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晨曦之城的“再来一杯”酒馆,屋顶上就有这样一个足足有五米高的巨大橡木酒桶,这里的酒桶虽然只有那边的一半大小,但也是大家所能看到,最熟悉的建筑物标志了。
至于旅馆……外表看来,跟另外一边的工人宿舍实在没什么区别,都是四面白墙,每间屋都有干净明亮的窗户,有个独立卫生间。但凡在晨曦之城住过的人,都已经学会了使用马桶,而不是在外面随地大小便。
为了纠正这个习惯,乔安娜当时还曾经组织了一批由孤儿组成的卫生纠察小分队,专门盯着那些不讲卫生随地大小便的人,抓住一次,最少罚五个铜币,最高五个银币,金额跟他们“犯案”的地点关联,绿化带的比较低,居民区或者靠近水源的就会贵一些。
于是那些习惯了喝点酒就随地大小便的男人,就会在解开裤腰带的第一时间,感觉到有人在盯着自己的屁股,如果一不小心“犯案”了,就会立刻被几个蹦出来的小萝卜头围住,宣读城市卫生管理条例,不光要罚款,还要当场朗读并背诵相关规定,背过了才能离开。
可以说把脸彻底丢在了大街上。
如此一来,抓过几次之后,在街面上随地大小便的人就迅速绝迹,谁也不想被人盯着屁股不说,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罚站罚背诵,那简直比受刑还痛苦。
除了净街行动之外,市政厅还在各个交通要道和人流高的地方,都建设了公共卫生间,做到五百米内,必有卫生间,也让这些平民们第一次见到了比他们家还要干净的厕所。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女王陛下的洁癖。据说女巫们就是十分爱干净的,容不得一点儿脏污,甚至在当初光明神教捕猎女巫的时候,都曾经将那些爱干净每天洗澡女人,当成女巫举报。
所以这次来的冒险者们,都会用卫生间,只是他们没想到,女王陛下的洁癖,就连这遥远荒僻的北方荒漠营地,都已经普及到这种程度。
不过对于大家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谁不想在辛苦的劳动之后,能够回宿舍洗个澡,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地睡觉呢?
能干干净净生活的人,谁愿意睡在垃圾堆里,任凭自己的头上长出虱子臭虫呢?
工地宿舍是两人间,汤尼和巴克尔一间。
等进了房间,汤尼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脸上,又哭又笑地说道:“我今天真是太狗屎了!简直丢死人了!”
巴克尔赞同地点点头,“的确,还很臭!”他已经忍了好半天了。
汤尼瞪了他一眼,“那我先去洗澡!”说完就翻出自己的换洗衣服,抢先进去洗澡,留下巴克尔一个人在外面收拾行李。
他们两人原本是圣骑士安迪的鸢尾花冒险小队的,上次安迪为了救他们被巨石压坏了双腿,差点死在那时,幸亏得到了女王陛下的救治,死里逃生不说,还狗屎运地觉醒了圣光之力,成为目前独一无二的圣光骑士,成为所有冒险团争相邀约的宝贝蛋。
可他们团里的其他成员,却大多是农民和猎人,当初是从鸢尾花小镇一起逃难到女巫领,成为晨曦之城的一员。
经过那次冒险之后,普通团员决定还是老老实实种地,尤其是晨曦之城正处于大开发阶段,城外有大片的土地免费提供给农民开荒耕种,农民在指定农场完成开荒任务的,不但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还能够享受前三年免税,后三年减半交税的优惠,对于他们这些只会种地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白送的面包。
汤尼和巴克尔跟着安迪又出了几次任务,都是和其他冒险团联合进行,发现安迪的能力,主要是针对那些骑士和觉醒者,对于他们这样的普通猎人,提高程度相当有限不说,几乎每次安迪的治疗量,大多都是用在了他们身上,难免会引起其他冒险团成员的不满。
毕竟,他们出的力最少,受的伤最多,打到的猎物也最少,整个就是安迪的拖油瓶。如果不是为了得到安迪的圣光骑士祝福,那些人肯定不会欢迎汤尼和巴克尔。
拥有两米身高的巴克尔,其实还不如汤尼的箭法准头,他就是个有着一身蛮力的农民,最后发现跟着建筑队去搬砖打工,其实一点儿也不比跟着冒险队的收获小,甚至还更加安全,他们就果断退出了冒险小队,让安迪跟着其他冒险团赚取更多佣金,他们则踏踏实实地在工地搬砖打工。
要不是这次碧空海营地的建设开出了双倍工资,他们其实都打算去参加王城建设,也算是报答女王陛下的一种方式,哪怕女王陛下根本不知道他们两个打工人的存在。
原本还以为这个营地的情况肯定十分艰苦,他们都做好了在炽热的沙漠中,缺水少粮的生活,为此甚至重金采购了好几个聚水术符文卷轴,能够随时随地打开就取水。
可没想到,这里不但有那么大的一片湖水,还有干净整齐的宿舍和卫生间,甚至可以每天都洗澡。
这种条件居然还包吃包住双倍工资,这是什么打工人的天堂吗?
反正巴克尔觉得,自己可以在这里一直干到营地完工,说不定就能攒够钱,回晨曦之城给老爹盖个新房子,再开一片田地,娶个老婆,以后生个孩子,就可以成为正经平民,将来甚至可以上学读书,像以前的贵族老爷们一样,学到知识。
巴克尔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只有他巴掌大的小本子,纸页还有些粗糙,上面用碳笔弯弯曲曲地写着他的名字。
让他看得有些入迷。
这是他在上一个工地工作时,休息时间跟着扫盲班的老师学的。
据说这些老师其实也是在威斯特公学里上学的学生,他们每完成教会一个平民一百个常用字的读写任务,就能够在公学里加一点学分,这些学分关系到他们的毕业,甚至关系到他们以后报考市政厅各部门岗位的考试成绩,所以他们都很努力地争取每一个空闲时间来教他们这样的普通工人和农民识字。
像他这样的农民,以前其实应该叫农奴,听老爹说,他身上还有半兽人的血脉,是个混血的杂种,从小就没人要,是被他捡回来养大,好几次都差点因为他太能吃而把他扔掉不管了,可最后还是被他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得留下了他。
巴克尔虽然很想辩解,自己的眼神呢从来没有可怜巴巴过,但老爹那么说了,他也不好反驳,只能默默地在那个时候给他端上一杯水,补充一下被他喷出去的口水。
他是扫盲老师见过最笨的学生,其他的学生都已经学会一百个字的时候,他才学会了十几个字,唯一能够写下来的,只有他的名字。
老师也说过,每次被他气得快要吐血的时候,看到他单纯无辜又可怜的眼神,总是会心软,算了,跟一个蠢牛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是的,据说他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是个力大无穷的牛头人。
可惜传到他这一代,除了身高比其他人高一点,胃口比其他人大一点,他既没有牛角,也没有牛头,更没有牛头人的血脉之力,只能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我洗好了!”汤尼一边擦着头一边走出了浴室,冲着巴克尔努努嘴,“这里的浴室真不错,比晨曦之城里的公共浴室舒服多了。里面还有香皂,啧,洗完以后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香喷喷的了!”
巴克尔沉默地看了他一眼,拿起了自己的换洗衣服和毛巾去洗澡。
汤尼换好衣服,看到巴克尔放在床头柜上的小本子,忍不住笑了一下,“这家伙,居然连这都带着。这里又没有扫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