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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叶瑾想杀的人就算是当今圣上也保不住(第1页)

所以他知道自己短时间报仇是无望的了。不过李景隆的计策却让吕大傻子燃起了一丝希望。如果这个计策真的能成,自己不但能够报仇雪恨,而且还有希望通过今年的考核。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呢!?但是想要执行这个计策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吕大傻子虽然口头答应了,心里依然惴惴不安。毕竟他可是结结实实挨了叶瑾两顿胖揍,现在已经给揍出心理阴影来了。不过现在吕大傻子心里的担忧已经随着周围人的吹捧而消失得一干二净了。平时高高在上,视自己为大傻子的同窗现在全都将自己捧在中间,说着各种奉承的话。这让吕大傻子一时间有些飘飘然。现在这些人就这么捧着自己,如果一会儿计策真的成功了,自己在国子监的声望岂不是更上一层楼?!毕竟叶瑾不但是国子监的敌人,更是全天下所有读书人的敌人。自己让其难堪和当众出丑,岂不是给全天下的读书人都出了一口气了?!那自己在士林之中岂不是就能够做到一呼百应?!嗯。所以这桩买卖稳赚不赔。吕大傻子心里暗自得意之余,又重复了一遍李景隆教他的话。最后才对身边几个魁梧的打手说道,“一会儿看我的手势,当我把叶瑾那厮质问的哑口无言的时候,你们就立即动手,先给他几个大嘴巴,然后押着他给我,给陛下磕头赔罪,知道了吗?!”这几个打手也是认钱不认人的主。所以听到了吕大傻子的这番交代之后,就露出了一丝狞笑道,“吕少爷您就放心吧,区区一个文弱书生哥几个还不放在心上,一会儿只要您下令了,咱哥几个一定不会让那厮好过…”听到这几个打手的保证,吕大傻子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毕竟叶瑾给他的心理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没有这几个魁梧打手在场,他还真不敢与叶瑾正面刚呢。不远处。李景隆瞥了一眼被人簇拥的吕大傻子,皱着眉头问道,“这厮傻里傻气的,你的计策真的能成?!”他旁边的邓译今天也是一身青衫,手里拿着折扇,宛如指点江山的翩翩公子。听到李景隆这么说,脸上顿时浮现一丝得意的神色,回答道,“叶瑾那厮真以为来国子监咱们就与他文斗了?!天真,那厮口齿伶俐,若是真与之辩论咱们不一定有稳赢的希望,但是让吕大傻子去胡搅蛮缠,让他当众出丑,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样的话,叶瑾小儿就算勉强应付了吕大傻子,但是内心必然忐忑,这样我们对付起来岂不是更加游刃有余?!”原来让吕大傻子打头阵的计策是邓译提出来的。李景隆还是有些担心。开口道,“刚刚有人来报,说陛下在朝堂上已经公然宣称,若是有人胆敢使阴招,休怪他不讲情面,我们这般做,岂不是犯了陛下的忌讳?!”邓译将手里的折扇打开,一副成513竹在胸的模样,继续道,“此事与我等有何关系?吕大傻子作为皇亲国戚,对叶瑾小儿之前大逆不道之言感到不忿,所以替陛下出手惩治叶瑾小儿,合情合理,就算是陛下要怪罪,也只会怪罪吕大傻子,但是看在太子殿下的份上,陛下定然也不好多说什么,所以叶瑾小儿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小公爷你就放心吧,此事的收尾我们早就处理干净了,吕大傻子就算是和叶瑾小儿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也与我等无关。”听到邓译的这番话,李景隆的脸色才稍稍好看了一些。不远处。齐泰听到两个人的这番对话,心里也不由得稍稍叹了一口气。唉堂堂正正与之辩论不好吗!?为何还要使用这些阴谋诡计?!如此的话,就算是赢了也会被世人所不齿。自己与这些纨绔子弟为伍,岂不是也成了蝇营狗苟之辈?!道不同不相为谋。等此事了了,自己定然与这些人割袍断义。ps:今天第一更,老规矩,12点之前还有一更,唉,现在飞卢修改推荐了,像小贱君这种五百多订的老书压根就得不到好的推荐位,所以只能依靠老书友的追定了,现在的飞卢简直不给中层作者半点活路,所以这本书写完,估计小贱君也会润去其他网站了吧国子监作为大明的最高学府,在明朝,特别是明初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朝廷也输送了大量可用的人才。。特别是朱元璋举起屠刀,通过洪武四大案’几乎将整个朝堂屠戮一空的时候,大明帝国依然能够正常运转,原因就是因为国子监和科举制源源不断的为朝堂输血,提供大量的官僚。所以明初的国子监,群英荟萃,人才辈出。叶瑾虽然是在洪武十四年参加科举开始,然后正式步入官场的。,!但是他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些国子监监生的能力。相反。叶瑾甚至觉得国子监培养官吏的法子,比科举制度更加先进,培育出来的官吏也更加务实。原因很简单。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已经被固定了,考试的内容几乎就是八股文的内容。文章作的再好,再繁花似锦,但是并不代表就会做官。国子监和科举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国子监更加务实。因为在国子监读书,学的可不只是道德文章,更不只是八股文,很多实务都是必修课。只不过到了明朝中后期,国子监逐渐沦为了权贵子弟镀金的地方了。金陵城人杰地灵,风景秀丽。城中的鸡笼山就是一处景点之一。国子监就建在鸡笼山之下。叶瑾骑马来到了国子监门口的时候,这里已经挤满了人了。不只是国子监大门处站满了人,甚至在周边茶楼酒馆也已经被人早早占据了位置。很多百姓甚至去到了鸡笼山山上,居高临下,就为了吃瓜看热闹。果然。国人吃瓜的性格是刻在dna里面的,不管是千年之前还是千年之后,对吃瓜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有独钟。叶瑾骑在青鬃马上放眼看去,就看到一大群身穿青衫的国子监监生早就严阵以待了。不过他今天的对手显然不只是这些身穿青衫的国子监监生,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不少秃驴和杂毛道士也已经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朝自己看过来了。嘿!这些秃驴和杂毛道士倒挺会落井下石的。让他们单独去寻叶瑾的晦气,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都不敢。但是让他们落井下石的话,他们跑的比谁都快。但是叶瑾并没有丝毫的惧意,而且轻轻夹了夹马肚子,缓缓朝国子监大门而来。等他距离国子监大门还有一箭之地的时候,叶瑾翻身下马,十分恭敬的拱手道,“学生叶瑾,受邀前来拜会~~。”在礼仪方面无可挑剔。等叶瑾站直了身子之后,站在大门处的一个五十来岁,身穿从四品官服的老头子也朝叶瑾微微拱了拱手,开口道,“国子监不是什么深宫大院,只要是有一颗求学之心,对谁都会敞开方便之门。”这句话说的很有艺术。那就是将叶瑾的此次拜会定义成‘求教’,而不是‘挑战’。做到了先声夺人。叶瑾自然知道对方的意思。只是觉得对方堂堂从四品的国子监祭酒(校长)居然试图用这种小伎俩先声夺人,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大跨步朝国子监大门走去。他一袭青衫,昂首挺胸。比在场的任何人更加无所畏惧。“什么,你是说叶瑾那厮并没有在上元县县衙,而是去了国子监了?!”朱棣吃惊问道。李文忠一边让人将受伤的差役送去医馆医治,一边对朱棣说道,“是啊,你从陆路返回应天府,难不成就是专门前来拜会叶瑾的?!”朱棣点点头道,“我在路上偶遇了岳父(徐达),他给我说了一些叶瑾关于火器的使用法子,然后在凤阳府的时候又救了他的一个属下,对方使用的火器十分犀利,所以我就特意从陆路返回,就是想与他探讨探讨火器的运用。”李文忠知道朱棣也是一个火器的狂热分子,所以听他这么说也就相信了。“2那你先回应天府吧,现在去或许还能看到一出好戏,那小子这会儿估计已经快到国子监了。”李文忠笑道。朱棣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在这儿耽搁了,烦劳兄长知会母后一声,说我明日再来看望她老人家。”说完翻身上马,就要带着护卫离开。李文忠突然看着张玉说道,“刚才就是你伤了这些差役是吧?!”张玉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李文忠的身份地位他还是知道的。所以赶紧恭敬行礼道,“回公爷,是末将动的手。”“听说你也是一个沙场悍将,所以我给你一个忠告吧,若是不想被在(赵了的)应天府丢了性命,那这段时间就躲在燕王府不要出来吧,叶瑾那厮,可不是一个心胸宽广之人,他要是得知你伤了他的属下,就算是陛下想要保你一条性命,估计也不一定保的下来。”听到李文忠的这句话,在场的众人纷纷悚然一惊判。:()大明:我在明朝当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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