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萦说,“先去客栈吧,万一去晚了真的住满了呢?”
李寻欢没有意见。
古代的城市里,同类店铺往往总是聚集在一起,所以客栈也多开在同一条街上。到了这里,更是加倍的热闹,而且十个人里,往往就有五六个是带着兵器的。
城内自然是不许持械上街的。这里毕竟是天子脚下,不仅有六扇门、四大名捕,还是开封府所在的地界,便是一向胆大包天、将这些人骂作朝廷鹰犬的武林人士,到了这里也须得老实下来。
若是练掌法拳法指法之类的还好,本来也用不上兵器,比如陆小凤。又或者兵器像李寻欢那样容易隐藏,也无需担忧,只有那些用刀枪剑戟的人发了愁。但他们也绝不可能放下自己吃饭的家伙,往往各显神通,将兵器夹带在身上。
——只是瞒得过普通人和官差,却瞒不过三人的眼睛。
三人既然不用忧心,态度便也超然起来,一路走一路看,只觉得那些五花八门的手段,实在比贡院门口抄检出来的夹带文字更花样繁多。
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忽听前方一阵喧哗之声,街面上无论是普通行人还是武林人士,竟都呼啦啦地往两旁让开,流出了一条供人通行的大道。
胡不萦不由诧异,也不知道前方究竟来了何方神圣,竟让这些桀骜不驯、平日里为了一个座位都能打起来的江湖人士动作如此乖觉,连避让的动作都显得整齐划一。
不过下一刻,她的疑惑就解开了。
只听得一列身着劲装的捕快疾跑而至,大声喊道,“六扇门缉捕盗贼,无关人等速速散去!”
自然没有人散去,反而人挤人的,都伸长了脖子往前看。
就在这万众瞩目之中,“轱辘辘”的声音响起,一张轮椅缓缓行了过来。
轮椅上坐着一个青年,风姿极盛、清奇俊秀,他穿着一身宽袍大袖的衣裳,又坐在宽大的轮椅里,叫人看着便显得清瘦,但身姿却是挺拔的,如同一竿簌簌青竹。
他的气质却极冷,似冰又似雪,那双眸子从人群中扫过时,原本的喧哗吵嚷声便都一一沉寂下去,仿佛连声音都被他的眼神冻住了。
明明才是秋日,却叫人恍惚进入了萧瑟寒冬。
这人正是四大名捕之首,号称“无腿行千里,千手不能防”的大捕头无情!
他竟亲自来了,也难怪街上这些江湖人会主动避让。
只是不知,究竟是什么样的盗贼,竟能让他出手?
“轱辘辘……”轮椅在前方不远处的一座酒楼前停了下来。这时,那酒楼已经被捕快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显然这一回要追捕之人,就藏身在其中。
围观的人们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这一幕,生怕错过了精彩的场面。似乎不止是江湖人,就是这街上行走的普通路人,胆子也不小,面对这样的事,全然没有退避的心思。
胡不萦对此倒是没什么不满,看热闹的人多,就不会将她显出来了。唯一不足的是,他们的位置有些靠后,视野不大好。
但这问题也很快就被胡不萦解决了,她熟练地掏出一张只有巴掌大小的凳子,踩了上去。这凳子不占地方,也不怕绊着周围的人,虽然小了些,但以她的轻功,踩上去也是稳稳当当。
站稳之后,胡不萦甚至还趁空左右环顾了一番,用视线她跟李寻欢陆小凤的身高差,然后满意点头。
李寻欢和陆小凤自然都注意到了这一幕,但并未出言,只摇头失笑。
因为要骑马赶路,胡不萦今天穿的是一身耐脏的黑色劲装,脚蹬马靴,袖口和裤脚都收得窄窄的,头发也高高扎成马尾,浑身上下一件饰品也无,看起来潇洒又利落。
与她脸上毫不掩饰的骄傲与得意,实在是相得益彰。
不过胡不萦没有分心太久,因为捕快们已经分出几个人,在无情的吩咐下,将酒楼里的人全都驱赶了出来。
她的视线在那群人中逡巡着,忽然一凝。
一旁的陆小凤也同时低呼道,“竟然是他!”
李寻欢什么都没看出来,便转头瞧着两人。胡不萦低声对他解释道,“是司空摘星。”
“偷王之王。”李寻欢也轻声说。
对方的大名,他显然也久仰了。
他还知道,司空摘星是陆小凤的好友。
胡不萦既与陆小凤相熟,又叫出了他的名字,想来也有些交情。他关切地问道,“我们可要出手帮他?”
司空摘星的轻功,据说已经登峰造极,现在看来,易容改装的本事也十分了得——李寻欢想到这里,突然一顿,只觉得这描述熟悉得很,并很快就想到了那位趁夜留香的盗帅。
看来想要偷东西的人,都难免在这两样上多费些功夫。
但现在,要抓司空摘星的人毕竟是无情,是那个双腿残疾却仍能以轻功独步江湖的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