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宁韶月从不干涉他爱吃什么,直接带他去做了手术,他喜欢的那些炸鸡烧烤路边摊,都愿意带他去。
他不想上学,她就带他骑马滑雪打游戏,他想养宠物,宁韶月就直接买了只大狗养在他房间。
我只是个灰头土脸的家庭主妇,而宁韶月在他眼中像个超人,能把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都呈现到他面前。
我早知道了。
所以我只能极力避开孩子那双满是嫌恶的眼睛,朝顾昀和赔笑示弱:“嗯……我知道的,对不起顾总,是我不知廉耻,求求您帮我一次,好吗?”
顾昀和盯着我,半晌才嗤笑开口:“沈蔓书,你可真够下贱。”
我低下头没说话。
我的确是下贱,要是不下贱,怎么会知道他有白月光还陪了他那么多年,在离开那么久之后还一点点打断自己的脊梁,伏低做小执迷不悟想挽回呢。
我什么都没有了。
输得这么彻底,我也不想再乞求他的爱,只想活下去而已。
办公室里寂静得可怕,我感觉头又开始痛了,胃里明明什么都没有,却恶心得恨不得
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这时候,顾琛忽然开了口。
“爸爸,妈妈不是要进行骨髓移植吗?我的如果能匹配,那她的应该也可以吧?”
他看了我一眼:“让她给妈妈捐献骨髓,我们给她钱好了,免得她再死缠烂打。”
我忍不住掐紧了掌心。
肾衰竭的病人是不能捐献的,我的身体几乎已经行将就木,贫血也很严重。
我会死的。
可是,如果我不捐献,顾昀和会让顾琛去捐献吗?
不对,顾琛还没有十八岁,医院应该不会同意的。
我小心翼翼开口:“我记得宁小姐的病情没有那么紧急,能不能先给我那三百万,拿到了钱,我一定会捐骨髓的,我奶奶她……”
顾昀和冷笑着打断我:“沈蔓书,这套把戏你什么时候才能玩得够?你一个孤儿,哪里来的奶奶?”
他眼中的嘲讽和厌恶毫不掩饰:“要么去捐献,要么就立刻滚出去,你是死是活,都跟我没关系。”
“韶月的病情是不紧急,可我要筹备跟她的婚礼,让他健健康康做我的新娘,所以,我很急。”
顾琛更是有恃无恐开口:“你要是不去,我也不介意自己去给我妈妈捐,到时候,你就别想拿到那笔钱了。”
我张了张嘴,感觉嗓子里那股血腥味重得惊人。
六年前的顾昀和把我当成命,我蹭破一点皮,他都要心疼得买了便利贴穿越大半个城市跑来我家给我包扎。
六年后,顾昀和说我是死是活,都跟他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