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宇是在28岁离开的,而我也到了这个年纪。
我也要离开吗?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疯狂画稿,一张又一张的纸张掉下来,每一张落款都写着FL。
那是我的艺名,很朴素也很简单,以他之姓冠我之名。
我就是创办了木鸢坊,华夏唯一进入巴黎时装公会,操刀过许多明星、大型重要晚会主持人和演员衣服的方黎。
没人知道,我过去是怎样的狼狈,我又是怎样一个支离破碎的人,也没人知道,方清宇是怎样把破碎的我一片一片用爱意拼凑、粘合起来的。
就在我把自己关起来,疯狂画画的时候,微醺的方铭杰又出现了。
男人三分醉,演到你流泪。
他使劲敲门,摆出一副痴心人的样子。
在看到了我狼狈不堪的鬼样子和散落一客厅的画纸后,满眼震惊的看着我,还暗含一抹惊喜。
「我以为就我放不下你,没想到你对我也是一样的!」
许久不见人了,我有点呆滞:「啥?」
他一把扣上门,转身握住我的手。
「我错了凝凝,我那天真的是喝多了!第二天也是!离开你的这段日子,我的生活下降了太多…我意思是,我的生活变了太多!」
「安妮他们都不懂我要的是什么!每天在我跟前像苍蝇似的嗡嗡绕。凝凝,我真的错了…」
我无动于衷。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真当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吗?
要是以前,凭借他这张脸,我还真愿意给他花钱养着他,哪怕自欺欺人一辈子也行。
可经过那么一闹,也让我彻底看清了,他跟我的方清宇完全就是两个人。
说他是清宇的替身,是侮辱了清宇。
方铭杰捡起我丢在地上的衣稿,眼前一亮。
「看吧,我就说你还想我!等等…你就是方黎?」
也是,谈恋爱后我从没让他进过我的工作间,而现在,也只是我一个人在家的肆意时间罢了。
我收起他手里的东西:「做个让我看得起的男人吧,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扯着我:「你敢说你一点都不喜欢我了?那你的艺名为什么冠的是我的姓?凝凝,没看出来啊,你还信“以我之姓冠你之名”这套!」
神经病,见过自恋,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他拉着我东说西说,那些无厘头的话逗得我直想笑。
在他眼里,我这一切都是在考验他,把他的卧室砸了、东西扔了是为了翻新装修、是为了让他光明正大跟我搬到一起去,断了他的经济来源是在考察他能不能吃苦,而现在,我是吃安妮的醋才跟他一直闹脾气。
我被吵的心烦,看着那张跟方清宇相似的脸,猛的笑了,喃喃道:「你们,还真是一点不像,之前确实是我错了。」
方铭杰脸色一变:「像?像什么?」
我死死地看着他,看到他在我注视下一寸寸变黑的脸。
他摇着头:「不可能…」
我摸上了他的脸:「方铭杰,你知道吗?你跟我死去的前男友真的长得很像,六七分吧,更巧的是,你们都姓方……」
他的表情在我手下逐渐变得扭曲。
我捏了捏,搓去了指尖油腻的触感。
「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你吗?我喜欢的不过你这副皮囊。」
「可你的灵魂太糟糕了,真的。」
「真可惜,现在的你跟他一点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