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
“其实想要忘记一个人很容易,只要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就可以了!小宇,别那么自虐,你条件这么好什么样的找不着,回头让我老公给你介绍一个,保证要财有财要貌有貌。”
我继续穿我的衣服,把小夏的话全当耳旁风。这话他已经在我面前说过不下几十次了,尤其是那天借了他的老公充当自己男友之后,也不知道刘俊是怎么跟他说的,估计也没什么好话。也难怪,在刘俊这种人的眼里,过了三十身家还没上百万的男人全都是残次品。
不过我评价男人的标准向来和金钱无关,也不觉得他们眼中的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有什么过人之处,说不定扒了衣服比畜生还不如。
“我看还是免了吧,一个人挺好,自在。”
“我看你呀就是单身太久了,独性了。你现在年轻倒是还好,可老了以后怎么办?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多可怜。”小夏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想起来就凄凉。”
“行了行了,一切随缘吧,我要出去办点事,你是想在这里玩电脑还是回去陪你老公?”
“你这是下逐客令啊。”
“什么话一到你嘴里准没好,我是真有事,晚上请你吃饭还不成吗?”
“这还差不多,加上上次欠的,今晚说什么也得让你放放血。对了,得把我老公叫上。”我真是好奇小夏怎么能把老公这个词天天挂在嘴上也不嫌害臊,女人说也就算了,偏偏他是个男人。和刘俊在一起他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那个男人是他的所有物,外人别说沾染连看都不能看一眼,整个圈子数下来就他胆子大,说句不夸张的只要给他一张床他敢当着所有人的面和他老公办事。
我等着出门,他还和刘俊腻腻歪歪的打电话,那语气我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不急我急,算了,没工夫等他了。
对他比划了一个手势也没等他同意我就急急忙忙的跑出了门。手机店那边刚来了信,手机修理好了,今天就能取。看看天色,我要是在磨蹭那边就打烊了。
其实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毕竟是一款早已停产的老手机,估计就算拿回原厂都不见得能找到配件。没想到竟然真的能修好,想来他也费了不少的工夫,不过老板说只是暂时修好了,如果想彻底修好需要等专业人士来,至于那个人什么时候会来他会打电话给我。老板这么负责任让我觉得很满意,我十分痛快了掏了钱,还许诺如果需要买手机我一定会光顾这里。
两千块,我半个月的工资,如果被小夏知道我拿这么多钱去修一部旧到丢马路上都没人捡的手机,他一定会说我脑抽了。
这世上有些东西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他又怎么会明白。
其实,这几年我前前后后换了很多部手机,唯独这一部,至始至终我也不舍得丢掉。它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柜里,每天晚上都要习惯性的拿出来翻一翻,说好听点是念旧,说难听点就是犯贱。
这个习惯坚持了十年,现在想改也改不了了,就像一些人每天一进家门就要先开电脑一样,不见得是等什么人的留言,也不见得是急着看新闻,那纯粹是习惯,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寄托。
我喜欢听他唱歌,喜欢听他有些沙哑的声音,听过了我就会睡的很安稳,好像他一直都在我身边,从来也没有离开过。以至于前段时间他再次出现我面前时,我都不觉得陌生,不觉得我们分开了有多久。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吧,他留给我的回忆才会那样的刻骨铭心。我知道我应该彻底的忘了他,然后找个属于自己的陪自己走完下半生的路,想法虽好但要付出实际却很难,不管后来这些年我遇到什么样的男人我都会拿出来和他做比较。
比他优秀的比他出众的比他真心的也大有人在,可我就是找不到那种感觉,心里有个地方好像总是空洞洞的无法被对方填满。
那里全是无法忘怀的记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记忆!虽然他带给我的伤痛远比快乐要多的多!
一句老死不相往来让我整整三个月都在噩梦中哭醒,我却依旧期盼着某日会接到他一封哪怕只有一句问候的来信。而他却在和我分手后不久和别人结了婚。
再见他时我以为我会恨他入骨,扒了他的皮拆了他的骨,可在他折磨与温存之下我却再次屈服,甚至改变主意把这栋公寓留了下来,期盼着某一天他会敲开我的门。
然后我要大声的告诉他,“李凯,我爱你!一直一直都爱!让我们忘记曾经所有的恩恩怨怨吧,让我们重新开始?!”我要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再也不要放开!
可当三年后我终于等来这一天时我却发现,我根本走不出曾经的阴影,身体甚至灵魂早已满是污秽,如今的我还有什么资格再与他谈论爱情!
这不是自卑,这是知难而退!好聚好散,至少在彼此的心里都能留下一个值得留恋的美好回忆,这就足够了。
我想这也算是一种豁达吧。不过这种豁达的代价却有些超出我的想象,面对他时我很平静,甚至再看他最后一眼时我都很平静,好像他只是出去办事马上就会回来,根本就没有永别的感觉。可回到家一个人独处时,心口那种痛楚却排山倒海的向我袭来。
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房间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那种抽痛却一丝都没有减少过。
我用几十天的时间来忘记他,可上班下班时我却总是不自觉的四处张望,期盼着在某个角落能看见他的身影,可我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