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煦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贝筝揉了揉突然被阳光晃到的双眼,伸手将被子拽上去盖住脑袋。
嗯,真舒服,柔软的大床,柔软的被子,柔软的周末。。。。。。等等!被子?贝筝猛然睁开双眼,看着明显陌生的天花板,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贝筝皱着眉掀开被子,发现自己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睡衣,脸色骤然变得有些不好看。陌生的地点,被换掉的衣服,任她怎么想都觉得古怪。
太阳穴因为宿醉还在微微跳动,贝筝缓缓环视着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干净整洁的屋子。
这里不是自己家。
难道是谢淡月?努力回忆着昨晚的经过,贝筝只记得自己跟着谢淡月与沈云泽去喝酒,之后好像就迷迷糊糊的,模糊中似乎被人背了起来,再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回放完记忆,贝筝首先觉得,可能是谢淡月带自己回家了,她一向热心,又跟自己一样是女孩子。如果是谢淡月的话,自己大可以放心。
整理好衣服起身下床,贝筝开门走向客厅,决定好好感谢一下她。谢淡月那么瘦,虽然自己并不胖,但少说也有九十多斤,她把自己扛回家一定很不容易。
可客厅里却空无一人。
难道是出去了?贝筝无所事事,只好去翻冰箱,想看看有什么吃的,却听到一个男声从背后响起:“醒了?”
“妈呀怎么有人!”贝筝吓了一跳,顿时坐在地上。
沈云泽端着早晨,对贝筝的一惊一乍很是无奈:“起来吧,地上凉。”
“废话,这我还能不知道嘛。”贝筝老脸一红,赶忙拍了拍屁股从地上站起来。余光扫到沈云泽端着的盘子,贝筝看到了热气腾腾的肉夹馍。
她昨晚几乎都在喝酒,根本没有吃多少东西。经过了一夜的睡眠,本就不多的食物早已消耗殆尽,此刻又被肉夹馍的香气诱惑,于是肚子“咕噜噜”的抗议声嘹亮地响彻在整间客厅中。
“诶呀,这,你看你这个破地毯,走路嘎吱嘎吱地响。”贝筝尴尬地锤了锤肚子,欲哭无泪:真是个不争气的肚子。
沈云泽早就习惯了她这幅不着调的样子,将早晨摆在桌上,挑了挑眉:“吃吗?”
“吃吃吃。”贝筝立刻放下一身傲骨,嗖地窜到桌边。
识时务者为俊杰,她再有骨气也不会和肚子过不去。
沈云泽吃早餐的样子倒是十足优雅。他一边翻看着杂志,一边喝着牛奶,任凭贝筝怎么看,都觉得是一身资本家的清高样子。
餐厅很是安静,贝筝觉得有些尴尬,她啃着汁水四溢的肉夹馍,没话找话:“你做的啊?”
沈云泽点了点头。
贝筝啧啧称奇:“怎么做的?你居然还有这种隐藏技能?”想不到啊沈云泽,几天不见,你居然是个隐藏的大厨。
沈云泽倒是很实在:“买的半成品,我放微波炉里加热了一下。”
贝筝感到她的唇角在抽搐。
赌气似的吞下最后一口肉夹馍,贝筝揉了揉终于鼓起来的肚子,长舒了口气:“终于活过来了。”
“有那么饿吗?”沈云泽不明所以。
贝筝夸张地说道:“你都不知道,我就像饿了三天一样,简直能吞下一头牛。”
贝筝打量着沈云泽手中还剩大半杯的牛奶,感觉他这么大块头,居然吃的这样少,真是奇怪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