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多久?才多久,这一家人就都被这小狐狸俘获了!而人家穆流风,应该连招数都没用上呢!
殷美华觉得这样不行。
他撸起袖子,气势汹汹地走过去,决定匡扶正义,“哪能让客人做年夜饭呢,来,我来,我姐和承佑都爱吃我做的。”
穆流风双手都占着,轻轻一扬下颌,“那殷总用那边灶台?”
“……”殷美华竟然无话可说,只能走向另一边的案板。
结果就是,穆流风这边围着顾承佑一家三口,殷美华那边一个人孤零零的,还得切洋葱备菜,边切边流泪。
造孽啊!
让妖精进家了!
做饭,是穆流风的一大爱好。
任何需要人做饭的场合,他都会兴致勃勃地参与。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别人家都是妈妈做饭,他家是爸爸做,让他一直觉得作为男人,就得挣回家用,喂饱家人,关爱好每个人,才算是顶天立地。
后来出国,他日常只能吃些没盐没油的健康餐,一逮到机会,就要给队友们开小灶。他爱吃又会学,很快练成人人赞不绝口的好手艺。
每次做完一顿美食,见着一群小崽子哐哐干饭,他就觉得自己不用吃都饱了,非常有成就感。
他并没有不得已地日日做过饭,所以还保持着兴趣。
而且只有下厨时,他才能寻回一点小时候的味道。
那些他记忆里最温暖,最安稳的味道,那个一切都像梦一样完美、甜蜜、无忧无虑的时候的,家的味道。
都说半大小伙子一顿能吃半头牛。
顾承佑人高马大,饭量惊人,在团队中时,就有“干饭之王”的美称。
他向来干得最快,吃得最香,盘子上的汤汁都不放过,穆流风一看见他吃饭,就格外高兴。
这顿年夜饭也是一样。
穆流风本来要提几杯,但顾承佑一上桌,就开始风卷残云、狼吞虎咽起来,搞得穆流风笑个不停,那一杯一直没能提起来。
“慢点吃,承佑。”穆流风一边帮他转桌,一边拍他的背,顺带给他夹菜。
顾承佑家里,不怎么讲究第一筷子要长辈先动。
顾承佑迅速吃了个五分饱,终于能开始慢条斯理,这才想起来狡辩一句,“太香了,不好意思。”
所有人都宠着他,看向他时,笑意带着同样的温暖。
小时候,顾承佑总觉得自己像是学习工具,像是母亲炫耀的物件,觉得自己根本不是被爱着的。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一切都已经不再相同,看着这一桌人,他忽然就很感动,觉得自己有世界上最好的家人。
还有,世界上最好的穆流风。
破天荒的,他决定提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