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我被街上的嘈杂声所吸引。走到窗口,我从窗户往外看去,是小辫子和另一伙人在打架。一个壮汉一脚把两个小混混踹倒在地,提起一桶辣椒水就泼过去,趁着对方眼睛看不见,抄起铁棍就是一顿乱揍。这壮汉身手了得,打得几个小混混找不着北。但紧接着,小辫子的同伙就冲上去,不一会儿就将壮汉那伙人全部揍翻了,彻底制服。我走出宾馆,对着小辫子扔了一叠钞票:“今后不许在这宾馆门前打架!”小辫子连忙接过钞票,可看到我阴沉的脸,严厉的口气,又一脸懵圈。昨天我们还打了一架,此刻,小辫子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不知道该对我说好还是该继续对我恐吓威胁。愣了半天,他对手下一挥手:“走!”随便吃了点早餐,我就开始装作在街上闲逛,其实是寻找陈丝璐。我忽然发现,除了当地的一些米饭、米粉、河粉等,其它需要运输过来的食品都特别贵,甚至吃方便面都是一种奢侈。即便是当地这些便宜的家常便饭,也有很多人吃不起或者没得吃。活着,对于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奢望。若想生存,要么加入各方势力混口饭吃,要么就自己做点事情,交保护费,变相为他们打工。总之,没有闲人!就业率百分百!闲逛的时候,我发现后面有人跟踪我,我不动声色地继续往前走,转弯的时候,发现那是冯金中的手下。一个上午,也没碰到陈丝璐的影子,等我吃完午饭,一抬头……陈丝璐竟然在旁边的位置上吃饭。这是个大排档,就在路边,她坐在小马扎上,吃着汤米粉。“陈丝璐!”我装作第一次见面,一脸惊喜的样子。她还不知道我把她的钱挪窝了,看到我,也是一脸惊奇:“阿哲,你怎么过来了?”我想起孟林的话,斗七被特务队抓走,可能就是陈丝璐在背后捣鬼。“苏晓雪过两天要过来,我先来探探路。”“你一个破司机,业务还挺忙的。”陈丝璐‘咯咯’一笑,“把苏晓雪弄到手了吗?”我摇了摇头:“还没呢!快了,这次就她自己过来,我们两个肯定住一起!”“切,住一起又不是住一个房间,住一个房间也不是睡同一张床,就算睡一张床,人家不让你动,你还不是不敢动,就你那尿性,除非人家强你,否则你一辈子也玩不了女人。”靠!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形象?灵机一动,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嘿嘿一笑:“现在去开房?”“去就去,谁怕谁啊?”陈丝璐眼睛盯着我,“你不是开玩笑吧?”“怎么是开玩笑,顺便跟你学几招。”我不怀好意地呵呵一笑……等会儿,直接把你领到冯金中那里。小三不愧是小三,比我还激动,陈丝璐几口就把剩下的米粉吃完了,站起来就跟我走。我很想问她,她是怎么发现小鹿藏钱的地方的?可是,这样她就会知道我也知道那200万了。但我一直想不明白,她偷钱就偷钱呗,为什么要杀人呢?如果单纯地掩盖她逃跑的事实,似乎多此一举。“阿哲,我现在有钱了,今后跟着我混,当我的小三,比当破司机强多了!”靠!当小三还很光荣咋地?还想把我发展成小三!我眼睛一亮:“你有钱了?你发财了?什么门道,教教我!”看到我羡慕崇拜的目光,带着一丝炽热,陈丝璐立马得意起来:『命运好神奇啊,自从我认识了一个叫冯金中的人,就特么充满了魔幻。刚开始,我还以为冯金中是真心真意对我好,可没想到,他不但有老婆,还有小三。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见他生活落魄,我还偷偷资助他。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孟林的小三,一个叫乔娴的女人,她有老公,可老公是个赌鬼,还经常家暴。刚开始我觉得她可怜,后来,我的智商占领了高地。也是碰巧了,她对我脚踝的鲨鱼纹身很感兴趣,觉得好看,就纹了一个同样的纹身,跟我成了好闺蜜。在这期间,我给乔娴提供了一个详细的计划方案,让她给老公买了寿险,然后等待时机,趁她老公喝醉之后泡澡的机会将其淹死。为了不让保险公司和警方起疑心,这个计划一直等了三个月。一天晚上,乔娴动手了,然后她马上找到我,我们两个在夜店勾搭了两个小伙儿,这样就有了不在场证明。等十二点多回去的时候,乔娴假装发现了意外死亡的老公,立刻给急救中心和警局打了电话。警方对乔娴录了口供,她不知道排练了多少次,一边哭哭啼啼地诉说自己的不幸,一边请警察调查,她老公平日就有抑郁和酗酒的习惯。果然,警方调查了一段时间,也查不到任何证据,就以意外处理了。为了更保险一点,乔娴办完丧事,就把她老公的尸体火化了,这样日后就再也没有麻烦了,随后就安心地拿了巨额保险赔偿,可惜,她的巨额也只有200万。乔娴有些心虚,总觉得这钱不踏实,就从银行取出来,让我帮她保管。正好这时候,冯金中找我借钱,也要实施他杀人骗保的计划。我就把那200万给了他。哪知道他的计划竟然出了意外,还把钱弄丢了!无缘无故的,那钱怎么可能不翼而飞。我给冯金中要钱,他竟然把我拉黑了,还玩失踪。无奈之下,我多方打听,才知道死者楚如倩有个闺蜜叫小鹿,就是你认识的小鹿,她曾经去过皇林别墅。于是,我就跟随小鹿。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她鬼鬼祟祟地去了一个小树林……去看那200万还在不在。当看到那200万现金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的被我又得到了。可这是乔娴的。她也给我要这现金,说厌倦了这里的生活,想回老家去。可是钱到了我手上,怎么可能再给她?于是,我起了杀心!:()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