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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明珠(第1页)

王成礼点燃了火炉,然后用特制的钥匙开了火炉里的门,大家几乎是一拥而入,英仁的妻子因为走得急,被旁边的火灼到了,发出呱呱的尖叫。

叫声在收藏室里回响着,这声音现在在大家耳中已不像是惨叫,更像是庆祝的咆哮。

由于轮椅不方便进入,三老太太没有进去,丽莎和陈君望跟在最后,她对遗产和宝藏一直都看得很轻,陈君望听她说过,在她眼中最珍贵的是真情。

今天是周六,地毯是蓝色的,被灯光照着,又像是带上了淡淡的暗绿色。

“慕先生,你说该怎么找?”看来对于刚才的推论,永兴已是深信不疑。

英仁妻子抢着道:“只要能找到就算把这里拆了重建也没所谓?”

“那倒用不着这么暴力。你们只需把灯全关了,自然能找到。”

这真是个笑话,他们并不是猫头鹰,开着灯时找不到的东西,居然在漆黑中却能够找到。但现在慕千成的话甚至比命令还有效,灯很快就全灭了。

收藏室里顿时伸手不见五指。

“小心犯人啊!”

陈君望此言一出,大家都不安了起来,就像黑暗的四周随时可能伸过来一把匕首,因为若凶手是家里人,他现在就应该还混在人群里,陈君望心里也暗暗责怪慕千成怎么这么大意,不先把凶手揪出来,再带大家去寻宝。

“放心,事出突然,就算他有行凶的心,也不可能有凶器在身上。”慕千成边说边打开了电筒。

电筒光若隐若现,隐约照亮了前面的路,他已用王成礼递过来的钥匙,把收藏室的门逐一打开。

永兴也接过了一个电筒,“为何要漆黑才能找到?”

“其实我从管家那听说张老先生下令永远不要关藏室里的灯,就开始怀疑了。不关灯与防盗好像没有绝对的关系。收藏室在地下,只要让人守着入口,不就很安全了?我就猜永远开着灯,会否只不过为了让人不要发现某些秘密。这当然只是假设,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

面具的藏室被打开了,紧接着是宋瓷的藏室,跟着是兵器室。

每一间藏室都是漆黑的,唯独兵器室是例外。明明已经关了灯,但满堂生辉,甚至不比开着灯时暗,只不过屋内的光是碧绿色的,神秘也诱人。

大家都不眨眼,若非永兴拉着,英仁妻子早冲了进去。

光源总是最亮的,一把长剑的剑鞘末端已近透明,好像铁质的剑鞘也挡不住那无限的光辉。慕千成把剑慢慢拔了出来,才发现剑鞘比剑长一点,有东西被塞在最里面。

透过剑鞘往里看,里面就像是住着一只大大的萤火虫,但看久了,慕千成的眼睛也受不了,就像是看久了太阳一样,剑鞘里面的萤火虫好像真的成了一团火。

“就在里面!”他把剑鞘递给了永兴。

东西在里面夹得很紧,永兴也废了很大劲,才把东西慢慢抖了出来,若非这是一把厚重的古剑,剑鞘也不会这么宽,也就不容易藏东西了。

那是一粒暗绿色的珠子,若让它跟白炽灯比较,没有见过灯的人,一定会误以为它才是灯泡。

但这盏灯是冷的,握在人的手上,像是也吸不到一点人气,反而是永兴的手也跟着一起变凉,就如同握着一粒永远不会融化的冰球。

跟着珠子一起出来的还有一张叠得很好的纸。

大家都伸出手去拿那张纸,这果然就是遗嘱。

那是一张类似羊皮,很独特的纸,既揉不皱也很难撕难,上面写着:

我的财产由以下人员平分(把明义、永兴、英仁,丽莎几乎所有的张家亲属都写在了上面),三子永兴天资聪颖,甚懂商道,虽然个人行为上还有待长进的地方,为父亦知,但人总要经历风浪与错误才会得到长进,吾对他寄托甚深,由他代替我行使在义津行的董事长之职,望族中众人与商行诸位多加帮助与提携。

管家余信,跟我数十年,无功亦有劳,但最后私欲横流,没有善终,即日离开张家,永不再用,念其往日辛劳,给予三千大洋遣返费。

最后,为父还有一件憾事,望尔等完成。此乃老佛爷的夜明珠,几经辗转误落吾手,望子孙把它归还到东陵的合适处,自可见到太后真正的宝藏,老佛爷愿以不可思议的宝藏换回此珠!

落款:张凤奇

跟着是无数的印章与署名,都是上海商界有名的大亨或要员,有这些保证人,无论谁都拿不出假遗嘱了。

永兴长叹一声,眼睛已经泛红,慕千成道:“可惜无缘见张先生一面,他可真乃当代人杰,宅心仁厚,知恩图报,心思又缜密,生能创造惊天动地的事业,死尚能把我们操纵在鼓掌之中。”

陈君望已笑到不眨眼,好像别人有把遗产分给他一样,毕竟丽莎也分到了遗产,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雷鹰用电筒在众人身上一扫,“好了,遗嘱已经找到,是否也应该把某个人给找出来了?”

永兴吞吐了一下,“探长真的认为在我们之中有真凶,家母已经说过,她信得过自己人,这件事不如就算了。”

雷赢的目光盯在永兴脸上,“算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哪怕凶手是鬼,我都得把他给找出来!”

慕千成若有所思地看了大家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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