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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确确实实,周润田被张叮当惊着了。在这份惊吓下,他不得不审慎地修改了自己的计划,原本,他打算一步一步骗光入画所有的钱,而现在,他决定拿到手上这一笔也就算了:入画在铁路计划中投资一万块。说真的,这两个月来,他花在入画身上的钱,也差不多有两千,这一万块本来是远远填不满他的胃口的。但现在,周润田决定见好就收,另谋他图。

入画永远都不知道,叮当的出走,其实几乎是救了她一条老命,而此刻,她在背叛、损失、麻烦、震惊、恐慌的夹击下,不但一夜白头,简直是有点神经质了——看向自己每个女儿的眼光,都象在防贼。

总之,不管人们怎么想怎么看怎么挖地三尺,在小凤仙出发的时候,张叮当仿佛消失。种种迹象表明,她是一个人默默计划多年,没有外力帮助,无声无息地,成功地消失了。并且,小凤仙预感到,除非叮当自己愿意出现,没有任何人能把她找得出来。一想到入画院子中鸡飞狗跳的情况,以及入画不得不应付那所有为一亲张叮当芳泽而付了订金的人,小凤仙就忍不住想象明铛一样,仰头大笑起来。这个姨妈,实在太太太活该。

这样想着,她就站在甲板上,肆无忌惮地,对着越来越远的陆地,对着越来越宽广的海面,大笑起来。那笑声,那般爽朗清脆,那眼神,那般明丽清澈。在她的前方,是浩淼无尽的茫茫水域。她和她的船,向着落日的方向,毫不犹豫地驶去。天尽头的那一轮金红的太阳,发散出万丈耀眼光芒,那光线,洞穿小凤仙纤细的身体,将她变作了一个闪亮的发光体。

第二卷1940年,秋

子夜时分,雨。纵是在法租界,纵是在霞飞路上,这个时间亦已经人声渐稀。千条万条雨丝跳荡在一片叶子也无的法国梧桐光秃秃的枝干上,落在人家的雨棚上,落在昏黄的路灯的灯影里,落在马路两侧泛着冷光的积水里,声音细碎,仿佛是掖着藏着的呜咽,不仔细辨别,几不可闻。

张明铛坐在一张有着繁复雕花的巴洛克风格的圆桌前,面前是一杯琥珀色的液体,那液体在水晶杯子里,在摇曳的烛光下轻轻一晃,极度艳冶,极度诱惑。张明铛手起杯落,一杯酒稳稳当当地滑落腹中,满足地叹一口气。其实,这样的琼浆玉液如此牛饮,真是暴殄天物。如果廖爰在,当会嘲笑此乃酒鬼行径。不过,就算是酒鬼,此刻的明铛也当得起艳鬼两个字。只可惜,那个会用眼睛笑出来,捧着她的脸,说出“艳鬼”两个字的人,再也不会在黄昏时分出现,斜斜地倚在门框上,让夕阳最后一抹光照亮他半边面庞。

三年前,1937年,也是这样的秋意浓到冬来的时节,三十六岁的廖爰没有迈过本命年的坎,一场大醉后,永远地睡了过去。在这个动荡到人命飘摇如风中枯叶的年月里,廖爰没有死于战火没有死于硝烟甚至没有死于乱世见惯不惊的意外,他的死是注定的,只不过是迟早而已。每每想到这个,张明铛就很想在眼前构想一幅廖爰最后的模样——微微笑,大醉着曰:“我醉欲眠君且去。”是啊,廖爰这样的人,应该是如此落幕才对得起观众。其实,没有见过他最后一面的,都要以为他是这般挥手告别的。可是,张明铛面前挥之不去的,是廖爰的那张脸,尸体上的脸,面色青白,枕头上都是呕吐物——他是被呕吐物窒息而死的。那具失去了生命的躯体,不但恶臭逼人,而且手脚干枯,面容扭曲,极之极之丑恶。丑恶到张明铛在看到第一眼以后,连悲伤和震惊都被冲淡许多。那具尸体,把一直笼罩在廖爰身上的魅惑之光击得粉碎。三年了,明铛几乎每天都在企图忘记那丑陋不堪的一幕,可每天都忍不住想起。甚至想起那副场面的时间还超过了数年来他招牌似的倚在门边,微笑着扬起一边眉毛的经典表情。

如此风雨如此夜,如此美酒如此人。张明铛不记得是喝到了第几杯,酒意上涌,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往卧房走去。突然,她的身体一僵,愣在当场。

烛火昏昏黄——张明铛看见了房间里大穿衣镜里的影子,她的影子。她忽然踉跄着快走几步,半扑到镜子前,两只手抓住镜沿,身子簌簌地抖起来。半晌,她扑到墙边,拉亮了电灯。雪亮的灯光刷地一下射出来,张明铛的眼睛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反射似地闭紧,好半天再睁开,直愣愣的目光望定镜子中那个自己。

我的天,那是一个什么样的自己。面色青白如尸体,眼睛里满满的都是血丝,目光是直而钝的,口红尽数花掉,嘴巴的部分是模糊的一团红色,并且唇边还粘着一丝呕吐物,天,身上也是——缎子旗袍的胸口还有下摆,一搭一搭地都是颜色暧昧的印子。虽然这个时候的明铛早就不辨香臭,可她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早上她见到的廖爰的尸体——此时此刻的她和斯时斯地的廖爰,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她的一缕活气,可就算是这一缕活气都那么不可靠,张明铛的手不可遏制地抖了起来。这不是因为震惊,也不是因为恐慌,这什么也不因为,仅仅是,酒精中毒已深。近年来,她的手常常这般抖。她再望向自己的那双手,鸡爪一样,指甲里还捆着黑边。这个样子,和站街的潦倒暗娼并无不同。

张明铛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在雪亮的,纤毫必见的灯光里,愣愣地看着自己。十年来,这是她第一次这般紧迫地望见烂醉后的自己。此刻,她的头还没有开始痛,那种狂澜一般的痛要第二天早上才会来。同来的,还会有针扎一般的心悸,那种心悸没有任何诗意和美感可言,连颓废美都算不上。一分一秒都要自己捱过。可是,就算现在身体只是发软,就算现在思维能力下降都几乎只剩下本能,张明铛却仍然几乎要崩溃在对自己的发现中。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丑。

张明铛吸一口气,拉熄电灯,柔和的烛光下,似乎一切好一点,她刚松一口气,忽然想到,当黎明来临,万丈阳光升起又该如何?一念至此,她又踉跄着扑到窗边,把所有的窗帘都拉拢。窗帘又厚又重,这一番折腾,对于一个醉酒到十分的人来说,真是重体力活。张明铛渐渐觉得力气全无,扯着窗帘,慢慢地软到地上坐着,然后,又慢慢地躺了下去。脊背挨着地板的那一刻,她的眼前又掠过廖爰的尸体。几乎是一个激灵,她再挣扎着坐起,跪在地板上,再爬行几步,揪着落地窗帘的一角,一寸一寸地往上挪。终于,站了起来。这时,难受劲儿上来了,她的心脏狂跳,跳得几乎要从胸腔跃出来,跳得象千万根针在拼命地扎,跳得恨不得就在这一秒停止呼吸。而头痛也来了,先是细细地,再涓涓细流成大海,终于,掀起飓风。

张明铛的全身都开始抖起来,象害了疟疾一样。平常的这个时候,她已经摸上床去,睡得跟死人一样,要到第二天早上才会开始难受。可是,这个夜晚,灵台最后一丝清明,让她觉得如果就此睡去,那第二天人们看到的,是另一个廖爰。她倒并不怕死,这个世界,老实说,似乎并没有太多可供她留恋的东西。可是,她实在不想死得那么丑陋,丑陋到就算是地狱之火升上来都涤荡不尽那难言恶臭。不,就算是死也不能这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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