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来得快,去得也快。
两人痴缠仍在继续,万姿收回目光。找了个最隐蔽的包厢坐下,埋头改起方案来。
丁竞诚这种疯子前任,对她而言堪比死人。他和ês再怎么勾搭,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管好自己,认真挣钱,才是硬道理。
改完方案,船已快靠岸香港。万姿还特意等了等,丁竞诚真搂着ês离开了,她才起身去上厕所。
“正事做完了?”
化妆包摊在洗手台,万姿正对着镜子补妆。实在没手接语音,她看了看厕所没人,便直接按了公放:“嗯,完了。”
“好。”梁景明声音染了笑,“船要到了,你要过来来找我吗。”
“行啊,不过别被其他同事看到。”还没补到唇膏,万姿却情不自禁抿起嘴,“诶,你晚上要不要来我家——”
话语未完,猝然被一阵冲水声截断。
最远处最像杂物室的隔间,门戛然而开。
有人出来了。
匆匆对梁景明说拜拜,万姿挂断语音。旋开睫毛膏,她对着杏眼镇定地刷,仿佛没有看到身畔站的人,以及镜子中映出的ês。
很诡异的感觉,彼此认出对方的脸。却谁也没说话,令沉默一点点逼仄了空间。
ês也垂眸认真洗手,任凭水哗哗地流。她的穿戴早已与之前截然不同,褪下了侍者制服,一身都是热门名牌。
唯独两截细瘦皓腕,落在万姿的余光里。
比奢侈手镯更惹眼的,是腕骨各烙着一圈红痕。像是被人重重地拷过。
轻咬唇肉,万姿有点想开口。
她对ês印象不好不坏,就觉得是个漂亮女孩。这人畜无害的模样,怕是惹了丁竞诚怜爱。他不高兴,就逼她吃地上的秽物;他高兴,就搂着她腻歪。
看起来,丁竞诚腻歪时也并不温柔。
像是眼睁睁看着一只羔羊,慢慢坠落陷阱。万姿觉得不提醒ês,实在有悖于基本人性。
但心里又有个冷酷的声音说,看起来人畜无害,就一定无辜吗。ês愿意为了二十万,答应丁竞诚舔干净秽物;那么她又愿意承受什么代价,和他依偎在一起。
然而无论如何,ês毕竟是梁景明的朋友。
“hi——”
没等万姿打完招呼,ês率先抬头:“你跟jo在一起,对吗。”
没有微笑,没有“你好”,没有“不好意思听到你讲电话”,薄薄一句话如匕首般,飞旋着直戳过来。
瞬间收起所有善意,万姿淡淡道:“嗯。”
摸出一管口红,ês对镜慢慢地涂。温温柔柔奶茶色,却遮不住她眼里的一点亮。
“好巧,我现在是丁先生女朋友。”
感情所有铺垫都是为了这句,像分享又像示威。
有点预感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万姿也懒得猜,低笑了一声:“恭喜。”
“而且在这次来澳门前,我们就在一起了。”
显然被万姿的笑惹恼,ês啪地一下合起口红:“我恰好是餐厅服务员,恰好就偶遇以前同学jo,恰好就服务你们包厢,恰好就被丁先生羞辱……你不觉得很扯吗?”
“这一切都是演的。丁先生只想搞垮你,他是真的恨你。”她笑得恬淡,眼里光芒却更亮,“所以他向你求复合,不过是计划的一部分,也请你不要得意。每一句话,都是逢场作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