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算了一下,平均日入八万左右,在这个移动互联网还没有兴起的年代,算得上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暴富速度了。
宁峰捏着拳头,格外激动。
人生巅峰就像是一位好客的技师,正在向他热情招手!
“咦?王子刚呢?”
宁峰左顾右盼,却没有看到王子刚的身影。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貌似最近这段时间,王子刚都没有出现在网吧。
“奇了怪了,那小子向来怕热,不来网吧,能去哪?”
宁峰登陆qq,想要约王子刚一起吃顿饭。
可他刚刚上线,就有一名好友的头像疯狂跳动。
宁峰点开一看,这人的网名叫作“来自B612的YY”,头像是一只伸着懒腰的肥胖橘猫。
看上去呆呆傻傻,却又带着几分可爱憨萌。
发来的消息也很奇怪。
不是问号就是句号,每天一个,乐此不疲。
“这人是谁啊?”
宁峰陷入了沉思。
前世的他多年不上qq,早就忘了自己这些没有备注的好友都是谁。
当然,就算有备注,宁峰也未必记得。
等等。
B612?
那不是小王子的故乡吗?
一抹手中捧着《小王子》读得如痴如醉的靓丽倩影,出现在了宁峰脑海。
宁峰猛然想起,吃水煮鱼的时候,自己加了沈依依的qq好友。
没错。
这人肯定就是沈依依。
也不说有什么事,每天只发一个标点符号,倒是很符合她的高冷人设。
但,沈依依找自己干嘛?
难道是连续多日没有在图书馆见到自己,想要问问自己的近况?
宁峰想了想,决定明天去一趟图书馆,和小富婆面谈。
不管怎么说,沈依依也是自己的债主,要是让人家误以为自己携款跑路了,可就不好了。
而且,明天是周末,股市不开盘,去图书馆看看书,再顺便欣赏一下高冷校花的美色,也不错。
想到这里,宁峰关掉了和沈依依的聊天框,给王子刚发去了消息。
“在吗?”
“你亲爱的义父想要请你吃饭,限你五分钟之内回复。”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