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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选择这里不只是为了清静,更多是风景未经雕琢,人也不多,适合阿重这样喜欢到处乱转的。而且山上有野鸡、野兔,甚至有人见过蛇,吓个半死。虽说茂华岭不发达,但不远的地方有农庄,小归小,挨着高速路的一段入口,经营还算不错,有吃有住的。“感觉很好啊。”阿重看了看他发来的照片,绿树成荫,山石错杂,若是下起雨就会萦绕一层雾气,令人非常舒服。杨雍踹了一下他小腿,跨过去,从柜里拿出干柠檬片泡着:“当然不错,离得近,坐车两个小时左右。”这是他选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不浪费时间,又能让对方的“约会”妄想得到满足。出发时间是假期当天的上午,天气晴朗,出租车司机听说他们的目的地,有些惊讶:“那边很少人去玩哦。风景倒是挺好,名声不扬。”也是凑巧,司机接送过几个驴友,对那边路况算是熟悉,非常自信地踩下油门,车子便朝目的地逐渐靠近。从城市人烟稠密的地方,来到城郊,日头渐渐移到了天空的最高点,阿重挨在杨雍的肩膀上打盹,感觉车子停下了,才慢悠悠睁开眼睛,看向不远处的建筑:“到了?”“到了。”农庄是一栋小楼加前院后院,底下是厨房和吃饭的地方,楼上有可供居住的房间,这个季节似乎会有些人过来游览,老板见怪不怪,利索地为他们登记信息。他看起来约有五十多岁,小个子,精精瘦瘦的,手上却有不少干重活才留下的痕迹:“年轻的时候打拼,老了回乡下做生意,不忙。”阿重耐不住无聊,飞快拎着行李上了楼,又乖乖守在门口等杨雍登记完资料,给他拿钥匙开门。他生性纯,又脸皮厚,完全无视对方的白眼。房间是大床房,有独立卫浴,非常整洁,床头柜还摆着一个花瓶,装饰上新采的野花。从窗外看去,茂华岭的起伏尽收眼底,或许是早晨下过小雨,绿得又嫩又朦朦胧胧。天空值得用“清”或者“空”来形容,颜色捉摸不透,但边缘是淡蓝的,好像一潭水不知怎么上了高处。因为充满期待,阿重格外兴奋,看什么都新鲜,转了一圈后冷不丁搂住在收拾东西的杨雍,硬是凑上去亲对方,把人亲得骂不出口。过了好一会,他才舍得松手,立刻被杨雍用手肘狠狠撞了腰,但是不痛,又笑嘻嘻靠过去,非但不帮忙,还像专门来捣乱的。午饭在一楼吃,由于是农庄,菜肴都很淳朴足量,大碟大盘。最显眼的是一道走地鸡煲,阿重对所谓的走地鸡兴致很高,夹了一块尝,连连点头表示好吃。杨雍口味轻,将本地菜蔬做的杂炒挪到面前,比在家里多吃了半碗饭,说不清是东西好吃,抑或他心情的确有些愉快。毕竟路途奔波,填饱肚子,困意就渐渐漫上来,阿重本想外出逛逛,见杨雍微眯着眼睛,赶紧陪着他上楼歇息。房里放下窗帘,没开灯,昏昏暗暗的氛围更让人疲倦,正好有一张打理妥当的床铺,自然是要躺下了。空调的声音有些大,一阵一阵的,但是不闹人,老旧的东西一般都这样,反而带来一种莫名的舒服感。“花的被子。”阿重扯过被角。杨雍顺着他的话,低头去看,是从前家家户户都有的花被,现在少了,倒是有些老人舍不得,说盖起来轻薄又漂亮。仔细辨认了一下:“是牡丹,很富贵的一种花。”也很俗气,生活中哪有这么多花好月圆,大多时候人们活得卑琐,也困在里头,俗气是符合构想的一种福分。阿重用手指蹭了蹭,仿佛在抚摸真正的牡丹:“店里没有呢。”闲谈一阵,杨雍撑不住了,把脑袋靠在对方胸口睡了过去。阿重还很精神,一会轻轻地拨弄他发梢,一会忍不住去吻额头,又怕把人吵醒,像试图采花的蜂,全程小心翼翼的,唯恐触怒蕊心。夜间六点多。或许是到了新环境的缘故,空气也比车水马龙的市区清新,杨雍醒了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没计较自己嘴唇上微痛的感觉。阿重偷偷瞅他,既觉得这人云淡风轻的样子有些让他恨得牙痒痒,又疑惑难道亲得不够用力?不过比起从前,对方现在的模样已经很有“生气”了,不再总是冷着一张脸。多了个中年妇人,可能是老板的亲戚,进进出出端菜,手指缠着创可贴。有一只飞蛾贴在墙上,淡青色,忽然朝外头飞走了,融进夜里看不见。菜是好菜,最令人惊艳的是一盆野莓子,这东西贱啊,满山满野地长,小小的红果缀满枝条,有浓烈得化不开的香味。和唾液的反应也十分美妙,酸,刺激人的舌头和口腔黏膜,反而与艳丽的外表形成反差,咂咂嘴,才有甜涌上来。犹如沾了水的胭脂,点在相貌平常的女人脸颊,却是她最好的一件东西了,所以笑着,另类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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