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甩过来的小瓷瓶,宇超顺从地谢过她。
心里却想,她为何要给自己,这顶级刀伤膏。
要知道,血脂膏,主产自西域密族,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
就算是雪粒子这瓶,也是几年前,她率领天兴会的人,到西域开疆拓土,无意间得到。
“不要多想,上次江南白衣道拍卖行,你救过我,现在我把血脂膏给你,也算扯平。”
恩怨分明,不欠人情,是她雪粒子的为人风格。
“属下不敢,保护小姐,是属下责任。”
“小姐?”
雪粒子微不可见,一声冷笑,但宇超还是听到了。
小姐,对她来说,并不是高家贵族的敬称,而是一个身份的象征,时刻告诫她,自己是被庞太师收养,才能活到这么大。
也时刻提醒她,泥泞恶臭的过往。
“张追星被邹欢弄了出去,看来想用张逐月弄死邹欢,已不大可能,明天直接了结张逐月。”
受了伤,只要没死,一样也需要做事。
这是太师府、天兴会的规矩。
“属下现在就去办。”
无皮女尸案,再次开审,太医作为证人,出堂,为此,他和自家耋耄之年的父亲,大吵一架。
父亲让他,安安心心在太医院做事,别惹什么岔子。
就像上次京都鬼人事件,若是太医也听从唐诗的意见,以毒攻毒,说不定,解决鬼人事件的英雄,就是他这个太医儿子。
可惜,他这个傻儿子,一心掉在医书眼儿里,脑子里缺根筋,以为天下都围着他转,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这次无皮女尸案子,他也非要一口咬定,那具被扒皮的尸体就是唐家小姐,唐诗的。
朝廷中谁不知道,屠灭唐家满门的,肯定不是邹欢。
可是谁又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站出来指正,说邹欢是冤枉的。
就算是她青梅竹马的顾承平,也只是绞尽脑汁,帮她翻案,绝没有在朝堂上,多说一句,邹欢是被人陷害。
但偏偏,他这个太医儿子就是一口咬定,被扒皮是唐诗。
可如果,真的按他说的那样。
那当初,顾承平“逼死的”,就另有其人。
那这背后牵扯的势力,盘错交杂,岂是他一个小小太医,惹得起的?
“太医,你说郊野发现的无皮女尸,以及草地中发现的人皮,是唐府千金唐诗的,可有证据?”
堂下不惑之年的太医,吞了吞口水,呆呆愣愣的脸上,神色坚毅。
“一年前,唐氏小姐曾与老夫在太医院斗医,她在熬制汤药时,不慎被烫伤手背,有很大一块伤疤。”
“不过,她一直都用脂粉遮盖,旁人很少有人知道。”
“这件事,太医院的太医都可以作证。”
无皮女尸的案子归刑部管,为了案子审理过程公开,刑部尚书特意借了府衙公堂。
惊堂木,清响空寂,回荡在人声鼎沸,公堂上。
“手上有伤疤的人,京都一抓一大把,你又如何确定,那人一定是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