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成煜喜欢吃鱼。”
“偶尔换换口味也好。”沈良玉淡然
笑笑,盛了碗鱼汤递到江沅手边。
“也是。总要有些新鲜事方才有趣。”程端瞥一眼那碗鱼汤:
“成煜可有听说,前些日子,工部主事高俭府上遭了贼。”
江沅端碗的手一抖,鱼汤险些洒出来。
“高俭?”沈良玉看看那碗颤颤巍巍的鱼汤。
他是武将,大部分时间并不在平津城,是以朝中这些官员,很多他都需要想一想才能把名字和人对上号。
“嗯。”程端点点头:“据说是夜深时,人在屋中看书,有贼溜进书房行窃。”
沈良玉一怔:“可有丢了什么?”
他只听说过窃贼进库房行窃,从来没听说有人大半夜跑到书房去偷东西的。
“有趣之处便在这里。”程端啖一口鱼汤:“次日一早,高府的小厮慌慌张张跑去府衙报官,说是家中遭贼,不止撬了书房箱笼的锁,还拿金条打昏了家主和来访的客人。”
“东西……倒似乎是没丢什么。”程端顿了顿,夹块鱼肉放进江沅碗中:“毕竟书房里整箱整箱的金条银锭,都好好地在原处摆着呢。”
江沅沉默着给碗里的鱼肉剔刺。
这块鱼肉刺尤其多。
话已至此,事情再明显不过,一个工部主事,算算每月的薪俸,那整箱整箱的金条银锭,显然不是什么好来路。
“人醒后死活不说当晚发生了什么事。”程端哂笑道:“但既是让府衙的人瞧见了书房里满箱满笼黄白之物,这事情便由不着他了。
”
江沅还在剔刺。
一根接着一根。
沈良玉夹了块鱼中段,把刺剔干净了放到她碗中:
“这事后来怎么说?”
“自然是高俭手脚不干净。这些年经他手的工事,都藏着猫腻。”程端摇摇头,似是不齿:
“这人每每从户部领了银子,自己先贪墨一笔,手底下做事的人,亦都上行下效。这银子一层层盘剥下去,真正用到工事上的,怕是只余一两成。说到底,这一两成银子是万万不够的,便也只能在人工用料上动脑筋,最后修成个什么,大抵只有天知道。”
沈良玉听罢,若有所思:“这么说来,夜入高府行窃之人倒是无意中做了件好事。算得上是个侠盗了。”
这是沈良玉今日第二次夸她了。江沅心中默想。
“不能这样讲。”程端眯起眼睛,一双狐狸眼变得愈发细长:“那毕竟是个贼。今日入得高府,明日便入得陈府,刘府,谢府,又或是哪日入了沈府,成煜又当如何?”
又当如何?
当然是夹块鱼肉,剔好鱼刺,给人放碗里。
就像现在这样。
江沅咬了口鱼肉。
沈良玉笑着摇摇头:“怕是他没有这个胆子。再者,沈府里也未必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沈家世代为将,平日多驻扎在边城,平津城的沈府多数时间只是一座空宅,并不像那些常年在平津为官的人家一样,在府中藏金纳银,置办奢华珍贵的物件。
“可那窃贼感兴趣的不止是
财物。”程端舀了勺鱼汤,盛在碗中细细品尝。
“鲜而不腻。”他赞了一句,慢条斯理放下汤碗。
“他还差点儿污了方府二小姐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