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天天趴在窗户上,希望爸爸能回来,如今,我最不缺爸爸了。”崔盈盈自嘲道。眼看快到父亲节了,崔盈盈从三个父亲的生活环境来思考,给干爹买了一条领带,给后爸买了一条皮带,给亲爸买了一双皮手套。从商场回来,崔盈盈路过甜品店的时候,看到马天和一个女孩在一起吃冷饮。高中的学习果然不简单,崔盈盈感觉非常的吃力,其他(她)同学也有同感。为了让同学们在学习上能有进步,校长特意从某大学请来一位教授,让他给学校的学生讲课,在会议室里,只要有学生有不懂的,都可以去找他,但是去的学生很少,这其中就包括了崔盈盈。这位教授姓杨,叫杨瑞龙,据说家里有背景有靠山。崔盈盈在他的教导下文言文有了很大的进步,数学也进步飞速,很快在一次月考中,她竟然进了前五名。周末,崔盈盈接到干爹的电话,去了干爹的别墅,意外的在这见到了杨教授,原来,杨教授和干爹是十多年的好朋友。崔盈盈头一次和老师坐在一起吃吃喝喝,玩玩笑笑。马文也去会议室听课,他的化学成绩不太好,崔盈盈晚上在自习室学习,赖春芬忽然凑近她:期末考试,你坐在我旁边,让我抄一下。“你要我帮你作弊?不行,考试的考号都是随机发的,不一定挨在一起,一进考场,手机都要没收,帮不了你。”崔盈盈摇头拒绝。赖春芬却一把拽住崔盈盈的头发,扇她的脸,崔盈盈干脆在自习室里和她打了起来。“死丫头,下手真够狠的,你给我等着。”赖春芬狠狠的吐了一口血吐沫骂道。中午,崔盈盈就接到三个老爸先后的电话:盈盈,怎么了,跟谁打起来了?“谁欺负你了,告诉老爸。”“什么原因跟人动的手?”盈盈把事情讲了三遍,总算平静了。马文更是在校外把赖春芬狠狠揍了一顿:你敢欺负我妹妹!我打死你!干爹把事情跟杨教授说了以后,杨教授偷偷跟盈盈的班主任打了招呼,先是在考试的时候,把崔盈盈和赖春芬分在不同的考场,之后,密切注意赖春芬的举动,很快,赖春芬就被抓了个现行。崔盈盈从考场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赖春芬蹲在角落里生气掉眼泪,她的父母来了以后,去找了系主任。很快,学校的通知栏上就写着高一五班赖春芬考试作弊,记大过处分一次,那个她要挟对方帮她作弊的学生,因为没配合她,所以只是被警告了一下。从此以后,赖春芬恨上班主任和系主任了。杨教授在学校待了两年,高二下半学期以后,他就回大学去了,崔盈盈感觉有点舍不得他。眼看就到高考最后冲刺阶段了,所有的学生都紧张的要命,拼命的练题,彻夜失眠,嘴里背的全是单词和公式。马文也因为失眠,吃三片安眠药都不管用。好不容易,开考了,崔盈盈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把自己知道的答案全填上去,马文也是埋头拼命的写、写、写。半夜,三个老爸聚在一起,等出分数,孙玉秀也紧张的不停的看表,到时间了,崔盈盈把考号输进手机,分数出来了,她考上了浙江大学,马天也考上了清华!“果然是我的种,错不了!”“我的眼光果然不错,这闺女没白认!”“放心,你们俩,我供的起!”干爹和亲爸一起去送盈盈去学校报到,孙玉秀和马杰则一起去送马天报到。在大学里,崔盈盈意外的见到了杨教授,他竟然是这所大学的老师!杨教授在学校里是教古文和历史的,崔盈盈对古文很感兴趣。“同学们,我建立了一个社团,专门研究古文字学的,叫古文书画社,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来参加。”杨教授在课堂上说道。“老师,要交钱吗?”有同学问道。“不用交钱,不过,你们要自己买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来学习。”杨教授说。古文字学这个科目比较冷门,所以,大学四年下来,这个社团的人满打满算才十五个人,跟那些什么篮球社、电脑社等热门的社团比起来,差太远了。不过,崔盈盈却因此练了一手好字,对文字演化历史和书画的造诣也理解颇深。放暑假了,崔盈盈回到家,天太热了,吃着冰淇淋吹着空调,汗也止不住往下淌,老妈忽然打来电话:“你爸要陪你过生日,正好你马叔叔出差了,到你爸这来吧。”挂了电话,崔盈盈就和马文去了她亲爸那,桌上摆了一桌子的好菜,大家有说有笑的吃吃喝喝。一个月后,崔昊又出去送货,忽然接到电话:崔先生,有几个人,自称是你的哥哥和娘,要进小区,门卫要跟你确认一下。崔昊顿时愣了:他们怎么来了?崔昊自从出来以后,回去过一趟,可是,大哥大嫂压根不让他进门,娘也装聋作哑躲在里面不出声。他们怎么知道自己现在住在哪的?“我现在在外地呢,一时半刻回不去,你让他们先离开吧。”崔昊当即对门卫说道。楼区门口,崔晟和崔老太太一听崔昊居然不让他们进去,顿时就不干了,在大门口吵了起来:崔昊是我儿子,他的家,我这个当娘的凭什么不能进!“你儿子在外地,等他回来再说,你们先找个旅店住几天吧。”门卫劝说道。另一边,崔昊给前妻打了电话,让她去招呼一下娘他们三个,并警告她:千万别把他们往你家带,否则,他们不一定会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呢。“我知道。”孙玉秀当即打车去了崔昊的楼区,在门口见到了这几个冷血的人。“你是玉秀?”崔老太太看见孙玉秀穿的非常漂亮得体,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崔昊的大嫂齐桂英更是眼红了,她比孙玉秀还小两岁呢,可如今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农村妇女的模样,浑身上下,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反观孙玉秀,穿着职业套裙,耳朵上是珍珠金耳环,脖子上是筷子那么粗的黄金镶宝石的金项链,左手一块手表,右手无名指上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手腕上还带着一只非常通透的玉镯子。孙玉秀的脸上,皮肤非常白皙光滑,眼角的皱纹几乎看不到,加上她画的精致的妆,显的她就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女青年似的,一点都不像是快四十的女人。齐桂英当即眼睛就盯上孙玉秀的金项链了,她不懂玉,认为那是玻璃的,所以,认为孙玉秀身上最值钱是这条金项链了,她三十五了,别说金项链,就连个银镯子都没戴过。:()都市民间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