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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第1页)

“也别太怪自己。”王朝歌说,“这么多的事,你不可能一个人挡住。好好准备准备,接下来的时间你很难轻松。竟家那边先别动,我了解为之,他还没走到最后一步,我们给他时间,让他选。我知道这需要气度,你多担待些。曦时和她父亲不在一条战线上,林氏的事也不怪她,你们是盟友,隔阂太多影响合作,对大局不好。”

林瑾昱点了点头。

“去休息吧,名单今晚出来。多带几个人,这回北京那边派出的都是精英,大意不得。”

林瑾昱转身朝门口走,王朝歌再想说些什么,但因为那个背影却不知道如何开口了。

终究只得化为茶雾里的一声轻叹,像是隔着半生看见了自己的从前。

或许该庆幸的是,那个女孩做出了和自己母亲不一样的选择啊。那么母亲那条路,她终究是可以不必再走了吧。

知道怕,也是很好的事啊。

竟曦时从王朝歌家出来,快步往家里走,经过柳湖的时候,有人从对面过来。竟曦时一愣,步子硬生生地停下。

对方看见了她,也停下了,两个人都没再往前,隔着十米的距离。同样穿着大衣,一黑一白,倒像是刻意为之,对照鲜明。

对方眨了眨眼,眼神像涟漪似的漾了漾,把头低了下去。

不见已有十一载,果然是不一样了啊。以前那个孩子王盛危言,从来都是把头仰得高高的。经常挂在嘴边用来教育她的维多利亚风小裙子姐妹团的一句话是,“只有懦夫才低头!”

她走失,她出国,好像这十一载,轻飘飘地就过去了。按理说相见应不识,不是说被寻回来的时候把九岁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竟曦时调整呼吸,朝她走过去,对方没动,待她经过的时候,轻声说了句,“保护好自己。”

竟曦时回头,恰好赶上盛危言抬步往前走的那一刻,于是目光只够到她冷淡的侧影。

她愈走愈远,果然是没忘啊。

可是危言,不忘的并不唯你一人,那一天的记忆,我同样刻骨铭心。我是如何亲眼看到你被他们抓上车,如何想帮你大声呼救却被人从背后抱起捂住了嘴巴,如何看着那辆黑色的桑塔纳在视线中绝尘而去。

更忘不了的是,转过身来看见的那张脸,是爸爸身边的熟客。

对,危言,那年我和你一样,也是九岁,那个时候,我还管那个人叫爸爸。

阿绫应声开门,看见小主人有些失魂落魄地走进来,阿绫有点呆呆的。小主人在她的印象中一直是个漂亮又能干的女孩子,自己以后要是也能有这样的孩子,简直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小主人身上有一种温婉的精英味儿,不柔弱也不强悍,让人舒服又佩服。今天这样怏怏不乐,是遭遇了什么事吗?十二月以来这家人除了总是面色苍白的太太,好像都忙得不像话。

“先生今天也提早回来了,”阿绫关心地看着小主人的脸色,“身体好像不是很舒服。”她想起竟为之推门进来差点摔一个趔趄的样子,身上有很重的酒味儿,酒味儿里还有种保姆阿绫说不上来的味道。

“嗯,”竟曦时脱了大衣放在臂弯里,“我有些累了,先去睡会儿,晚饭别叫我。”

她上了楼,推开母亲的房门,把衣服挂好后掀开被子躺在了母亲的旁边,母亲察觉到动静转过身来,竟曦时的手环过母亲的腰,闭上眼睛轻声说,“我躺一会儿,妈妈。”

母亲用手轻轻地摩挲着她的头发,说,“睡吧。”

她的身上,有好闻的药香。

妈妈是吃中药的妖怪,一定一定,要长命百岁。

林瑾昱走进办公室,脱下大衣后解开了腰间的金属插扣,“咔”的一声,腰带松开,他把衬衣外那件特殊的“披挂”脱了下来。那是一件棕色的皮制马甲,里层是防弹材料,外层设计的插口可以放四到五把□□,出发的时候这些危险的武器紧贴着他的胸口,在黑色大衣的掩护下蓄势待发。现在他归来,四把□□都打空了,枪管的温度还没降下去,就如同他停在楼下的帕格尼,引擎还是热的。他把四把□□取出来,放在桌上,拿起其中的一把,熟练地分解,拉开抽屉取出软布、溶剂和润滑剂,把套筒座、枪管、复进簧导杆和套筒一一擦拭,□□残渣把白色的软布染成黑色,然后他给所有部件打上专用溶剂,在等待溶剂发生作用的几分钟内又把其余的三把□□一一分解、清洁,把专用溶剂擦去后又给□□的动作部件打上润滑剂,将拆卸部件组装好后,用干净的白布擦拭干净,将四把□□放进了抽屉最下面的一格。

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做这一切的时候部件碰撞的声音单调地响在这个空间。手上一股润滑油的味儿,他走到洗手间洗手,洗手液的泡沫带走了那股令人讨厌的味道。

他回到办公室,接了杯水站在窗前,城市被装点得花枝招展,银色的灯饰缠满行道树,街道上流光溢彩,对面建筑巨大的电子屏上写着“rrychristas”,他这才意识到今天是圣诞节。

难怪,那么大的雪。雪片弥漫人的视线,在天地间恣意张扬,车声人声音乐声,一切的声音都被吸收掉了,世界像是一个巨大又温暖的白洞,让人睡过去就不想再醒来。

是煦城的初雪吧?终于,老天也憋不出了,吐出了这口气,像是天穹碎裂,碎片纷纷而下,雪势如此之大,地上已经积起一层厚厚的雪褥,交通频道的主持人播报着哪些路段不宜通行。

在美国他也过了不少的圣诞节,但是总有种融不进的旁观者的感觉,再怎么热闹盛大也是别人的节日,美国的男孩女孩们通宵狂欢的时候他在一个人的公寓里很早就睡了。依稀入梦时可听到窗外满街“rrychritas”的大声祝贺。唯一觉得有感觉的圣诞是去年,他和弟弟和喜欢的女孩一起坐在檐下的台阶上,院子里装点着圣诞树,弟弟和那个女孩把装饰用的泡沫驯鹿抢来抢去,吵吵闹闹居然很快过了十二点,也没觉得困。各自回房睡觉的时候那个女孩跟在他身后,踮着脚走路不发出声音,像一只贼头贼脑的小鬼,他知道但是没拆穿,故意走得很慢,把手放到门把手上准备推开门的时候忽然转过身,那只小鬼被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大步,他故意用捉弄的语气忍住笑问她你跟着我干嘛,她夸张地拍着胸口惊魂甫定说有片雪,跟着你进来了。她用手指着他肩头,他偏头看,那里只是微微地湿,毛呢大衣上有细小的水珠。女孩就说,已经化了,本来想帮你捉掉的。她的语气像在说要帮他从身上捉掉什么小虫子,他揉揉她的头发说回去睡觉吧,晚安。她被他突如其来的亲昵举动有点吓到了,呆呆的站着不动,他就把手揣回衣兜里,说伊以你头发上有雪花,还没化。

一杯水喝到最后,许沐歌和冯茸回来了,林瑾昱把停留在联系人页面的手机按了电源键,手机黑屏后把水杯放回桌上,对他们说,“怎么样?”

许沐歌摇了摇头。他和冯茸刚从医院回来,医生明确地表示那个孩子已无活命的可能。医院是家族的产业,不必担心走漏风声。其实那也不是个孩子了,都二十几岁的人了,比许沐歌他们还大些,只是缺了个心眼,就知道往前冲,子弹过来的时候推开l自己挨了一下,正中心脏,送到医院才停止呼吸已经是奇迹了。

“他的名字”林瑾昱努力地回想,“是景暮?”部下众多,底层的那些他面都没有见过,不可能把名字一一记住。

许沐歌点了点头。

“安顿好他的家人。”林瑾昱吩咐,“我欠他一条命。”他的声音变得很低。

“是个孤儿,”许沐歌有些不忍心地说,“十七岁以前都在美国,在各个救济机构辗转,活了下来,回国后就进入了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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