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欢强制命令三个打手,和自己排成一排,进行地毯式搜索。
“嗡嗡嗡……”
一群绿头苍蝇,突然从齐腰深的草地里涌出来,吓得一个打手接连后退,嘴里叫嚷。
白玉刀在前,邹欢在后。
“噌~”
刀刃割断野草筋骨,浓郁的青草气息扑鼻而来。
黑色泥土的野草之下,一堆皮,耷拉着,有气无力,躺在荒野。
白玉刀背,小心翼翼挑起皮,隐约展现出人形模样。
邹欢捏住鼻子,刺激的味道遮天盖地而来,她赶忙封住嗅觉穴道。
挑着人皮,回到大路。
世子舅舅和太医都围了过来,白玉刀插回刀鞘,邹欢居然从腰间抽出一双尉(手套)。
做捕快久了,形成条件反射,无论何时,都是白玉刀和尉,不离身。
“太医,你怎么确定,这张皮是唐诗的?”
邹欢提出自己的疑惑。
这张人皮剥的非常完整,就连手指头处,都只有一刀,完好无损,全部从尸体上褪下。
只不过,人皮眼眶和鼻子处,严重腐烂,与其它几处相比,明显不是一个时期形成。
“这……这皮……是用……用水银剥下来……来的。”
太医眼睛睁的像铜铃,紧靠着齐王世子,指着人皮,抖着声音说道,与邹欢所问问题,风牛马不相及。
邹欢不解。
“太医何出此言?”
太医表情扭曲,三分厌恶,七分恐惧,指着人皮的手抖个不停。
“你看人皮开口处,长满丘疹、红斑……这正是肌肤触碰到水银的症状。”
邹欢想到了什么,猛地将人皮挑开,将里面的情况露出来。
榴月(五月)的天气,地气渐生,日暖天热,看这人皮暗黄的颜色,差不多从尸体上剥下来,也有十几二十多天,可是却没有腐烂的迹象,除非,是用水银扒的皮。
经过大量水银的浸泡,皮肉腐烂的速度,会放缓很多。
而且,因其含有毒物,会使吃咬皮肉的野物不敢下口。
这就是为何,这张人皮在这荒郊野外,还能留存到现在这个时候。
邹欢记得燕姐说过,当时在查唐宋两家案子的时候,郊野湖中浮起了一具无皮女尸。
事不宜迟,得赶紧通知燕姐她们才是。
无皮女尸的案子,当初就划在刑部尚书的头上,现如今有了眉目,六扇门的人,立即接手,将人皮带到义庄,和尸体对比缝合,看是不是一个人。
邹欢也因为,须得回六扇门,录口证词,随着燕姐的队伍,再次返回京城。
回京启程前,世子舅舅千叮咛万嘱咐,让邹欢一回京,就赶紧回齐王府,不要惹是生非,给她自己找麻烦。
不过,邹欢却并没有听舅舅的话。第一时间回齐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