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雄原先不过是个电工。
当初绵绵被抓奸之后,穷途末路、空虚寂寞,才让陈以雄乘虚而入。
后来绵绵重新勾搭上蒋俊,她就想把陈以雄甩掉。可惜当时,绵绵正好发现自己怀上了陈以雄的孩子。
她干脆抱着一颗想要恶心报复蒋俊的心,故意把陈以雄养在身边。
据我接管蒋家大宅之后的调查了解,绵绵是花了高价把陈以雄作为园丁聘入的。
她没想到,蒋俊会因为蔡凤琴的一句话,去验dna,并且发现了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
绵绵不想让自己的所得化为乌有,所以她联合陈以雄杀死蒋俊。
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是我也能推测出,陈以雄当时是通过要挟,才让绵绵同意事后和他结婚的。
而现在,绵绵为了和花荣在一起,她要和陈以雄离婚。
这直接损害了陈以雄的利益。
也无怪乎,陈以雄立马翻脸不认人。他一下子就捧着半个商业中心的转让协议,出现在我面前。
我看着陈以雄。
陈以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过河拆桥啊。亏我还跟她有了孩子。”
别看这陈以雄哭得可怜,他也不是什么好鸟。
据我的线报了解,这陈以雄背着绵绵,也整天出去花天酒地。他现在在我面前演这么一出,不过是为了方便手里的商业中心脱手。
我问陈以雄:“你对这商业中心,真有处置权?”
陈以雄拍着胸脯说:“当然有。实在不行,我把真相爆出来,大家同归于尽。”
他不说什么真相。但是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和绵绵共同谋害蒋俊一事。
没有人比他更能为此事作证。
他是电工,让围栏松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是证人,更是共犯。
我相信,不到穷途末路,他不会把真相爆出来。他顶多以此要挟一下绵绵。
我顾不上那么多了。我的律师告诉我,陈以雄和绵绵是夫妻。
他卖掉绵绵的铺子,属于表见代理。我可以信任他有处置权。
到时候绵绵追究,就是他和绵绵两个人的事。一切与我这个善意第三人无关。
于是,我二话不说,就签下了他带来的转让协议。
至此,东城最大的商业中心,就到了我手里。
复仇(4)
不久之后,我收到很多关于绵绵的消息。
首先是,绵绵和陈以雄离婚,和花荣结婚了。
还有就是,因为商业中心被处置的事,绵绵和陈以雄打起了官司。
我还嫌不够乱。
我勾唇,露出一丝冷酷的笑,然后让人报警。
我知道这个点,花荣必定在某私人会所里。这么一报警,果然牵扯出了花荣在私人会所吸毒并且嫖娼的事。
事件一出,绵绵也没心思和陈以雄闹下去了。她原本就票房不佳的电影,因为花荣的关系,直接被相关部门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