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孟听雨跟徐朝宗以外,所有的朋友同学对于王远博结婚这个决定都很惊讶。王远博跟他的未婚妻小颂去年十月份认识,今年十月份结婚,虽然不算闪婚,但这个速度也相当快了。就连殷明私底下都嘀咕:至于这样冲动吗?至于。孟听雨点头。前世王远博跟小颂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段结婚的,说来也挺有意思,她跟小颂是之后才慢慢熟络起来,这辈子却不一样,王远博跟徐朝宗的关系更好,这大半年里,他们四个人偶尔也约着出去游玩。小颂的品性跟上辈子一样,有了这样多的相处机会,她们两个人很快相熟起来,成为了关系不错的朋友。王远博在遇到小颂之前,也只谈过一两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明明都是很稳重成熟的性子,但在结婚这件事上,令家中长辈还有好友都跌破眼镜,毕竟他们现在还年轻,两人都是才毕业四年多,正是拼事业的时候,没必要这样着急。王远博却是铁了心,非结婚不可。这几年他跟着徐朝宗也赚了个盆满钵满,荣升为王家最有钱的人,在家里也有了足够多的话语权。他决定的事情,也没人能改变。婚房婚车早就备好,两人也没想办多么隆重的婚礼,要不是长辈不愿意,他们都想直接领证旅行结婚。既然要办仪式,那就得有伴郎伴娘。孟听雨是四个伴娘之一。徐朝宗也是四个伴郎之一。没有比这更完美的安排了,如果王远博没邀请盛韬过来参加婚礼的话。殷明还在一旁拱火:“老王,我觉得你表弟没必要当伴郎,小伙子还年轻着呢。你就请咱几个室友当伴郎,我一个,老徐一个,飞哥一个,再加上韬哥,正好四个,可不是巧了,别人都是个室友,你好啊,你有四个室友!”徐朝宗长臂一伸,薅住殷明,使劲用力,几乎要把他勒死。这么个多嘴多舌又爱添油加醋的东西,活着也是浪费空气。埋了得了。王远博一脸为难:“……老徐才是大老板,他给我分红的啊。殷明,别给我出馊主意,有本事你结婚就这样做,我就敬你是条好汉。”人都有亲疏远近之分。在大一大二时,他跟盛韬的关系也不错,可谁叫,盛韬半路出国了呢。他跟徐朝宗以及殷明,人是并肩作战的伙伴,这几年的感情就非同一般。给盛韬发请柬,那是过去两年的同窗友情,如果再邀请盛韬当伴郎,那就是没眼力见到极点,到时候谁都不会开,又何必呢。殷明这时候说这种话,不过是因为伴郎定下来了,也知道王远博跟盛韬的性子。什么都没确定的情况下,他倒是安静如鸡,可没敢发表这样的“高论”。另外一边,孟听雨正在帮小颂试婚纱,两人也在闲聊。小颂也很八卦:“听老王说,那个盛韬长得蛮帅的哦?”孟听雨:“……”她伸手撩开帘子一角,确定在外面的男士听不到她们的对话,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是挺帅的,而且还很高。嘘!”这一点应该没人会否认。如果盛韬不帅,她当时也不会……那什么嘛~小颂轻轻捂嘴,眨了眨眼,“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对老王我都不说。那徐总他会不会不高兴?”“一点点。”孟听雨比了小拇指的一小截,“这几天我也在哄他,事实证明,有的人是会蹬鼻子上脸。”徐朝宗会不会不高兴?其实并不会。她了解他,王远博也了解他,甚至殷明也非常了解他。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小气的人。更何况,事情早已经成为了历史,盛韬如此坦荡,他又有什么理由去介意一段他都是配角的往事?但他还是会吃醋。那就哄着呗,结果她发现,他不止适合创业开公司,他还尤其适合开染坊。这几天,徐朝宗是走路带风,神清气爽,这样的状态一直维持到进家门前,果真应了孟父的那句话,他不去电影学院是屈才了,演艺界少了他的涉足才是遗憾,一推开门,他就自动进入酸死人不偿命的醋缸模式。“那的确要治一治他。”小颂轻声给她出了好几个主意。婚纱穿好,孟听雨跟另一个店员将帘子拉开,她牵着小颂,店员帮忙牵着裙摆,一步一步地走到他们面前。殷明抬头看了一眼后,又垂头揉后勃颈,低声咒骂徐朝宗。徐朝宗只扫了一眼,视线被旁边的孟听雨吸引。他这些年来,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不会过多的关注别人,即便是前世,他跟王远博后来的关系那样要好,但跟小颂相处也是客气得很。只有王远博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新娘,大步上前,真心夸赞:“特别美。”本来这样的场合触动人心,在场唯一的一对情侣却没什么特别反应。哪怕嘴贱如殷明,也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起哄。他们都明白,徐朝宗能追到孟听雨,已经够令人意外了,现在两人恋爱年多,还没结婚的意思,难道是老徐不想吗?那当然不是。徐朝宗的亲人朋友们都很有分寸。当然也是被他给练出来了。大家都很有分寸,不会拿这种事以起哄的名义询问孟听雨。试过婚纱后,准夫妻王远博跟小颂做东,请他们吃饭。气氛很轻松也很热闹,一向不怎么在外面喝酒的孟听雨,也喝了几杯,王远博很会安排,连代驾都提前找好。在外面吃饭,孟听雨如果喝酒,徐朝宗就会沾沾嘴唇,不会喝太多,下了车后,他很轻松地抱起她,还好现在很晚了,也没碰上同一栋的邻居们。她的酒量其实还不错,但还是故意醉醺醺的靠在他的肩头,双手环住他的脖颈。周围静悄悄,她都能听到他的心跳声。
九月份,天气依然炎热,这一路回来都出了点薄汗,徐朝宗自觉地拿起睡衣去了客卫,等他冲完凉回房,却没在房间看到她。一边歪头用干毛巾擦头发,一边抬腿往衣帽间走去。刚走到门口,被眼前的一幕深深地吸引,好像被人点了穴一样,不得动弹,傻了般的看向侧着身子对镜子系带子的她。孟听雨洗完澡后临时起意,想起今天才收到的伴娘服,一时意动,想要换上试试。伴娘服都是小颂另一个多年好友亲手设计而成。这个朋友没在燕市,拿到她们的尺寸后花了快一个半月的时间才有了成品寄过来。跟后来的一字肩或者抹胸礼服裙不一样,孟听雨爱极了这礼服飘逸灵动的蝴蝶袖,浅色布料在灯光下有着珠光般的光泽感,如一抹湖光。她本身肤色如白瓷般细腻,在镜前微微转身,裙摆扬起。对上徐朝宗的目光,喝过酒的关系,她脸上红晕未褪,愣怔几秒,“……我试试伴娘服。”他视线黏着她不放,走上前来,站在她身侧,伸手牵住了那根系带,俯身,几乎是用气息音回她,“是要系这根带子么?我来帮你。”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这跟细带有什么,手指不经意地拂过她的锁骨,她感到痒意,一边笑一边躲开,却直接抵着那一面镜子,冰凉的触感在脊背上挥之不去,她瑟缩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他强势地靠近了她。这下后背贴镜子贴得更紧了。“干嘛。”她伸手去推他,他这一刻却如松如柏,扎了根似的,怎么用力也推不开。呼吸灼热,落在她的耳边。几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背面是贴着镜子的凉,耳边又是这样的热度。夜晚本来就无所禁忌。她也猜到是箭在弦上,避无可避,只好哑声道:“过几天就是婚礼了,这礼服裙我要穿的。”意思很明显,弄坏要他狗命。他的亲吻从面颊移到耳垂,低声道:“放心,这种时候我都比平常耐心百倍。”他不会有一点不耐烦。在这种事上,在这种时刻,他总是细致入微又耐心百倍。每每都会等她不知今夕何夕,他才会展开激烈的攻势。夜晚这样的漫长。就好像是一场梦不到尽头的梦。他看到的是他的镜花水月。她看着头顶的灯光一圈一圈氤氲开来,仿佛看到了满天散开的烟花。“我爱你。”他好像有什么执念,要将平日里没说过的,在这样的时候光明正大地一股脑都讲出来。也只有此刻,没得到她的回应他也不会在乎。王远博婚礼这天,孟听雨和徐朝宗作为伴郎伴娘都要很早起床。孟听雨换好伴娘服后,对着衣帽间的镜子化妆,徐朝宗懒洋洋地进来,将跟伴郎西装相配的黑色领带递给她,“你昨天说帮我打领带的。”“没看到我在忙啊。”她冲镜子里的他不耐烦地说,手上还拿着睫毛夹,“懒死了,还要我帮你打领带,怎么不要我帮你吃饭啊?”他还是静静地看着她。几秒之后,她将睫毛夹放下,白了他一眼,接过他手中的领带,走上前,他们也实在默契,她刚要踮脚,他的手掌已经贴在她腰上,稍稍收紧,搂住她,让她能更轻松一点。他垂眸,凝视着她。没忍住,太喜欢了,低头在她侧脸上亲了一下。她抬起眼睛看他,瞪了眼,算是警告他老实点。她打领带也很熟练,闭着眼睛都能做好,下两下给他系好领带,后退了一步,一瞬间有片刻的恍惚。好像回到了他们结婚的那一天。他也是现在这个模样。只几秒钟,她又回过神来。跟他在一起的这几年里,她过得很充实,也很开心,现在想起婚姻,虽然依然不那么向往,但也不会太排斥。徐朝宗看他拧眉,几乎立马就猜到她在想什么,他声音低沉和缓:“听雨,不要想太多,慢慢来。”还是那句话,徐朝宗会永远陪在孟听雨的身边,一步不离。她不需要勉强自己做任何不开心的事,那些她犹豫不决的事情也不用做。她只要开心就好。孟听雨闻言微微一笑,伸手帮他又整理了下衣领,“好了。”“感觉适合拍张照。”最后徐朝宗拉着孟听雨站在镜子前。他伸手搭在她肩膀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她拿着手机,头靠向他肩膀,另一只手还比了个耶。画面定格。在去往王远博夫妻新家的路上,她越看这张照片越满意,又一次更新了好友状态。【伴娘今天不需要抢捧花,伴郎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