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马似风飙,鸣鞭出渭桥。
谢知禾乘着她的朱雀,骑马飞奔出了这座繁华热闹的小城。
马蹄踩过古道落花残瓣,不做一丝眷留。
九韶一直在她身边,他看着谢知禾骑着马恣意潇洒的模样,问道:“骑马有这么开心吗?”
“当然,我之前从未感受过风是如此畅快。”谢知禾的眼里闪着光,看着远方,“这比坐轿子可松快多了。”
风吹起她高高扬起的马尾,此刻的谢知禾就像一位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你知道吗?九韶,在京城做小姐的日子很无聊,要遵循这个或那个,要端庄大方要温柔贤惠,人生最最重要的事就是嫁个好人,嫁了人以后呢,就要早点生个儿子,学习勤俭持家学习侍奉公婆,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绝望了,一眼就能望到头,从宅院里出生又要老死在那四四方方的宅院,但是骑马的话就不一样了,你永远不知道前方有着怎样的景色。”谢知禾继续说道:“我喜欢这样的景色,我之前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山川河海是这么壮阔昂扬,如果可以,我想做个浪迹天涯的人。”
“……”九韶听了这话有些沉默,因为他知道阿禾的愿望是不太可能实现了。
因为这天下,不会一直太平下去的。
“九韶,你不高兴吗?你以后想做什么呢?”
“我?”九韶摇了摇头,“我并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
——我也从不觉得这世界很美好,这世界明明还有那么多丑恶的、该死的人。肮脏的角落、被抛弃的孤儿、痛苦的哀鸣……上位者高高在上斟满美酒,随便往地毯上一洒就是无数穷苦的人数百十年的血泪。
“你就是个贱骨头。”
不止一次,他听过这话。是啊,他就是个贱骨头,他可不就是贱到骨子了吗?为了生存他可以摇尾乞怜,可以苟颜欢笑。可是,那些欺负过他的人,他都要一一报复回来。他要把那些上位者的脑袋都踩在泥里,要让他们像狗一样拴在树桩上,他要折断这些人的脊骨,要让他们的尊严远远低过当年的他。
这世界对九韶而言就是一笔笔算不完的债,他活着最大的目的就是把所有人都给踩在脚下,让这些人对他奴颜屈膝,毕恭毕敬。
可是,在遇见谢知禾以后。
九韶发现,这世界好像是有色彩的,不止血腥和暴力,也不止于权谋和算计。好像也有花香、流水、山川、蓝天和白云,就连风都没有那么冷厉……对于谢知禾来说,或许最向往的地方在远方,可对于九韶来说,世间最美的色彩都在阿禾的眼眸里了,那里是他对于这个世界所有的向往。
二人骑马疾驰到了一个较为空旷的草原,在这个草原的正中间有一棵大树。
“就这里吧。”谢知禾停下了马,拿起手中的弓箭,拉开弓将箭放上去。
此刻,箭在弦上。
阳光汇聚在箭头,她坐在马上。
此刻谢知禾眼里只有她手中的箭,她能感觉体内积蓄的能量已经蓄势待发了。
于是,她射了出去。
但方向与目标偏离得甚远。
“所谓射箭,背要直,身要挺,眼睛不要盯着箭头,也要看着目标,就比如,你的目标是中间的那棵大树。”九韶点拨提醒道。
谢知禾又拉开了弓,这次她挺起了背,利落地又发出一箭,结果依旧与目标相差很远。
但她没灰心,谢知禾下了马,再次拉开了弓弦。
九韶也下马,“两脚要分开。”
“还有,这个手臂不能弯。”说着,九韶从背后帮谢知禾调整。
“对,就是这样。”九韶比谢知禾高很多,靠近谢知禾时偶然撇就瞥见了那马尾扫下的那雪白的脖颈,他很快移开了目光。
少女的脖子很纤细优雅,平常都被墨色如瀑的长发所覆盖着,今天扎起马尾来,那块洁白如高山雪的脖颈就这么暴露在一只狐狸眼皮子底下。
狐狸很想露出自己的獠牙,可又不得不学着克制,于是,狐狸自己给自己戴上了一个名为“爱”的镣铐。
因为爱,所以珍重,所以卑微,所以克制。
喜欢是占有,而爱是一种成全,让他开始渐渐忘了原本的目的。
他看着一心只在目标方向上的谢知禾。
她端正着身姿,目视前方,拿着弓箭的样子虽不是很标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认真专注的样子总是那么吸引着人呢?
不,其实阿禾的每一种样子都很吸引人。
不知道为什么,在没遇到谢知禾之前,他觉得这世间是黑暗无趣的,在遇到谢知禾之后,他开始有点喜欢这个世界了。
谢知禾再次将箭射了出去,还是没能射到树干上。
箭以一种弧线的方式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