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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2页)

不说是无价之宝,但在施晓这里,都是她的宝贝。

谁都不可以动她的宝贝。

她是真的会生气。

-

调解室。

男人的原配极其嚣张,看身着打扮,是个富贵太太模样,身上的肉相当均匀。每一寸都在提醒着身边的人,我不缺钱。

她与施晓对峙。

语气傲慢:“你就是民宿的老板是吧,你怎么做生意的,我老公带着小三入住你们民宿,你们民宿不核查的吗?你们这叫什么,这叫包庇我老公犯法呀。对不对,那我肯定很生气的呀。”

施晓一脸镇定地看着她:“所以呢。”

女人笑着说:“生气当然是要付出点代价的人啦。”

“所以就开始砸我们民宿的东西?”

女人不承认:“那不叫砸,叫轻轻碰。”

“呵~”

施晓被逗笑了。

女人下巴对向了施晓,对于她的笑,女人很不满意,“你这是什么态度啊。”

施晓垂眼,又笑了笑。

再次抬头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没有笑了。

她目光定在了女人的身上,明显感觉到她眼睛里的怒气,“这位女士,既然你要跟我讲法,可以的。我呢,不管你是什么来头,这件事情,我是没办法跟你私下和解的。”

“因为你赔不起。”

“所以,我们该走法律的流程就走法律的程序。”

“是我拒绝和你私了,懂吗。”

女人下巴收了收,问:“你什么意思?”

说话间,施晓右手一掌撑在了桌子上,慢慢起身,目光很犀利:“第一,您丈夫用他的身份证在我们民宿办理入住,和我们民宿的前台表明两人是夫妻关系,我们无权干涉客人的隐私,这点请您和您丈夫对峙。如他拒不承认,我们将提供监控录像的证据,以此表明我们民宿并不知情。”

“第二,您和您丈夫,以及他的情人在发生争执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试图上前劝阻,却被您打了一个耳光,已经造成她本人脑震荡了。这个我们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您极大可能构成寻恤滋事或是治安处罚。相关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三,您在与您丈夫和情人的争执中,故意损害我们民宿的私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被损毁的财物经鉴定价值在2000元以上,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就属于犯罪。不够成寻衅滋事罪的,经鉴定,被损毁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犯罪。”

“我们民宿虽然小,但东西可值钱了。且都具有-发-票呢。”

“我再跟你说的仔细点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其中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还有您说,您那不叫砸。叫轻轻碰。不好意思啊,我们现场有证据,证明您是故意损坏的。别的我不多说了,我拒绝私下和解,咱们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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