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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这身体的声音都开始颤抖,其中掺杂了绝望的情绪:“你已经去过人间了。你去找过她了。”我擦掉眼眶里的水,看着凛风于的眼睛。可是他的眼睛里一瞬之间变得什么也没有了,他点了点头,轻轻说了一句:“嗯。”我想起来了,第一世至高天上的明至清,她和凛风于的恋爱之中,还夹杂着一个女人。而这女人一直在。只是第一世的明至清死时忘掉了,连带我这第十五世的明至清,也将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小明不自己长成一个强大的人,就不要先指望别人都来爱她啦。☆、第五十二节:多么可怜的明至清(一)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世明至清视角我本来想要压住这些记忆,可是终究还是爆发出来了。而这些记忆统统变为了幻境,我还在明至清这具身体里面,眼睁睁地看着她所经历过的一切。明至清,多么可怜的明至清——(第一世明至清视角)几千年前,世间有山,但没有申首山。世间有国,但还未有越隽国。世间还没有修仙七大支,虽然有零零星星的修仙小派,但是大都松散不成系统,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孤儿。我虽然有仙胎在身,但是在我有记忆以来,我便一直在死人堆里流窜。国与国的战争持续了许久,到处都在闹饥荒。我饿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有人来怜悯我,因为我的四周都是死人,因为活人会饿得吃人。那一天我倒在死人堆里,饿得已经没了丁点力气,眼前朦朦胧胧一片,我是真的快要被饿死了。这时候我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衣人,那时候我虚弱地叫了一声:“黑白无常?”可是他却摇摇头轻轻笑,当他的手心拽住我手的时候,身体里那一股饥饿感消失无踪,一股力量从他的体内传了过来。他救了我的命。他喜欢穿白衣,可是那时候他还不叫凛风于。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问他,可是他对我胡说八道,他笑嘻嘻地说:“我叫耄耋(aodie),因为我家兄弟姐妹老是早夭,而我励志要活到八十岁,所以替自己取名为耄耋。所以耄耋(aodie)是我的信条,也是我的心头警言,也是随时提醒自己要为八十岁而奋斗努力的格言。”他将我带离了这一片狼藉的死人堆里,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外面还有不一样的世界,他将我带进了一片富饶的世界,我问他是谁,他说他是半个仙人。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是这么短暂,他将我带到了一个和平的国家,他将我带到了一个修仙的门派里,他告诉我说我的本力非常强大,以后若是认真练习,也定能够登上那至高天。可是那些我都不在意,只要我能够活着,不饿,那我便没有追求了。什么修仙,什么长生不老,什么无穷力量,我都不在意。他说完这些便急急离去,只留下一个白衣的背影。从那时候起,我便开始追逐他的背影了。或许是我真为仙胎,我的本力确实非常厉害,派中的长老争相想当我的师父,因为只觉我是一名奇才。我花了几十年,已经可以容颜永驻,门派里的人都说我长了一张好看的脸,我非常努力用功地修炼,只为带着这一副容颜,再去看他一眼。有一天一个仙气蓬勃的男人站在我的面前,他给了我一块纯白的石头,这石头被一根红线串着,看上去平淡无奇,但是我再仔细看,其中隐隐约约好像又充斥着什么力量。那个男人看上去是二十多的年纪,但是我看得出来他不是凡人。他面无表情,将石头递给了我,他说道:“明至清,这是聚魂石,若将本力凝结在上面,可以极大地提升修为。我把它给你。”那时候我本不想要,但是这个面无表情的英俊男人皱了皱眉毛,他叹了一声气说道:“我只是为了保持这世间的平衡,我现在承诺我以后不会找你要回来,你就当我捡了便宜收下这聚魂石吧。”说罢这奇怪的人便留下这块石头消失了。而我试了试,这石头竟真有这奇效。之后我实力突飞猛进,这小小一个门派也再装不下我了。与他的第一次相见过后,我记了八十年。现在我终于有实力去主动找他了。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浑身是血躺在悬崖上。他的左手几乎被废,那时候他明明已经是半个仙人,三千年的法术绝学加身,只是现在他的左手仙筋被挑,三千年法术绝学尽废。其实我见他这样,我的心中是有喜悦的,这定是上天给我的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他,叫他来爱上我。于是我用我自己的本力来喂食他,助他恢复。我足足用了两年才叫他清醒了过来,他的左手虽然保住了,但是手腕上的伤疤非常恐怖。我不知道是谁对他做了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是谁能堆他做出这样的事。除了每日给他本力,我还每日清晨去接那露珠,给他最清澈的水喝,我还只在清晨去摘那最可口的野果。可是当他醒了过来,他看着我的脸,眸子里面一片死水,他说:“你是谁?”我隐约之间觉得他跟那时候不一样了,可是又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同。他不认识我了。我虽然心中有丧气,但是转念想道:那时候我不过几岁,现在过了几十年,若要他一直记着这个平凡无奇的我,反倒是强人所难了。于是我摇了摇头,冲他露出了一个甜腻的笑容:“我叫明至清。”可是他却再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变为了一个普通人。因为他再不能去见那壮丽河山,再不能登上云巅,再不能潇洒地在世间走上一遭。因为他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仙筋被挑,再没了当神仙的可能性。他再不会笑了。即便现在这个我有一张好看的脸,即便我再如何跟他说话逗他笑,他的笑容再也不见了。我不知道究竟是谁挑了他的仙筋。可是我既感激那个人,又恨那个人。感激他让我有机会照顾凛风于,恨他夺走了凛风于的笑容。我想叫他再笑,可是只是呆在他的身边,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我在他的身边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跟他说一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事。这些都逗不了他笑。现在的我空有一身本领,我无所谓要不要。但是他想要。每晚他都会站在屋外看一看月亮,那白色的身影既高洁又淡漠。一个办法能叫他再笑,那就是让他重新拥有力量,我可以把我的本力全部给他。只是现在的我虽然厉害,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还未登上至高天,我还未真正成仙。还好,虽然他的仙筋被废,但是他仍然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他等得到我登上至高天,他等得到我把我的力量全部度给他。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非常高兴,暗暗地想到,我要给他这个惊喜。于是我暂且把他放在了这个村子里,我悄悄找了一处灵气充沛的地方,开始用那聚魂石修炼更高的法术。书中提及过,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在百年内修炼登上至高天。我非常着急,我必须抓紧时间,只因为在我心中他的背影已经近在我的眼前,我却再看不见他的笑。当我的实力更加精进之后,我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登上那至高天,每一次失败后又是几十年的休整。我选择升上至高天的方向是雷劫,因为我本力特性的缘故,我本身的防御其实非常低,只有看过这雷劫能够轻松一些。说是轻松却也不轻松,那雷劫虽然只有惊雷,但是却要经得住那九百九十九道落雷。第一次我挨了三十道,便全身虚脱再站不稳。第二次我挨了一百道,咬着牙想要再往那天上去,再追逐那背影。可是我还是失去了意识。第三次我挨了八百道,可是已经快要过一百年了,我站在天上闭着眼睛,那白色的背影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来,我不顾全身穿刺一般的疼痛,拼命地睁开了眼睛,想再往高处走。这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英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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