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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铁甲营(第1页)

马邑郡。李氏山林营地。瞎子移开枯树下的杂木,谁料,带起一大片雪花,砸在他的衣甲缝隙里。寒冷,令老瞎子跳了起来。叹息一声,条件好了,耐不得寒了。过去,他都是直接睡在雪地里的。他们又回来了。离开此地一个多月,瞎子同驼子,这对卧龙凤雏再次回到这里。这段的时间,几伙楚国溃兵,发现此处,暂时帮他们打理了一段时间。在瞎子等人的“好言”相劝下,这伙一百多人的兵卒,加入了他们。不同于离开时艰难,此次回来,可谓是物资丰盛。雪橇车连成的队伍,跨过了这个山头,足够三千人半年之用的各类食物,在辅兵的帮助下,开始进入营地。这个地方,将成为李家兵卒暂时的大后方。本来按照撤退计划,早早的就该到达这里。可殿后的兵卒发现,浑部的突厥人,进入雪林追击他们。无奈,李家只能反身迎战。不打不知道,一打吓一跳。姑爷的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为何如此阴……英明。三个千人队。就这么没了。说实话,瞎子都替他们心疼。远方是铁牛的步卒,这货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功绩。将李云赐予的旌旗,铁甲。摇的极度浮夸。四天,只有四天,李家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屠杀了三个千人队。此战中,各部队配合的非常完美。勾引,匍匐,打探,集结,埋伏,击溃。总之,各队的表现都堪称精锐二字。这导致会盟的良家子们,大多沦为看客。他们干的最多的就是,身覆甲胄,手中拿着长矛,押解成串的北狄俘虏。并好奇的询问,来往的李家骑卒。“这伙草原人关哪里?”“我们去哪里?”“你们的部队在哪里?”“老子也不知道。”……铁甲营,是此次战役中,战绩最辉煌的部队。六百铁甲,杀的浑部头皮发麻,惊为天人。击破阿骨的红利。李氏获得一项重要的资源,战马。阿骨部是万户单位,战马何其多。周云的主力部队,二千四百人,皆是骑兵化。当然他们还是各自的兵种。骑兵和步兵无论从甲胄、战法、还是特性都不同。所以,骑马的步兵还是步兵。只是机动性媲美骑兵。四日前。大雪行军途中。周云骑在黄牛上,还在想着,要如何勾引浑部进入雪地。他们毕竟有一万人,力量差距很大。自己没有援军,北狄人可是正军一万。真要二千多本部,加二千个良家子,对上北狄人的一万。周云还是不敢冒险的。毕竟,他可不傻,从来没相信过,后面的良家子部队。楚国溃兵顺风跟你混,逆风直接跑。若是有四千精锐,以兵神系统的能力。他就敢堂堂正正一战。谁料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后方来报,突厥有三个千人队,追来了。这不是赶着来送死嘛。方圆几十里,楚国这批良家子了如指掌,就算那个位置,有个小水沟都知道。就这群敢藏在突厥马蹄下的精锐雪地兵,浑部敢追出来。真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这片雪林主场,就是那传说中的北狄神话金狼卫来了,那也得趴着。不到片刻,周云便下达了作战任务。各部也飞速执行。只是指派任务时,刘贞多次干扰周云。“为何没有木兰营的任务?”为何没有木兰营的任务?周云也懵了。木兰营什么档次,自己没点数。你们不就是提升士气的吉祥物?无奈,刘贞咄咄逼人。脸都贴上来了。处于暴怒的边缘。再不安排,这顿打是少了的。周云知道,木兰营是她的心血。她要证明,谁说女子不如男。只能在预定溃逃的位置,选一处风险不大的给小贞子。诱敌非常成功,周云准备了十几种方案,发现根本不需要。浑部很自信,他们分成了三股。到这里,北狄人基本神仙难救了。三千浑部的行动,周云的了如指掌。信息化,这是未来的议题。二十世纪末,美帝海湾战争,第一次向全球展现了信息化的威力。信息化的存在,让美帝可以轻易集中优势兵力,进行打击。华夏提倡的所谓建设现代化部队,某种意义上就是信息化军队。故空警2000等预警机,在战争中非常重要。雪地里的李家兵卒,就是信息的掌控者。他们提供的情报,可以让周云轻易避开危险,集中优势兵力,对敌人雷霆一击。李家的主力,是三支步卒,一千八百人。三支骑卒,六百人。,!呃……还有个步卒木兰营,一百二十人。三个千人队,若是要一股击杀,那难度不小,因为即使赢了,损失也很大。结果,北狄人者烈儿非常配合。其实这也不能怪他,做浑部勇士,战争经验还是基本合格的。第一次出现的东西,往往最难对付。印象里,连老巢都丢了的,那还能叫军队,那就是乌合之众。他们可没有见识过未来的那支红色力量。雪地里的会盟来的良家子像猴子一样,时不时来一下。北狄人为了追击,不得不分兵。小心起见,他将队伍只分成三部,千人为最基本战斗单位,已经够意思了。换成其他的草包,估计都能拆分成三十个百人队作战了。夜空的掩护下,李家的部队很快到达指定位置。清晨,他们发动了袭击。二倍半的优势兵力,三支强大的骑卒,如同利剑将他们搅得支离破碎。周云李氏啥时候打过这么富裕的仗。三支步卒,随着战鼓,整齐划一,排山倒海而来。北狄人绝望了,对面甲胄精良,训练有素,一个冲锋他们就成片成片的倒下。这t是楚国溃兵,王帐军的情报部门都是吃屎的?更绝望的是,有一全身铁甲巨汉,如虎入羊群,浑部节节败退。“咚咚……”战鼓的节奏,如同死神的呼唤。步卒阵型里,长矛就像没有感情的机械,疯狂收割北狄人的性命。骑卒的作用是在瓦解敌人的冲锋战力,没有骑兵战法的北狄人,就像拔了牙的老虎。真正杀敌的是三支步卒。尤其是铁牛这一支,多次不顾友军节奏,深入敌阵。他们的斩获,也是最多的。四天,他们辗转合计数百里。将浑部的三个千人队消灭。其中,有一支浑部骑兵尤为厉害。一个身覆精甲,手持狼牙棒的浑部勇士,武艺高强,不少人死在他的手下。尽管身处险境,这支千人队的士气非常高昂,迟迟没有崩溃。最终,李兴手持长刀,快马而来。双方大战数十回合。北狄人的狼牙棒打死了李兴的战马。李兴一刀斩断了敌人的手臂。北狄人骑马逃跑,被周云身后的野猪,用飞石打断了小腿,失去平衡,坠马被俘。飞石是野猪这货的绝技,几十步内,可摧骨断筋。野猪自从丢了步兵统领,一直在周云这里当护卫头子。只伤心了几天,再次恢复猥琐。他的意思,步兵不适合他,他还是要当骑兵。战后,李家少年第一人,李兴愣在雪地,久久不能平静。他一直认为,自己是顶尖高手,只是现在声名不显。此刻,他明白了,自己算不得什么。武者之间的较量,环境和状态很重要,没有绝对的胜负。这名北狄人,身处绝境,本身处于败势。不能从容应对,招数之间破绽会加大。其次,此人已经鏖战了很久。李兴一直在休息,体力旺盛。本以为是轻易击杀。谁料,竟然打成平手。若是此人状态好,他岂不是大概率要倒下。这个浑部勇士,同自己一样,也是无名之辈。若是草原中鼎鼎大名的海山、杨豪等人,甚至突厥第一勇士,他可能根本不是对手。李兴不知,此人实际上是浑部的赫赫勇士,九品武者。他一个八品,硬刚九品不落下风。甚至还赢了,已经是沙场大将的表现。作为几万人中的最强者,严格来说,者列儿那是万里挑一。试问天下,有几个人是万里挑一呢?:()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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