫌弃我写的小说,反而是带着灿烂如星的笑容夸赞我的故事,还让我明天把全书带来给她。“我没写完……”“那你更新一章,我就看一章!”我无奈地答应了,现在想来,当时更多的,其实应该是开心吧?第一次被人认可,感觉真不错。从那一天开始,她每天都会来这里吃午餐,每天都将我的小说仔仔细细地阅读一遍,然后认真地说出感想与建议,催促我加速更新。或许是从未被人如此关注过吧,一股微妙的感觉在心底油然而生。每天期盼她的出现,期待她读完小说作出的评价,期望她那张严肃读书欢乐大笑的样子。大概一个月后,我们在一起了。,!除了工作的时间,她无时不刻地陪在我的身边,鼓励我,支持我,欣赏我的小说,作出负责详细的评价,关心我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我对她的爱越来越深。我灵感枯竭的时候,她便会把自己的想法分享与我,大多被我采用写进了小说,这不仅仅只是我对她想法的认同。“写一把剑吧,一把可以维护正义,斩断一切的剑!”她眉飞色舞地说,“它锋利无比,随时随地会出现,守护正义,消灭邪恶!”看得出来,她很想要这样一把剑。“为什么是黑色的呢?”我好笑地问。“不觉得讽刺吗?守护正义的剑不是光鲜亮丽的!”于是,这把名为“万破”的剑,诞生了。就这样,我们携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四季节,一个又一个春节。她从不在乎我的过去,不问我的家人,不问与我无关的一切。她只在乎我。我也同样在乎她。为了给她一个家、我开始了夜以继日的工作,同时兼职四五份工作,每天写作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睡觉也不过五小时。我疯了般地赚钱,我要买一座房子,独属于我们的房子。她升职了,如愿以偿穿上了蓝色的礼服。那一晚,我给她买了个超级大的蛋糕庆祝,也正是那晚,她的一切都给了我。我一定要娶她,等我买下市中心的房子,我就向她求婚!我要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二十六岁时,我全款买下了一座一百多万的房子。同时,我买下一个小戒指,我要在今晚,向她求婚。我准备了写着我们名字的房产证,裤袋里藏着要戴上她手指的戒指,桌上放着她最爱吃的甜品蛋糕,万事俱备,就等她回来。“你一定会开心地流泪吧!”我兴奋地彻夜未眠。可是她没回来,不论是发信息还是打电话,都没有回复。也许只是工作太忙了吧,没关系,这份惊喜迟早会送在她手上。然而,我天真的想法被三天后的死亡通知书彻彻底底粉碎了。她在一场任务中,牺牲了。天塌了。我的心也死透了。我轻轻拿起她冰冻彻骨的沾满鲜血的手,为她戴上我准备好的戒指,在她干瘪的嘴唇上留下自己的吻,离开了停尸房。在总署大闹一番的我被控制起来,我的咆哮无力且悲哀,眼泪无法克制地滴落。“你们不是守护吗?为什么连一个女生都守护不住?你们有什么用?有什么用?你们都应该去死,你们都该死!”他们打晕了我,等我醒来时,我正躺在自己买的崭新的房子里,死亡通知书摆在我的枕边,我再次哭出了声。为什么,受伤的只有我?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简单的美好,上天却又夺了去?我活得好苦。好苦。我万念俱灰站在楼顶的边缘,俯视着脚下灯光璀璨的城市,瞳孔中最后的高光消逝。没有了阿兰,我活着毫无意义。我跳了下去,在一辆轿车上摔得粉身碎骨。可我却没死?凭什么?夺走了我的一切,却连死也不能让我如愿?我恨。我好恨。有个陌生的男人等在我的旁边,见到我醒来,他便向我走了过来。我不害怕他。失去一切的我,现在什么也不怕,反而,他应该害怕我才是。虽然不知道身边为何有一把弯刃,但我毫不犹豫地抓起它刺向陌生的男人,可他不仅躲开了我三次攻击,甚至反手将我打倒在地,用身体把我压在下方,阴笑着嘲笑我的无能,而我却毫无办法。我好恨,我什么也做不到,如同刀板上的羊肉,任人宰割。可他没对我做出其他事,反而问我要不要成为“死亡”?“如果成为使徒的话,说不定可以救回你的小娇妻哦。”疯子,这个人一定是疯子,竟然说这种话,人死怎么可能复生?但是转念一想,本该碎成肉泥的我不也奇迹地生还了吗?难道他真的会?能够让人复活?”他自称死亡的使徒,知道可以让人复活的办法,并且可以告诉我,但前提是我要加入他。反正我什么也没有了,不如孤独一掷。我变了,在成为使徒之后。我惊奇地发现,不仅我的力量得到大幅提升,我还得到了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能力,可以瞬移,打破墙壁……就好像,拥有了异能!从他的口中我得知了“欲望”,也明白了复活阿兰的办法,那便是“万欲之幻想”。从今往后他不会干扰我的任何行动,但我要杀人,与世界为敌。无所谓,反正这个世界对我充满了恶意,那群人皆该死。我听从了他的意见,改名为“杨自守”,加入了“守护”的阵营,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打听到更多关于“欲望”的信息。我一定要再见到她。新生的试炼简直简单得不像人样,不过是把我们关进一扇门后的世界里收集水晶而已,幻弱得我一只手就应付过来,但我必须隐藏实力,不可以让他们察觉到异常。,!这样的试炼也能算试炼吗?质量太低下了,这不是手到擒来?我轻轻松松穿上了黑色的礼服,混进了这个队伍。想得到“欲望”的更多情报,我现在的等级还太低。我需要花费的时间来升级,等我达到二级时我已经三十二岁了,不过我不在乎,为了救回她,这还远远不够。又花费三年成为了丹京总署的第二次责人,终于可以自由地处理情报的我开始疯狂地收集任何提及“欲望”的情报,可惜我的运气并不好,八年来只进入过三座欲望的遗迹,里面并没有“万欲之幻想”。那又如何?我不在乎,我会继续找下去!上天不负有心人,四十四岁那年,我找到了第四座遗迹,根据情报,里面极有可能是“万欲之幻想”的隐藏地。而丹京的第一负责人也因为苏宁城而脱不开身,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此次遗迹任务的第一负责人!万事俱备了!与“傲慢”的合作真是让人舒爽,他们办事还真是效率。南安竟然有人要来支援?我绝对不能让他们来妨碍我,我要让他们半路就全军覆没,是时候使用“死亡”的权能了。他们竟然大部分都活下来了?这怎么可能!他们不应该只有三级二级的实力吗?不应该突破我布置的防线……我安排他们住在营地的边缘,再派一头幻来袭击他们!这头的实力可是接近一级,他们绝对会全军覆没!他们竟然活下来了?那个叫江一川的,究竟是什么来头?还有那两个孩子,他们的实力为何这般强大?看来我还得耍点手段,在你们寻找遗迹的时候,用沙坑吞没你们!效果还真是显着,再借助权能造出一些丧尸,最后能来到我面前的就只剩下两个人了,江一川与李筱雪,是吧?对付他们我绰绰有余了。我得到了“万欲之幻想”,这真的存在!它真的可以复活阿兰!我的付出终于结果了!“贪欲”需要付出代价,要真正复活阿兰,必须献祭这里所有的人!我要去杀光营地里的所有人,但是眼下,我要解决这俩家伙……我要一把合适的武器。我以一只手臂为代价召唤出了“万破”,这把结合了我与阿兰心血的正义之剑!我将用它,斩灭你们以“守护”为借口的邪恶!我已经回不去了。我一定要再见到你。无论如何!……:()守护神之幻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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